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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慧明

余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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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慧明(由大律師石書銘、梁麗幗代表)
被起訴時 33 歲
參加衞生服務界初選勝出;有參加正選

作供講述的參與初選初衷、從政之路:

余慧明是「醫管局員工陣線」主席,她作供時指政治參與始於組織工會,並提及對「五大訴求」、「攬炒」的看法。余循衞服界沒協調會議、對預算案預設反對立場是「先砌後傾」的策略等方向抗辯。

余在新冠疫情時以工會名義發動罷工、要求「封關」,惟指政府、醫管局拒諸門外,而這件事令她有意參選立法會,「如果我無一個足夠嘅話語權,政權或者當權者係唔會同我傾」。她亦提及 2019 年見證「政府對市民嘅訴求視若無睹,只係一味武力打壓示威者」。

余提及,會員民調顯示七成人支持工會派人出選,她曾想過出戰直選,但因會員多為衞服界的選民,而她亦不滿應屆議員李國麟,就決定參選衞服界。

她稱其政治目標是要達成「雙普選」,認為「五大訴求」中,只要達成「雙普選」,亦即行政、立法機關皆為民選,而特首由中央任命同時對香港市民負責,「其他嘅訴求都可以解決」。

她亦解釋撰文提及的「真攬炒」,是指要令政府面對議會內外的龐大政治壓力,要選擇「堅持己見」或「順應民意」;「光復香港」則指是香港人優先,真正實行「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針。至於否決預算案,余指自己預設立場是反對,屬「先砌後傾」,旨在用姿態令政府願意「傾」。

控方主要案情:

  • 指控余為參與者
  • 收到衞服界協調協議文件、有簽署及遞交提名表格,知悉「35+」目標
  • 有簽署〈墨落無悔〉,承諾將堅定不移執行列出的內容
  • 政綱提及若當選,會「行使反對權利反對一切議案,直至香港政府全面回應五大訴求,缺一不可為止」
  • 出席「抗爭派」記者會,重申會無差別否決預算案,逼使政府回應「五大訴求」
  • 余發布文章,提及「爭取 35 席後為手段,然後全面否決所有政府提出的議案為目的」
  • 余接受《獨媒》訪問時,提及「一定要用任何方法去推翻而家呢個政權、呢個政府,先可以做到一個改變」、「立會過半的目標,是透過否決政府的所有議案,令立法會停擺,觸發憲政危機…逼使政府正面回應五大訴求」

辯方主要案情:

  • 衞服界沒舉行過協調會議、沒收過協調協議文件
  • 提及衛服界爭議選民資格認證問題,最終組織者決定,該界別的初選結果無約束力
  • 縱有簽署〈墨〉,裡面提過協調會議的內容,「對我嚟講係無咩意思」
  • 簽〈墨〉因視自己為抗爭派一員,想展示與泛民有別,用字不含會聯同用否決權的意思
  • 指預設立場是對預算案投反對票,形容「依個只係一個姿態,唔係一個恐嚇」;屬「先砌後傾」,若政府不願「傾」,最後才會反對
  • 《獨媒》專訪中「推翻而家呢個政權、呢個政府」,用字比她的立場更激進,但不想引起公關災難,故沒要求記者修改;而她的意思是推翻制度,「因為林鄭落台,你搵個林鄭 2.0 上去係無改變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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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餘被告個人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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