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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nch哥」及女子涉指罵死因庭證人、被控藐視法庭 事主供稱被包圍指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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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同志被撤法援案終院上訴聆訊 首設直播 司法機構:近一萬人次瀏覽

女同志被撤法援案終院上訴聆訊 首設直播 司法機構:近一萬人次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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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機構周三首試行網上直播審訊 終院網站收看 禁錄片或作任何用途

司法機構周三首試行網上直播審訊 終院網站收看 禁錄片或作任何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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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機構選定終院兩案 明年1月試行網上直播 片段短暫供重看

司法機構選定終院兩案 明年1月試行網上直播 片段短暫供重看但不可錄製或轉播

司法機構周五(22 日)宣布,明年 1 月 10 日及 16 日,將試行網上直播兩宗終審法院上訴案件的法庭程序,以測試直播技術可行性。公眾屆時可於終院網站,觀看該兩宗選定案件的網上直播。直播結束後,有關片段會在網站保存 2 至 3 日方便重看。

司法機構強調,公眾人士包括傳媒不得錄製或使用現場直播片段作任何用途。任何人未經法庭事先批准而記錄、編輯或轉播現場直播內容,即屬藐視法庭或侵犯版權。

翻查終院網頁,該兩宗選定案件均屬民事案件,包括女同志 MK 被撤法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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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被控不斷致電法官 控方申押後待藐視案審結 官指困擾被告應盡快審訊

男子被控不斷致電法官 控方申押後待藐視案審結 官指困擾被告應盡快審訊

57 歲廣告設計員涉於 2021 年,2 個月內打逾一萬次電話滋擾 2 名區域法院法官,被控 4 項不斷打電話罪,後遭加控 1 項藐視法庭罪。藐視法庭罪於高等法院處理;不斷打電話的案件周二(7 日)則在東區裁判法院再訊。

被告反對押後本案至明年再訊,控方則指,「不斷打電話」罪未能反映涉案行為的嚴重性,才會加控被告「藐視法庭」罪,變相將前者視作類似「交替控罪」。控方認為,在高院審理的藐視罪應「行先」,以便控方按照高院裁決,再決定是否繼續在裁判法院控告被告「不斷打電話」罪。

主任裁判官徐綺薇則指,本案 2021 年 9 月已提堂,而高院案審期未定,案例又指兩案可同時進行,辯方亦已準備好答辯,考慮兩案對被告造成的困擾,應盡快排期審訊。控方則指未準備好答辯,申請押後 14 天索律政司指示,獲裁判官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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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參眾5議員提制裁港法官等 律師蕭思江入稟高院 指涉妨礙司法公正

美國參眾5議員提制裁港法官等 律師蕭思江入稟高院 指涉妨礙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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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發布西灣河開槍警資料 中年漢認藐視法庭囚21日緩刑一年 判詞指接納有悔意

涉發布西灣河開槍警資料 中年漢認藐視法庭囚21日緩刑一年 判詞指接納有悔意
2019 年 11 月 11 日,一名交通警在西灣河以實彈射擊一名男學生。中年漢被指在 Facebook 披露開槍警及其家人的個人資料,並寫有「仆街冚家剷死全家」,涉違反「起底」禁制令。他早前承認藐視法庭,被判監禁 21 日,緩刑一年,並須支付 8,000 元訟費。

高院法官高浩文周三(23 日)頒布判詞指,本案被告不僅簡單轉發貼文,而是從網上整合警員資料,再加上字句形容,是次違反禁令的行為尤令人反感。不過,考慮檢控涉及「過度延誤」,加上從被告停用社交媒體,相信他以後會謹慎使用社交媒體,接納他有悔意,判處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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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攝助理上傳警婚照 認藐視法庭判囚2月、緩刑1年 官:被告移除帖文承認責任

婚攝助理上傳警婚照 認藐視法庭判囚2月、緩刑1年 官:被告移除帖文承認責任
高級督察於 2020 年 6 月舉行婚禮期間,有人發現連登討論區流傳其婚禮照片,帖文題為「今日我老死結婚 一齊祝福佢」,另附上「香港編年史」中該督察的個人資料。涉事 25 歲婚禮攝影助理,涉違反高等法院頒下有關「起底」的臨時禁制令,承認藐視法庭。法官高浩文早前判被告監禁兩個月,緩刑 12 個月,另下令他須向律政司支付 8 萬元訟費。

法官周五(18 日)頒下判詞指,接納被告擁有良好品格,犯案屬單一事件。但帖文亦破壞督察人生中只得一次的婚禮,又因擔心人身安全要離開場地,相信對他們造成精神創傷。被告與警方合作,移除帖文,又承認責任,可見其悔意。而本案亦涉及延誤,終判囚兩個月,緩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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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發布西灣河開槍警資料 男子認藐視法庭囚28日緩刑一年 官:提控屬過度延誤

涉發布西灣河開槍警資料 男子認藐視法庭囚28日緩刑一年 官:提控屬過度延誤
2019 年 11 月 11 日,一名交通警在西灣河以實彈射擊一名男學生。34 歲男子被指在 Facebook 披露開槍警及其家人的個人資料,並附上「唔好傳!千祈唔好傳!」字眼,涉違反「起底」禁制令。他早前承認藐視法庭,被判監禁 28 日,緩刑一年。

法官高浩文周二(8 日)頒布判詞指,認為被告非公眾人物,不會引起太多關注,加上品格良好,相信今次只是單一事件,亦非同類案件中最嚴重。法官提到,被告事發後一度被捕,其後獲准保釋,亦沒有接受進一步刑事調查,可理解他預料事件已告一段落。官指,律政司事隔兩年提控,屬過度延誤,亦為被告帶來壓力,接納此為求情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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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歲男被控不斷致電法官 控方申押後1年待藐視法庭案審結 辯方質疑「一案兩審」

57歲男被控不斷致電法官 控方申押後1年待藐視法庭案審結 辯方質疑「一案兩審」
57 歲廣告設計員涉於 2021 年,2 個月內打逾一萬次電話滋擾 2 名區域法院法官,被控 4 項不斷打電話罪,後遭加控 1 項藐視法庭罪。藐視法庭罪於高等法院處理;不斷打電話的控罪周一(7 日)則在東區裁院再訊。

控方指不斷打電話罪有檢控時限、故先展開檢控,但希望待高院藐視法庭案有裁決才處理本案,稱「如果嗰單定罪,呢單都唔洗繼續」,加上被告擬不認藐視法庭罪,而負責審案的法官陳慶偉本年度「檔期好滿」,故申請押後本案 1 年。

辯方反對,質疑做法等同「一案兩審」,稱「如果高等法院裁決被告無罪,係咪返裁判法院再審呢?」,並申請押後 4 周予控辯準備就此議題陳詞。主任裁判官徐綺薇拒絕,指本案在高院裁決後「先會明朗化」,但亦不宜押後太長,終批准押後半年至 2024 年 3 月再訊,被告續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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