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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助理教授偷看競爭者研究計劃囚 2 月 官斥咎由自取

理大助理教授偷看競爭者研究計劃囚 2 月 官斥咎由自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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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應用物理系助理教授馮建雄,被指於 2017年申請資助期間,擅自升級自己的帳戶,以偷看其他競爭者的研究計劃。他早前被裁定 4 項「為不誠實地獲益而取用電腦」罪成,裁判官梁雅忻周四(14 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判被告監禁兩個月。

裁判官表示,本案涉及大量資料,或令人覺得私隱被侵犯,案情嚴重。當警方檢取其電腦時,發現他仍有瀏覽相關資料,若非被揭發,「唔知會直至幾時」。考慮其背景良好及對社會貢獻,酎情減刑一個月,終判囚兩個月。被告及其親友聞判抽泣。
辯方:非為賺取利益犯案

裁判官指,被告行為包括修改帳戶權限,下載、查看他人資料等,歷時頗長。本案涉及大量資料,「一疊疊 record ,為數好多」。雖然沒有證據證明被告使用他人資料,但相關資料對研究者相當珍貴,而且未必希望他人知道,會令人覺得被侵犯私隱,案情嚴重。

辯方回應指,若有人覺得被侵犯私隱,或會向被告提出民事訴訟,亦無資料顯示大學有損失。雖然資料數量龐大,但他犯案並非為賺取利益,損害性較低,望法庭判處緩刑。

被告因案失業 盼日後補習謀生

辯方呈上 55 封求情信,當中包括被告家人、學生、老師及其他學者。辯方形容被告深受他人愛戴,為人忠誠善良,不希望麻煩他人,對於多人為他撰寫求情信「感到少少唔好意思」。而被告親撰的求情信,則提及擔心自己的學生,未能完成研究畢業。

辯方引述報告指被告適合履行社會服務令,他已被大學開除,失去工作,沒機會再進行研究。他本是家庭經濟支柱,希望日後可從事補習工作。當提及被告 4 歲的女兒患病時,被告開始抽泣,一名女親友亦低頭落淚。

被告馮建雄(40 歲,理大助理教授),被控 4 項為不誠實地獲益而取用電腦罪,指他於 2017 年 10 月 18 日,未經授權將研究資助局電子系統的一個帳戶「kfung26」,從「用戶帳戶」升級為「系統帳戶」,而取用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的電腦,以及於 2017 年 11 月 22 日至 2018 年 2 月 2 日,3 次不誠實取用電腦。

KCCC 983/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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