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予信

李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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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予信(由大律師關文渭代表)
被起訴時 27 歲
參選超區初選但落敗;其後獲楊岳橋通知報名參加港島區正選

抗辯方向、參與初選初衷及從政之路:

李予信於 2014 年於街工實習,2016 年因工作關係協助公民黨港島區立會選舉工程。李在中大社工學系畢業後,獲鄭達鴻遊說加入公民黨,有志參與社會、青年工作,於 2019 年當選東區區議員。李後期才參與初選,沒出席協調會議,又稱沒參與黨內是否簽〈墨落無悔〉聲明的討論;他並以不會跟隨黨立場否決預算案等方向抗辯。

李參與初選過程比較轉折,最先是獲鄭達鴻邀請李在名單排第二,而李拒絕。至同黨黃文萱不參選超區後,李循黨內「徵召機制」報名參選,稱想為「被遺忘的業界」爭取撥款,但被黨以經費及勝算為由而拒絕。

李於 6.12 一周年在銅鑼灣街頭被捕,引起黨內關注。他隨後獲得捐獻、支持出選超區,故「好急」籌備參加初選,沒參加過協調會議;不過李最後落敗。公民黨隨後為 DQ 安排替補人選,李獲指示報名參選港島區,但特首其後宣布立法會選舉延後。

李又指,在公民黨於記者會表達否決預算的立場後,曾與譚文豪會面,並告知譚,他想在立法會推行一系列政策及理念,有機會「同之前黨所講否決所有撥款同埋議案呢,係有出入嘅」。他又指若不獲准豁免隨黨立場投票,都會照自己意向投票,「即管睇下個黨有乜嘢後果畀我」

控方主要案情:

  • 指控李為參與者
  • 收到協調協議文件、有簽署及遞交提名表格,知悉「35+」的目標
  • 公民黨簽署〈墨落無悔〉,承諾將堅定不移執行列出的內容
  • 出席公民黨記者會,楊岳橋在會上稱若政府未能回應五大訴求,「以後每一個法案…我哋都會否決。呢個亦都係一個莊嚴嘅承諾。」
  • 在超區選舉論壇稱,即使《國安法》實施,仍會在議會戰線及街頭戰線中抗爭
  • 在公民黨宣傳初選投票片段中,楊曾稱公民黨議員將用基本法權力,否決政府預算
  • 區諾軒供稱,李予信有出席超區協調會議(區本人沒出席)

辯方主要案情:

  • 起初申請出選被公民黨拒絕,後獲捐獻才得以參選;沒參加過協調會議,僅向黨總幹事查詢初選規則,故不知協調會議內容
  • 理解協調會議共識為超區議席「坐 3 望 4」,而不包括否決預算案
  • 〈墨〉發布時,並非潛在候選人,故不關心,而正式成為候選人後亦沒深究
  • 沒參與黨內任何有關是否簽署〈墨〉的討論
  • 公民黨記者會上有「混合訊息」,有否決所有撥款的說法,但郭家麒的發言顯示出有矛盾;指理解公民黨所說的「莊嚴承諾」未必會兌現
  • 在論壇上沒倡議否決預算案
  • 沒有與其他人一同拍攝宣傳初選投票片段;沒留意楊說的話
  • 曾向譚文豪稱欲推行一系列政策及理念,或與黨所稱否決所有撥款有出入,指譚鼓勵他持政綱;亦獲准參與超區初選、沒被施壓,故理解黨對否決預算案是有彈性
  • 不會隨黨立場否決預算案;若申請豁免隨黨立場投票不獲批,「我都會照跟自己嘅意向投票,就會即管睇下個黨有乜嘢後果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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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餘被告個人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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