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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偉聰

劉偉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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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偉聰(自行代表)
被起訴時 53 歲
參加九西初選落敗;沒有參加正選

抗辯方向、參與初選初衷及從政之路:

本身是大律師的劉偉聰,案發時是深水埗區議員。他當過皇家香港警察、自由黨講辭寫手、暫委裁判官、教職、報章專欄作家等,戴耀廷是其求學時期的老師,但畢業後沒有私交。自辯的他循不同意「五大訴求」、沒簽〈墨落無悔〉等方向抗辯。

2019 年轉戰區議員,劉稱因同情反修例示威,但街頭不能發揮其角色,聽取朋友建議下參選,而當選後因憂慮礙其法律工作等,本擬不再參選,但 2020 年 4 月擔任盧建民的上訴法律代表後,希望修訂暴動相關條例,遂決定參選立法會。

劉續稱,最初不擬參加初選,亦曾在九西協調會議上,指出初選「不民主」。其後有區議員建議他參加初選,否則會被視為「鬼」,之後又發訊指未能再與劉共事。他認為與自己不參選初選有關,令他重新考慮參選。

劉指,他不支持,但不反對「五大訴求」。劉又說,其名字出現在〈墨落無悔〉的帖文是個謎團,因他不曾授權他人代為簽署,但他沒有公開要求除名,因憂會「選舉自殺」。劉又指,閱讀〈墨〉的第一反應是「失笑」,因用詞是「墨落」而非「落墨」,有意外之舉的意思。作供結尾,劉亦稱不使用社交媒體,「我家中不設電視、電腦,只有書、音樂、貓,這是我所選的生活方式,沒其他補充。」

控方主要案情:

  • 指控劉為參與者
  • 出席協調會議、收到協調協議文件、有簽署及遞交提名表格,知悉「35+」的目標
  • 簽署〈墨落無悔〉,承諾將堅定不移執行列出的內容
  • 劉在九西初選論壇曾問何啟明  ,「喺深水埗區呢,我就知你第一個就出嚟呢簽呢個我哋個參選嘅聲明嘅,咁我想知,你點解咁勇呢?」控方指,該聲明是指〈墨〉,並指為「我哋嘅聲明」
  • 在劉家中搜出筆記,列出他打算向其他參選人的提問,包括擬質問黃碧雲「為何不簽署初選立場確認書?是否連否決財政預算案,這樣制度內的抗爭都不願意承諾?」又擬問何啟明,如何評價沒簽署共同綱領的參選人
  • 劉於初選落敗,並在 FB 發文指,對結果沒有任何抱怨或遺憾,尊重結果及支持勝出者

辯方主要案情:

  • 從不使用 WhatsApp,沒收過任何文件;但確認有核心義工於九西群組中,不曾指示亦不知悉對方加入群組
  • 有參與首次會議,沒達成任何共識或協議;戴耀廷有提到民主派過半,可獲得更多憲制權力,包括否決預算案;但不記得有否提到「積極運用」或「會運用」否決權
  • 沒參與九西第二次會議
  • 填寫初選提名表格時,向助理詢問「共識」的意思,獲告知為有 4 項,不包括否決預算案
  • 理解「35+ 公民投票計劃」是初選的正式名稱;「目標」是增加民主派立法會選舉的勝算
  • 不曾簽〈墨〉,亦沒授權他人簽署,名字出現在帖文屬謎團
  • 就「我哋嘅聲明」一句,劉指論壇發言時低語,聽不清是否稱「我哋」,指是稱「你哋」
  • 指自己為辯論能手,毋須特別為論壇準備,不知論壇筆記由誰撰寫
  • 筆記提及「法治已死」,但他從不說「法治已死」,反問「Why would I say 法治已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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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餘被告個人案情:
鄭達鴻李予信黃碧雲林卓廷何啟明施德來陳志全梁國雄柯耀林吳政亨楊雪盈彭卓棋何桂藍鄒家成余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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