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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桂藍

何桂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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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桂藍(由大律師 Trevor Beel 代表)
被起訴時 33 歲
參加新東初選勝出;報名參加正選後被 DQ

作供講述的參與初選初衷、從政之路:

何桂藍於 2019 年任職《立場新聞》,曾直播七一立法會、元朗 7.21 事件等,被稱為「立場姐姐」。她選擇作供,並循北京不可能容許「35+」發生、自己會基於不同原因否決預算案等方向抗辯。

何供稱一度擬當記者「做到坐為止」,認為梳理政治爭拗是重要,但在反修例後想另找崗位,「好快選立法會呢一個 option 就出咗嚟」。她說,投身選舉因運動的其他路線停滯,而投票是成本最低、最多人能參與之事,亦可為運動取得授權,而她想有身位演繹「攬炒」。

她認為「攬炒」是指明知自己會承受很大代價,仍要堅持做認為應要做之事。她不同意戴耀廷將「攬炒」說成「宿命」,指反抗是香港人選擇,不是必然,而戴的「真攬炒十步」未必會如他所指般發生,中共亦有「能動性」。

她又指,預期有大規模 DQ 出現,故「35+」不可能達成,她參選是想推高投票人數,而自己最後亦確實遭 DQ。她又稱,預算案的審核程序本來就有問題,例如基本工程儲備基金、國安預算無法審核,即使政府回應「五大訴求」,她仍是會否決。

她作供時稱能理解在中國大陸的邏輯下,要求民主化被視為顛覆,「但係如果一個(奉行)普通法嘅 court endorse 呢樣嘢,我覺得係攬炒緊普通法囉。」

控方主要案情:

  • 指控何為參與者
  • 出席新東協調會議、收到協調協議文件、有簽署及遞交提名表格,知悉「35+」的目標
  • 簽署〈墨落無悔〉,承諾將堅定不移執行列出的內容
  • 何於新東區選舉論壇稱,「而係要奪取主導權,將立法會變成人民嘅武器。 要突破中共 set 畀香港嘅死局,需要最多嘅抗爭派進入議會」
  • 何於新東地區初選論壇稱「…立法會唔再係議事嘅殿堂,亦只係一個抗爭陣地,所以點解我哋講緊要透過立法會嚟到去破局…」
  • 有出席抗爭派記者會;岑敖暉、王百羽的發言反映會無差別否決預算案

辯方主要案情:

  • 沒收到任何文件
  • 協調協議文件中,「積極」為選舉術語,形容戴耀廷「寫咗句根本乜都無講過嘅嘢出嚟」
  • 指〈墨〉的共識不包括否決預算案
  • 不認為否決預算案可逼特首回應「五大訴求」,至多只是施壓
  • 〈墨〉無斬釘截鐵指會否決預算案,簽署是為了明確表達立法會有這個權力
  • 抗爭派記者會,岑敖暉或任何人都不是發言人;岑發言前沒同其他人討論
  • 指戴是「facilitator」,對當選後可在立法會做的事,「佢係無 say 嘅」
  • 指戴提及的「憲制武器」,於某些政制、權力制衡之間「好常見」,例如彈劾、不信任票等
  • 引譚耀宗專訪,「我得到嘅印象係就算選到 35,選完之後都會 DQ」、「但係具體點 DQ 法呢,我哋係未知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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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餘被告個人案情:
鄭達鴻李予信黃碧雲林卓廷何啟明施德來陳志全梁國雄柯耀林吳政亨劉偉聰楊雪盈彭卓棋鄒家成余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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