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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用假「安心出行」侵入灣仔入境大樓 45 歲公務員不認罪明年 3 月開審

被指用假「安心出行」侵入灣仔入境大樓 45 歲公務員不認罪明年 3 月開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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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規定 2021 年 11 月 1 日起,凡進入政府處所均須掃描「安心出行」。5 人包括 3 名公務員,被指於措施生效當日,在灣仔入境事務大樓使用虛假「安心出行」,被控一項「侵入公共機關管轄或管理的物業單位」罪。

繼 3 人早前不認罪,分別排期 2023 年 2、3 月開審後,周三(23 日)再多 1 人在東區裁判法院否認控罪,指會爭議被告是否「入侵者」。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押後案件至明年 3 月 2 日以中文審訊,料審期 2 日,期間被告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辯方爭議被告屬否「入侵者」

控方指,擬播放一條錄影會面片段及有 12 名證人。辯方指,擬盤問當中 5 人,並將提出法律爭議,即「被告是否侵入者」。另除被告外,會傳召 2 至 3 名辯方證人。

5 人被控在灣仔入境大樓
侵入公共機關物業單位

5 名被告依次為莫冠恒(45 歲,審計主任)、黃梓軒(29 歲,入境事務助理員)、陳國飛(34 歲,入境事務主任)、伍敏怡(23 歲,文員)及文劍偉(29 歲,運輸工人),各被控一項「侵入公共機關管轄或管理的物業單位」罪,指他們於 2021 年 11 月 1 日,在灣仔入境事務大樓無合法權限或解釋,而侵入歸屬於公共機關,或由公共機關管轄或管理的物業單位。

本案累計 4 人不認罪

除莫冠恒周三不認罪外,黃梓軒、陳國飛、文劍偉亦早在 10 月 24 日表示不認罪,分別排期 2023 年 2、3 月開審。他們將提出數項爭議,包括被告是否真誠相信其使用的應用程式為虛假;政策執行和制定上如何構成「入侵」;即使被告知道正在使用虛假程式,其行為亦不構成「侵入」等。

根據《簡易程序治罪條例》,任何人無合法權限或解釋而而侵入歸屬於公共機關,或由公共機關管轄或管理的物業單位,可處監禁 3 個月。

ESCC593/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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