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 歲男子去年在伊利沙伯醫院留醫時,涉突然撲向鄰床病人咬其臉部、「吐嚿肉出嚟」,他否認襲擊罪受審。辯方專家證人供稱,被告酗酒多年,事發時受酒精戒斷併發症影響,引發急性精神混亂。
裁判官吳卓樺周三(22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裁定被告曾襲擊事主,惟接納辯方專家證人供詞,以精神錯亂為由裁定被告無罪。官押後案件至 7 月 31 日再訊,候索取兩份精神科醫生報告,考慮是否需要入院令,被告續還押。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49 歲男子去年在伊利沙伯醫院留醫時,涉突然撲向鄰床病人咬其臉部、「吐嚿肉出嚟」,他否認襲擊罪受審。辯方專家證人供稱,被告酗酒多年,事發時受酒精戒斷併發症影響,引發急性精神混亂。
裁判官吳卓樺周三(22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裁定被告曾襲擊事主,惟接納辯方專家證人供詞,以精神錯亂為由裁定被告無罪。官押後案件至 7 月 31 日再訊,候索取兩份精神科醫生報告,考慮是否需要入院令,被告續還押。
高級督察涉在紅磡警署非禮女下屬,經審訊被裁定普通襲擊及非禮罪成並判囚。高院周二(23 日)審理其上訴。上訴方指事主為具經驗警員,不能以普通受害女性角度考慮,她指稱遭環抱後仍然折返辦公室等,供詞有疑點;另指本案與毆打被捕人等性質有別,盼改判社服令。
暫委法官王詩麗一度反駁,「即係我一個俾人非禮完,要即刻大聲叫,你做咩非禮我呀?然後走出去大叫『非禮呀』、『非禮呀』,每一個人反應唔同㗎喎」。律政司一方另指,事發時事主與上訴人正在執行警務工作且身在警署,而侵犯行為變本加厲,不適合判社服令。
44 歲水警及 46 歲女子,被指今年 5 月兩度在黃大仙紀律部隊宿舍襲擊一名外籍女傭,令事主頭、手受傷。兩人共被控兩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案件周三( 27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首提堂。
控方申請押後至 7 月 22 日待進一步調查,獲署理主任裁判官鍾明新批准。兩被告分別以 1,000 元等條件保釋。警方指涉案水警已被停職。
上回提要,真誠相信對方同意,是非禮和強姦等性罪行的抗辯理由(見法律101|誤會對方同意,算不算非禮?)。那麼,普通襲擊和傷人等襲擊罪又如何?
假如被告打傷事主,辯稱事主曾表示自己不時被鬼上身,要求被告打他以驅鬼,令被告誤以為對方同意被打,被告有干犯襲擊罪嗎?
港大公共衞生實驗室科學副教授 Vijaykrishna Dhanasekaran 涉去年 8 月,在香港站升降機內襲擊他人,以及損壞對方的手機。他被控「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及刑事損壞罪,周五(13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首提堂。
裁判官高偉雄應辯方申請,押後至 5 月 8 日再訊,以候辯方索取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見,期間被告獲准以現金 1,000 元保釋。
屯門井頭村本周一發生命案。63 歲男子在屋內身亡,其 51 歲妻子被控謀殺,涉曾以鈍物襲擊。案件周四(12 日)在屯門裁判法院首提堂,控方指被告身體不適,現時留院,申請押後案件。署理主任裁判官鄧少雄押後至下周一再訊,被告交由警方看管。
呼吸系統科專科醫生羅偉霖,被控於 2025 年 6 月在尖沙咀諾士佛臺一間酒吧襲擊兩人,被控「傷人」及「普通襲擊」罪。案件周一(5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訊。辯方要求押後到 2 月 2 日,期間與控方商討以其他方式處理案件,獲裁判官陳志輝接納。期間被告繼續准以 500 元保釋。
一名 50 歲男輔警被指於 2024 年,在寓所掌摑其 12 歲、患自閉症兒子,早前被起訴一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襲擊」罪。案件周四(6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再訊,被告獲准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署理主任裁判官梁嘉琪下令被告以 2,000 元自簽守行為 3 年。
56 歲男高級警務督察涉嫌今年 2 月在紅磡警署內,非禮及襲擊女下屬,被控普通襲擊及非禮兩罪。他否認全部控罪,案件周四(25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踏入第二日審訊。
事主續以視像作供,稱案發當晚曾向家人透露,所遭遇的襲擊及非禮事件,獲父親鼓勵向警方的性騷擾支援熱線舉報事件。事主承認,當刻因情緒激動,故僅向父母指出遭被告捉手和擁抱,沒提及遭拍打臀部,但其後休假時,有向母親提及被拍打臀部一事。
辯方盤問時指,被告以左右手,分別向事主示範傳票及刑事調查所需的文件,期間被告絕沒捉著事主的手,兩人雙手並無任何觸碰。辯方亦提到,事主不滿被告的管理手法,兩人關係不佳,又質疑事主杜撰事件。事主均否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