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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警涉拒交吉紀律部隊宿舍及欠租 遭入稟追討近 45 萬欠款

退休警涉拒交吉紀律部隊宿舍及欠租 遭入稟追討 45 萬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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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退休男警被指在 2017 年退休後,持續佔用紀律部隊宿舍單位近 3 年,未有按時交吉及交租,直至 2021 年才交吉。律政司代表警務處處長周四(10 日)入稟區域法院,向退休警追討累計欠租及利息約 45 萬元。
入稟狀:被告退休後拒交吉及交租

原告為律政司,代表警務處處長,被告為 Pong Chin Ching, Kelvin。入稟狀指,被告於 2001 年任職時,獲分發順利紀律部隊宿舍與家人同住。他當時簽約同意,將按處長指示清空及交還單位,當未經授權取用單位時,會按市價支付租金。

及至 2017 年 10 月,被告開始退休前休假,並申請公務員公共房屋配額,但於 2018 年 6 月被房屋署拒絕。根據警方《程序手冊》,被告須於申請被拒後兩個月內,即 8 月 14 日前交吉單位。處長及後酌情延長其交吉限期 3 個月,被告須在同年 11 月交吉。期間被告須於首月支付約 2,700 元月租,並以市價月租約 1.6 萬元支付 9 至 11 月租金。

被告最終未能於限期內交吉及支付租金。處長於 2019 年 1 月,再要求被告遷出單位及繳付租金。最終被告於 2021 年 5 月才交吉單位。處長曾多次要求被告支付欠租,被告在 2018 年 4 月至 2021 年 1 月間,僅支付約 9.1 萬元租金,尚欠 449,831 元。處長要求被告償還上述約 45 萬欠款連利息。

DCCJ3397/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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