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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德來

施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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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德來(由大律師黃廷光代表)
被起訴時 38 歲
參加九東初選落敗;未有參加立法會正選

作供講述的參與初選初衷、從政之路:

施德來形容自己「整個從政嘅經歷都係民協」,2005 年大學畢業就入職民協,因讀社工後認識基層居民需要,而民協重視基層服務。3 年後入黨,先後擔任中央委員及正、副主席,2016 年當選區議員。他循民協定位、引譚耀宗對《基本法》解讀等方向抗辯。

施稱,民協「民生為重」、對民主普選有訴求,並擁護中國主權、落實「一國兩制」,但予人感覺是「騎牆、弱勢」。他欲參選立會因想助民協「贏返議席」及望立法會「有重視民生嘅議員喺入面」,尤其新冠疫情下多人失業;另亦望增知名度及改善民協形象,為再下屆選舉部署。

施又指,民協一直支持民主派舉行初選,以增勝算。而他為增曝光,一度調整策略,用上選舉語言、強烈字眼,並曾略帶哽咽稱包括「我好鍾意香港」。

他承認,不滿林鄭月娥在 2019 年處理社會運動的手法,但指在民生上,「都會願意同佢聯絡」。法官曾問施,按林鄭性格,認為她會否回應「五大訴求」?施答,「就算佢對於五大訴求無一樣應承都好,我哋認為佢最少欠香港人一個道歉。」

就否決權,施引譚耀宗專訪,指當時閱讀後認為《基本法》起草原意,解散立會、重選等等是當立法會及特首出現嚴重分歧時,由香港選民決定哪方合理、從而解決憲制危機的機制。

控方主要案情:

  • 指控施為參與者
  • 有出席協調會議、收到協調協議文件、有簽署及遞交提名表格,知悉「35+」的目標
  • 簽署〈墨落無悔〉,承諾將堅定不移執行列出的內容
  • 政綱寫上「墨落無悔、堅定抗爭」、承諾運用否決預算案權力
  • 提名表格夾附九東共同綱領,提及會「積極運用」否決權,逼使特首回應「五大訴求」
  • 在九東初選論壇稱,「入到議會裏面,我哋大家都要否決《財政預算案》,大家都要否決政府所有嘅議案,同呢個政府抗爭到底,攬炒呢個政府」,以及「今日嘅民協入到議會裏面。我哋一定會兩次否決《財政預算案》,否決政府嘅撥款,入到議會裏面,今日係要抗爭,唔抗爭嘅就唔該行開」等
  • 在初選落敗後,在 FB 發帖感謝各方籌辦初選,並指「我同民協都跟從初選協調及承諾,我會停止選舉工程,並全力支持出線名單」

辯方主要案情:

  • 出席九東 3 次會議,無印象有人提及運用否決預算案權力;確認收到並看過協調協議文件,但不知「積極運用」一點如何得出
  • 理解提名表格所指的「共識」,不包括否決預算案
  • 否決預算案「係一個策略,係一個爭取籌碼」,最終要看內容及對民生影響
  • 有指民主派「輸打贏要,輸咗唔認數」,擔心影響選舉形象故簽〈墨〉
  • 引述譚耀宗受訪文章,指理解解散立會、重選等等是解決憲制危機的機制
  • 提名表格原沒附上「共同綱領」,接到民動總幹事黎敬輝通知才補交
  • 在論壇上用政治修辭、政治用語;「否決政府所有嘅議案」是因臨場壓力而「爆肚」
  • 有讀過《國安法》條文、諮詢民協的區議員及律師、參考戴耀廷 WhatsApp 訊息;得出結論是否決預算案「不可能係一個非法手段…也不能說是干擾阻撓(政權機關依法履行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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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餘被告個人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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