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岸然案Day3|庭上播被指煽動影片 王談及《國安法》違人權、呼籲「軟對抗」

王岸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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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播 6  段被指煽動影片

王岸然自去年 12 月被捕後還押至今,他沒有律師代表,坐在辯方律師席自行應訊。早休時,有一名自稱是其諮詢律師的人,持香港律師會證件及身份證到庭,懲教人員着他散庭後再到羈留室探訪王。

控方代表律政司高級檢控官莊文欣、署理高級檢控官楊澄,周二繼續播放涉及「發布煽動刊物」罪的影片,全為王在其 YouTube 頻道「On8 Channel – 王岸然頻道」發布的直播影片、直播重溫影片等,日期橫跨 2025 年 3 月 4 日至 6 月 25 日,6 段影片標題如下:

1)【岸伯晚報】【訪問】黎智英兒子呼籲各國領袖緊急營救父親,憂健康惡化恐時日無多? 250304 Tue

2)【精華重溫】孫青野無知得驚人。全世界要求係釋放唔係特赦黎智英,國安法實施細則是由國安委修改唔係人大。【岸伯時評】250308 Sat

3)【精華重溫】川普百日,侃侃自誇,民望插水, 為何中共反而不能高興?為何從前的川粉KOL都變了反侵者!【岸伯時評】250501 Thur

4)【岸伯OT】習川通完電話,黃之鋒突然被加控國安罪。習已失勢及對港政策大改純屬猜想。黎智英外故意再加個黃之鋒,習故意令侵難看。【岸伯時評】250606 Fri

5)【精華重溫】鄭敬基表弟妹被搞,國安法轉向針對海外港人態勢明顯。海外港人不想在沉默中消失唯有在打壓中爆發。【岸伯時評】250508 Thur

6)莊雅婷為藝術獻身十分偉大,媚共政客其實仲賤過戲子好多。亞超高官齊患上「軟對抗精神分裂病」。香港太平只係你們心中有鬼。【岸伯時評】250625 Wed

王批評孫青野「無常識」 《國安法》違人權

控方指稱涉及煽動的內容包括,王評論駐港國安公署副署長孫青野表示不會特赦黎智英,是「常識都冇」,因國際社會視對黎的檢控是「政治檢控」,國際要求釋放黎而非特赦他,「人哋從來冇承認過你呢個檢控呀,你呢個《國安法》,全部都當係非法法、惡法,係違反人權嘅法律」,又形容《國安法》是「隨便就違反人權⋯⋯而家屌你老味,啲差佬大晒,國安大晒,咁就肉酸囉,攞出去國際畀人鬧囉。」

王又談及,孫青野被問及支聯會拒交資料案中,律政司終極敗訴時,表示未了解事件,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則指正研究判詞。王在片中批評「小強又講唔出,佢(孫)又講唔出,我哋研究緊喎,屌你老味,收咁高人工,日日喺度研究喎。」

批評改實則細則屬破壞法治

王又批評,孫指可修改《國安法》實施細則,「明明自己錯咗喇,咁樣日日就改法例呀⋯⋯得閒冇事改呢改路,香港咪冇法治囉」,他認為不同級別法院均審理拒交資料案,「呢個決定清清楚楚,大家都明係你做嘢戇𨳊,講嘢唔清楚,權力亂嚟,係你班假髮佬夾埋阿林定國,總之係假髮佬同差佬破壞緊法治,毀壞緊香港嘅信譽。」

王另談及黎智英案,指「我知佢到時就係入㗎喇,唔使講,好易之嘛,話你係就係㗎啦」,故他不會以法律角度評論,「全部都係政治考慮」。

控方:影片封面字句亦涉煽動

控方特別指出,其中一段影片的封面字句亦涉煽動,將依賴題為「【精華重溫】川普百日,侃侃自誇,民望插水, 為何中共反而不能高興?為何從前的川粉KOL都變了反侵者!【岸伯時評】250501 Thur」的影片封面舉證,並讀出相關字句:「滅共尚未成功 香港KOL們仍需努力」。

王在該段影片談及,美國總統特朗普上任後不久,宣布制裁 6 名香港官員,「佢一制裁嗰六個人呢,我對佢有返信心,有返好感添,係咪?即係佢唔係完全、完全忘記香港」,又形容已等候 4 年待特朗普再次當選,「終於返嚟喇,終於見佢制裁啲官,制裁唔係官唔係法官,制裁林定國,咁我都覺得呀,終於等到,本來應該開心㗎,但係好似開心得唔得幾耐。」

王又評論台積電到美國設廠,是美國的戰略決定,為了一旦中共佔領台灣,美國都能保留半導體技術,「佢呢樣嘢做乜嘢呢,打起嚟打輸咗呢,諗埋喇,咁呀台灣就畀中共佔領呀,台積電畀中共攞咗啦,攞之前梗係炸晒佢啦,炸晒佢啦,咁但係嗰啲技術去咗邊呢?咁保留咗喺美國囉。」

黃之鋒再被控違國安法 王:濫用司法程序

王在另一段影片中,評論黃之鋒在獄中再次被控《國安法》控罪,形容是「濫用嗰個司法程序已經到咗一個令人髮指嘅地步」,而一被起訴,「邊個都好啦,唔使保釋啦可,坐緊監㗎嘛」。但王重申他會繼續拍攝評論影片,「我睇得好化㗎,呢啲嘢,大家都化啦吓,唔使緊張,但係我哋既然有空間,有空間我哋盡量利用」 。

高官談「軟對抗」 王:矯枉過正、折墮

王亦談及港澳辦主任夏寶龍訪港時,提及提防「軟對抗」,其後特區政府多名高官,包括文體旅局局長羅淑佩等,都指出香港各界暗藏「軟對抗」,王批評是「搞到成個香港白色恐怖,我話你香港,香港滅亡就係毀於呢啲咁嘅無聊嘅事」,又形容「香港如果你冇啲人出嚟對抗呀,冇呢啲咁嘅反對聲音呢,香港係死水一潭。」

其中王抨擊羅淑佩「矯枉過正,你冤枉咗好多人呀,因為你拎住個權呀,你個肥婆,你個老姑婆,係咪?你走去追星又得呀,你鍾意就得喇,你唔鍾意就話人軟對抗呀,影響政府形象呀」,形容「呢啲咁嘅警察政府呢,好撚折墮嘅。」

王呼籲繼續合法「軟對抗」

王認為「軟對抗」是法律所容許,「咁我哋抗議、示威、遊行,而家繼續禁,係你唔啱㗎喎,屌,我合法嘅你禁我」,一旦失去「軟對抗」,巿民只好「硬對抗」,「一係唔上街,一上街就要掟嘢,掟完嘢就坐監算數,係咪,遲早㗎咋」。

他形容當時香港社會已很和平,是政府製造不安,「係你哋唔撚安全之嘛,就嚟成日驚畀人炒吖嘛,所以不停要製造事端」,並呼籲觀眾「咁大家繼續軟對抗啦,合法㗎嘛」,只要不是播散假消息,便可以繼續評論時政,「你正常嘅激烈評論,係得嘅,咁你睇我就知啦,所以我都係冇事嘅,大家絕對放心。」

否認兩罪受審

王岸然原名黃覺岸(起訴時 71 歲,報稱退休),就「妨害調查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控罪指黃於 2025 年 12 月 3 日在香港,知悉或懷疑有對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的調查正在進行,罔顧是否會妨害該項調查,而在沒有合理辯解或合法權限下,在視頻分享平台「YouTube」披露警方於該項調查期間所作查訊的詳情。

黃另被控的「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則指他在 2025 年 1 月 3 日至 12 月 6 日期間在香港,明知刊物具煽動意圖而發布該等刊物,即在視頻分享平台「YouTube」發布陳述、相片、圖片及/或影片,具意圖:

  • ​引起中國公民、香港永久性居民或在特區的人,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確定的國家根本制度的憎恨或藐視,或對其離叛;
  • ​引起中國公民、香港永久性居民或在特區的人,對特區的憲制秩序、行政、立法或司法機關的憎恨或藐視,或對其離叛;
  • ​煽惑任何人企圖不循合法途徑改變中央就特區依法制定的事項或在特區依法制定的事項;及/或
  • ​煽惑他人作出不遵守特區法律或不服從根據特區法律發出的命令的作為。

本案是警方首次動用《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 88 條的「妨害調查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起訴,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監禁 7 年。

DCCC303/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