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督察涉在紅磡警署非禮女下屬,經審訊被裁定普通襲擊及非禮罪成並判囚。高院周二(23 日)審理其上訴。上訴方指事主為具經驗警員,不能以普通受害女性角度考慮,她指稱遭環抱後仍然折返辦公室等,供詞有疑點;另指本案與毆打被捕人等性質有別,盼改判社服令。
暫委法官王詩麗一度反駁,「即係我一個俾人非禮完,要即刻大聲叫,你做咩非禮我呀?然後走出去大叫『非禮呀』、『非禮呀』,每一個人反應唔同㗎喎」。律政司一方另指,事發時事主與上訴人正在執行警務工作且身在警署,而侵犯行為變本加厲,不適合判社服令。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