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稱「Lunch 哥」的李國永及一名退休六旬婦,被指於 2020 年 8 月,指罵一宗死因研訊的證人,被控藐視法庭,周四(11 日)在高等法院踏入第二日審訊。
兩名事主供稱,步出法庭後遭人包圍,指罵「畀假口供」,亦有人舉中指、說粗口,當時感到害怕。涉案死因研訊的案件主管供稱,女被告距離人群 2 至 3 米,大叫粗口及「死啦你」,形容她「吶喊助威」、指揮他人。案件主管又指,雖然當時女被告戴口罩,「但佢發出聲音係聽到」。案件周五(12 日)續審。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人稱「Lunch 哥」的李國永及一名退休六旬婦,被指於 2020 年 8 月,指罵一宗死因研訊的證人,被控藐視法庭,周四(11 日)在高等法院踏入第二日審訊。
兩名事主供稱,步出法庭後遭人包圍,指罵「畀假口供」,亦有人舉中指、說粗口,當時感到害怕。涉案死因研訊的案件主管供稱,女被告距離人群 2 至 3 米,大叫粗口及「死啦你」,形容她「吶喊助威」、指揮他人。案件主管又指,雖然當時女被告戴口罩,「但佢發出聲音係聽到」。案件周五(12 日)續審。
女同志 MK 被撤法援上訴案,周三(10 日)在終院審理(見另稿),法庭首次網上直播聆訊。司法機構回覆《法庭線》指,是次直播錄得近 1 萬瀏覽人次,最高峰時同時逾 500 人收看,至今沒收到公眾查詢技術問題。
記者現場所見,庭內增設 4 部攝錄機,分別對著法官席,及上訴、答辯雙方共用的講台。據記者比較,審訊直播畫面較現場實況延時大約 2 至 3 分鐘,而聲音、畫面大致清晰及暢順。
退庭後,陳詞的雙方資深大狀陳樂信、張天任,均表示於新冠疫情期間,法庭已試行遙距直播,算熟悉程序,故不覺直播的安排與平日有別。陳另稱,覺得直播運作頗為暢順。被問及日後會否安排人手遙距聽直播,張天任稱不會,指因庭上應訊講求即時記錄,憂有延遲。
57 歲廣告設計員涉於 2021 年,2 個月內打逾一萬次電話滋擾 2 名區域法院法官,被控 4 項不斷打電話罪,後遭加控 1 項藐視法庭罪。藐視法庭罪於高等法院處理;不斷打電話的案件周二(7 日)則在東區裁判法院再訊。
被告反對押後本案至明年再訊,控方則指,「不斷打電話」罪未能反映涉案行為的嚴重性,才會加控被告「藐視法庭」罪,變相將前者視作類似「交替控罪」。控方認為,在高院審理的藐視罪應「行先」,以便控方按照高院裁決,再決定是否繼續在裁判法院控告被告「不斷打電話」罪。
主任裁判官徐綺薇則指,本案 2021 年 9 月已提堂,而高院案審期未定,案例又指兩案可同時進行,辯方亦已準備好答辯,考慮兩案對被告造成的困擾,應盡快排期審訊。控方則指未準備好答辯,申請押後 14 天索律政司指示,獲裁判官批准。
美國 5 名參、眾議員本月初提出《香港制裁法》,並啟動立法程序,點名 49 人,包括《國安法》指定法官、律政司檢控官等,要求美國總統判斷,是否列入制裁名單。曾以「港人民權民生黨」主席身分活動的律師蕭思江,上周五(10 日)以公司名義向高等法院入稟,要求法庭頒令該 5 名美國議員涉妨礙司法公正和藐視法庭,並提出不止警察,「所有人」都可以在港拘捕該 5 人。
翻查資料,蕭思江過往曾多次就政治人物及事件入稟,其中在 2016 年,曾入稟要求入境處長宣告戴耀廷特區護照失效、禁止其再散播「台獨」言論;2017 年曾提出司法覆核,指平機會有責任和權力跟進「青年新政」游蕙禎在立法會議員宣誓時讀成「支那」一事;2021 年則入稟稱,香港可審理陳同佳涉謀殺女友案。
2019 年 11 月 11 日,一名交通警在西灣河以實彈射擊一名男學生。中年漢被指在 Facebook 披露開槍警及其家人的個人資料,並寫有「仆街冚家剷死全家」,涉違反「起底」禁制令。他早前承認藐視法庭,被判監禁 21 日,緩刑一年,並須支付 8,000 元訟費。 高院法官高浩文周三(23 日)頒布判詞指,本案被告不僅簡單轉發貼文,而是從網上整合警員資料,再加上字句形容,是次違反禁令的行為尤令人反感。不過,考慮檢控涉及「過度延誤」,加上從被告停用社交媒體,相信他以後會謹慎使用社交媒體,接納他有悔意,判處緩刑。
高級督察於 2020 年 6 月舉行婚禮期間,有人發現連登討論區流傳其婚禮照片,帖文題為「今日我老死結婚 一齊祝福佢」,另附上「香港編年史」中該督察的個人資料。涉事 25 歲婚禮攝影助理,涉違反高等法院頒下有關「起底」的臨時禁制令,承認藐視法庭。法官高浩文早前判被告監禁兩個月,緩刑 12 個月,另下令他須向律政司支付 8 萬元訟費。 法官周五(18 日)頒下判詞指,接納被告擁有良好品格,犯案屬單一事件。但帖文亦破壞督察人生中只得一次的婚禮,又因擔心人身安全要離開場地,相信對他們造成精神創傷。被告與警方合作,移除帖文,又承認責任,可見其悔意。而本案亦涉及延誤,終判囚兩個月,緩刑一年。
2019 年 11 月 11 日,一名交通警在西灣河以實彈射擊一名男學生。34 歲男子被指在 Facebook 披露開槍警及其家人的個人資料,並附上「唔好傳!千祈唔好傳!」字眼,涉違反「起底」禁制令。他早前承認藐視法庭,被判監禁 28 日,緩刑一年。 法官高浩文周二(8 日)頒布判詞指,認為被告非公眾人物,不會引起太多關注,加上品格良好,相信今次只是單一事件,亦非同類案件中最嚴重。法官提到,被告事發後一度被捕,其後獲准保釋,亦沒有接受進一步刑事調查,可理解他預料事件已告一段落。官指,律政司事隔兩年提控,屬過度延誤,亦為被告帶來壓力,接納此為求情因素。
57 歲廣告設計員涉於 2021 年,2 個月內打逾一萬次電話滋擾 2 名區域法院法官,被控 4 項不斷打電話罪,後遭加控 1 項藐視法庭罪。藐視法庭罪於高等法院處理;不斷打電話的控罪周一(7 日)則在東區裁院再訊。 控方指不斷打電話罪有檢控時限、故先展開檢控,但希望待高院藐視法庭案有裁決才處理本案,稱「如果嗰單定罪,呢單都唔洗繼續」,加上被告擬不認藐視法庭罪,而負責審案的法官陳慶偉本年度「檔期好滿」,故申請押後本案 1 年。 辯方反對,質疑做法等同「一案兩審」,稱「如果高等法院裁決被告無罪,係咪返裁判法院再審呢?」,並申請押後 4 周予控辯準備就此議題陳詞。主任裁判官徐綺薇拒絕,指本案在高院裁決後「先會明朗化」,但亦不宜押後太長,終批准押後半年至 2024 年 3 月再訊,被告續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