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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門泊車爭執命案 退休警被控襲擊不認罪 辯方擬以自衛抗辯

屯門泊車爭執命案 退休警被控襲擊不認罪 辯方擬以自衛抗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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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高級警員及其任警署洗衣店主管的妻子,2021 年 11 月在屯門兆康站外,疑因泊車問題與一名客貨車司機大打出手,司機最終傷重不治。兩人原被各控一項誤殺罪,控方 9 月改控退休警襲擊罪,其妻撤控。

被告周五(28 日)在屯門裁判法院否認控罪,暫委裁判官葉成林將案件排期至 2023 年 2 月 7 日開審,被告准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控方透露,屆時將傳召 4 名證人,包括法醫、救護員、心臟科專家,以及在現場為死者進行心肺復蘇的警員。

辯方則指,屆時被告及其妻子將會親自作供,又透露擬以被告自衛為抗辯方向,並指死者因自身疾病致死。案件預計審訊 2 天。
兩人原被控誤殺罪 9 月分別改控及撤控

本案原涉兩名被告,鄺德榮(57 歲,退休人士)及李桂芳(58 歲,洗衣店主管),他們原被控一項誤殺罪。

控方 9 月 22 日案件提堂時提出修訂控罪,改控男被告較輕的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並撤回對女被告的控罪,獲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批准。

經修訂控罪後的案情指,被告鄺德榮於 2021 年 11 月 28 日,在屯門兆康站外,襲擊陳國樑,因而對其造成身體傷害。

《侵害人身罪條例》下的誤殺罪,罪成最高可判處終身監禁;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監禁 3 年。

TMCC2282/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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