司法機構周三(10 日)將首次試行直播法庭程序,首案是在終審法院進行上訴聆訊的女同志被撤法援案。據早前公布,公眾人士可用電腦或流動裝置,在終院網站觀看法庭現場直播。
司法機構早前強調,公眾人士,包括傳媒,不得錄製或使用直播片段作任何用途。任何人未經法庭事先批准而記錄、編輯或轉播現場直播內容,即屬藐視法庭,或屬侵犯版權。
兩終院上訴聆訊將試行直播
片段保存兩至三天供重看
目前已選定試行直播的兩宗案件,均為終院的民事上訴案,分別為周三的女同志 MK 被撤法援案,以及下周二(16 日)早上進行聆訊的土地法案件「Dorona Company Limited v. 荃錦中心業主立案法團」案。
司法機構早前指,首兩宗試行直播的案件,將在網上直播完結後分別保存兩天及三天,以方便公眾重看。
終院一般於網頁提供即將聆訊案件的相關文件。就 MK 被撤法援案,終院網頁已有中文版案情摘要,亦附有早前終院就上訴許可之裁決,以及下級法院判案書的連結。而上訴人及答辯人雙方的書面案由述要,網頁目前顯示「有待上載」。
張舉能去年初公布試直播
指司法公開是維護法治關鍵
終院首席法官張舉能於 2023 年初的法律年度開啟典禮致辭,提到正積極探討現場直播選定司法程序,又指司法公開是維持公眾對司法制度信心及維護法治的關鍵,而在司法公開原則下,除了有正當理據的少數例外情況,司法應程序應在容許公眾旁聽下透明地進行。
張舉能當時強調,這安排既可保障出庭人士的權利,亦可教育市民大眾認識司法程序,減少處於不了解或不準確的評論。
張:非所有司法程序都適合直播
不過張舉能亦強調,妥善執行司法工作,始終是首要及凌駕性考慮,故並非所有司法程序都適合現場直播,又明言刑事審訊,尤其是有陪審團參與或涉及易受傷害的證人之審訊,則未必適合沒有設限的直播。
張另指,司法機構亦會考慮直播會否被不當使用、法官或法律代表被「起底」等問題。
據司法機構向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提交文件,試行直播後,會在評估技術可行性、法庭使用者意見及總結試行經驗後進行檢討,擬定在法院大樓外直播司法程序的長遠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