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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國鈞稱港法治非建基於非常任法官制度 港府曾指是司法獨立最佳佐證

張國鈞稱港法治非建基於非常任法官制度 港府曾指是司法獨立最佳佐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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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國鈞表示,有個別法官「妄議」尚在進行的司法程序,認為作出不適當的評論,從而影響或干預法官在後續的法律程序,是法治的大忌,指若有資深司法人員這樣做,「其實是不尊重香港的法治,亦不尊重在法院捍衞法治和獨立審判案件的法官同儕。」

被問到會否擔心出現海外法官辭職潮,張國鈞說雖然有非常任法官,因不同原因離開崗位,但是在去年及今年,亦有兩位新的非常任法官獲委任。他形容是「進進出出」,「我相信大家明白,這是一個非常正常的事情。」

他又稱,部分外國政府及政府攻擊香港法治,「甚至是推使我們一些非常任法官離開香港的法院」,認為要看的不單止是香港的政治情況,而是外國的政治情況,「會否反而是導致或構成對這些非常任法官的壓力呢?」

曾形容為「香港司法制度獨特優勢」

翻查資料,政府在過往委任非常任法官時,均有提及相關制度的作用。例如在今年 4 月,委任澳洲法官歐頌律時,李家超在新聞稿表示,具聲望的海外法官加入終院,「彰顯《基本法》保障香港特區司法機構,依法行使獨立審判權,並有助維持外界,對香港特區司法制度的高度信心」,並形容這是「香港特區司法制度的獨特優勢」。

於 2021 年  7 月,港府一篇反駁美國政府對《國安法》批評的新聞稿中,指「法治及司法獨立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後依然穩如磐石」,並在該段落中提及當時有 13 位來自其他普通法地區的非常任法官,「這些出色的法官,願意參與香港法院的工作,就是香港司法獨立的最佳佐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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