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周一(8 日)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建議訂立國安附屬法例,由特首發證明書定性刑事案是否涉國安,須列為國安案處理。政府周二(9 日)下午發稿,指特首會同行政會議已通過建議,有關附屬法例同日刊憲並即時生效。
根據刊憲條文,特首一旦就某刑事案件發出證明書,該案即屬國安案件,並適用於《國安法》生效前的案件。證明書發出後,「任何人不得在任何法院對上述證明書提出質疑」。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政府周一(8 日)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建議訂立國安附屬法例,由特首發證明書定性刑事案是否涉國安,須列為國安案處理。政府周二(9 日)下午發稿,指特首會同行政會議已通過建議,有關附屬法例同日刊憲並即時生效。
根據刊憲條文,特首一旦就某刑事案件發出證明書,該案即屬國安案件,並適用於《國安法》生效前的案件。證明書發出後,「任何人不得在任何法院對上述證明書提出質疑」。
政府擬訂國安附屬法例,就「其他國安罪行」設定義機制,由特首定性刑事案涉國安,須列為國安案處理。特首李家超周二(9日)在行會前見記者,被問及會否擔心公眾有一人「話晒事」、權力集中在特首的觀感。
李家超表示,特首發證明書是非常嚴謹、嚴肅的行為,又指特首可閱讀敏感、國家層面的情報,而且危害國安的圖謀大多涉及「國家級嘅高手」,適宜由特首行使權力,重申修例旨在令法例更加清晰,沒有擴充罪行定義,亦無增加罰則和權力。
另外,政府周一(8日)深夜回覆《法庭線》查詢,指若特首發出證明書,必然會告知法庭和被告,又指國安案審訊一般公開,公眾「便有機會」從中知道特首有否發證明書。
政府建議根據《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俗稱「23條」)訂立附屬法例,訂明若特首發出證明書認定某些刑事罪行涉及危害國安,該案即屬國安案件,以國安相關程序處理;同案所涉及的交替控罪,亦會被視為國安罪行。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強調,附屬法例只是更清楚界定現有機制,沒新增任何罪行、罰則或執法權力,而特首發出證明書後,法院無權推翻。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則指,有關修訂不會「加辣」,當特首發出證明書後,案件將由指定法官審理、可延長扣留期等。
翻查資料,「港大評議會案」被告張敬生在 2024 年申請人身保護令時,曾爭議所承認的交替控罪非國安罪行,要求獲獄中行為良好扣減提早獲釋。特首其後發證明書指案件涉國安,國安委亦介入指其交替控罪屬國安罪行,最終申請失敗。
時事評論員王岸然(原名黃覺岸),被指在 YouTube 披露與警方國安處會面的內容,以及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影片,被控妨害調查、煽動兩罪。案件周四(12 日)在區域法院提訊。《國安法》指定法官陳廣池透露,正申請法援,押後至 4 月 28 日再訊待法援署處理。
官亦向王稱,「希望你成功啦」,又稱「納稅人畀錢,何樂而不為?」王自行申請保釋,控方反對。官聽罷陳詞拒絕申請。散庭時,多名旁聽人士向王揮手,有人祝他「生日快樂」,保安員要求「靜啲靜啲」。
68 歲男子被指在 Facebook 發布過百則煽動帖文,包括呼籲立法會選舉投白票,被控「23 條」新煽動罪,周五(27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認罪,案情提及他警誡下稱「我寫嘅嘢係為國家寫嘅,包括一切批評」,同日判監 8 個月。
辯方求情提及,被告 80 年代在中大畢業,其後從事翻譯,曾參與「基本法起草委員會」翻譯工作,又指其言論僅針對行為非人員,望法庭定性他是「固執長者非理性發洩」。
總裁判官蘇惠德指,煽動罪旨在防患於未然、阻止極端思想擴散,拒納被告是情緒宣洩,指其行為持續及有系統,又指被告 14 次提及「光時」字句,上級法院已裁定此口號有煽惑分裂國家之意,被告不可能不知。
前民陣副召集人兼時事評論員王岸然,被指在 YouTube 披露與警方國安處會面的內容,以及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影片,被控妨害調查、煽動兩罪,周一(23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處理轉介文件。總裁判官蘇惠德應控方要求,把案件押後至 3 月 12 日於區域法院再訊。王岸然申請保釋遭官拒絕,繼續還押候訊。他另於庭上透露,還押期間曾絕食 7 天。
前民陣副召集人兼時事評論員王岸然,被指在 YouTube 披露與警方國安處會面的內容,以及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影片,被控妨害調查、煽動兩罪,周二(20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
總裁判官蘇惠德應控方要求,押後案件至 2 月 23 日再訊,等候轉介區域法院的文件,另拒絕被告保釋申請。王岸然庭上表示,已去信終院首席法官張舉能投訴蘇惠德,蘇聞言指有投訴機制處理,「你唔需要同我講」。
61 歲退休漢被指 2024 年至 2025 年間,在 Facebook 發布 53 則帖文,內容涉及提倡港獨及非法行為,去年 11 月 29 日被捕。他被起訴一項「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周四(8 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次提堂。
被告頭髮灰白,身穿深色外套出庭。控方指準備好答辯,辯方則申請押後,以待提供法律意見,並申請保釋。主任裁判官蘇文隆聽畢雙方陳詞,拒絕被告保釋申請,案件押後至 3 月 4 日再訊。
前民陣副召集人兼時事評論員王岸然,被指在 YouTube 披露與警方國安處會面的內容,以及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影片,被控「妨害調查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及「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還押候訊。
王岸然周三(31 日)在高等法院自行申請保釋,法官陳仲衡聽畢雙方陳詞,拒絕其申請。案件押後至明年 1 月 20 日再訊。
警方國安處周五(12 日)舉行記者會,指周四晚上突擊搜查新蒲崗一個工廈單位,首度以 23 條「非法操練」罪拘捕 9 名男子,指他們涉嫌進行類似軍事形式的訓練。警方在單位檢取氣槍、懷疑爆炸品,以及印有「黑暴份子」常用口號的繡章。
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指,部分被捕人曾以「黑暴常用服裝」出現在大埔火災現場,警方正調查其在場目的﹐又指大埔火災後,有人以 2019 年常用服裝、方法、口號等,試圖散播仇恨,「咁呢個出現令我哋覺得呢,其實黑暴嘅苗頭已經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