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任沙頭角分區指揮官的警司陸振中,被指 2022 年 6 月,在同僚飯局非禮女下屬 X,及 7 月飯局醉酒後襲擊下屬、危駕,陸被裁定表證成立、選擇作供,周一(6 日)在區域法院踏入第 28 日審訊,續受控方盤問。
主控早前盤問時,曾提出陸拍攝醉後下屬嘔吐情況,是具「玩下屬」、「虐待」、「變態」的心態,陸當時否認。周一盤問下,陸重提事件,哽咽稱自己為此說法「幾日都瞓唔到覺」、自己「絕對唔係變態、玩下級」。
主控亦播出 6 月飯局的閉路電視片段,指 X 早已醉酒、嘔吐;陸不同意,稱對方「未到他定義的醉」。主控指 X 是被陸拉往殘廁方向。陸否認。主控又指,陸送 X 入女廁後,曾多次開啟其他門,提出陸是積極找一間房、一些地方,「等你之後捉 X 入去」。陸否認稱「絕對唔同意」,因該處人來人往,「無可能咁樣做」,其後再否認自己拉或推 X 入殘廁,又指當時不留意、現時看片也不認為 X 有推開他。
陸稱自己信佛好施
曾幫助其他同袍
陸振中於 2024 年 10 月 10 日(審訊第 21 日)時被裁定表證成立,他同年 12 月 11 日(審訊第 22 日)選擇作供,本周一接受主控、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陳大偉第三日盤問。
主控早前就 6 月飯局上,陸曾拍攝下屬醉酒後嘔吐醜態,質疑他帶「玩下屬」、「虐待」、「變態」的心態;陸否認。主控周一再就警隊階級文化提問,指警隊階級觀念重、下級須遵從上級合法命令時,陸哽咽稱警隊內每人都重要,又重提被主控指稱「變態」一事,再哽咽稱自己為控方說法「幾日都瞓唔到覺」。
陸續說,自己幫過許多同事,他們都一度想上庭給口供,但因不同原因最後不成事,又強調自己信奉佛教,不斷好施、布施,例如協助兒子患自閉症的女同袍,重申自己「絕對唔係變態、玩下級」。
控方播片稱陸推下屬入殘廁
續就 6 月飯局,主控指 X 在晚上 8 時許已喝醉。陸否認。主控質疑,X 當時已伏桌、嘔吐,故已醉。陸稱不覺得 X 有醉。主控問怎樣才算醉?陸先稱「如果要人抬返屋企就係醉」,追問下再稱 X 當天或「飲多咗」,但未到他定義的醉。主控其後播放該場飯局,陸三度與 X 往洗手間方向的閉路電視片段。
就第一次涉非禮事件,主控指,畫面見到 X 原本正步往女廁,但被陸拉往殘廁方向。陸稱自己沒拉,重申當時是 X 問他何處有殘廁,他看著盲人路標,向 X 指方向。陸又解釋送 X 入女廁後,多次開啟其他門,是出於八卦,見到儲物室裡面有許多包粉末。主控質疑,陸其實是積極找一間房、一些地方,「等你之後捉 X 入去」。陸稱「絕對唔同意」,因該處人來人往,「無可能咁樣做」。
主控續指,X 步出女廁時是面向前方,直至被陸推或拉至殘廁方向。陸否認稱,當時是 X 對他說女廁內人來人往、「嘔唔到」,他遂指向殘廁方向,說裡面有位。主控再指,片中見陸的手,先後捉住 X 的左右臂,而 X 有推開他的動作。陸稱自己當時是扶著 X ,又稱當時沒留意 X 有推開他,現時看片也不認為是推開。主控續質疑,指當時有途人望向二人所在的殘廁方向許久,故情況必不是陸所稱的簡單,即陸留在殘廁外等 X ;陸稱「完全唔同意」。
陸稱首次陪赴廁後被道謝
對方指「如早點識自己就好」
主控再指,片段見陸、X 步離殘廁方向時,陸觸碰 X。陸辯稱自己是「戒備手」,以防她跣倒。主控質疑他此舉,是知 X 有醉意。陸否認稱當天 X 曾行山、雙腳疲累,才步履不穩。陸其後又重申,此次步出時,X 向他道謝、稱他好過其男朋友,又說「如早點識自己就好」等。追問下,陸稱 X 的說話有讚美的感覺,但有少少奇怪,因陪同去廁所好平常,「所以唔使咁,咁感謝囉」。
主控質疑,陸有家室、有妻兒,為何之後不避忌?陸稱自己有說「唔使客氣,返去坐啦」。追問下,陸改稱不記得自己有否如此說,又說 X 「係好奇怪,但又唔係奇怪到好奇怪」。
主控一怔後,追問是甚麼意思。陸稱「有其他人有類似 compliment(讚美)」。主控追問,即有其他女士、女警,曾對他說「你好過我男朋友」?陸起先稱是,追問下改稱是有類似讚美。主控再多度追問,指「不要類似」,須是被讚有一模一樣的說話,即「你好過我男朋友」?陸終稱沒有。
第二度陪下屬上廁所
陸重申是下屬要求
就第二次非禮事件,主控播片指約 15 分鐘後,陸再陪 X 去廁所,質疑為何發生前述讚美事件後,陸仍不避忌、改派其他同袍陪她?陸稱當時另一督察蔡文浩正忙於招呼總督察黃燦熊。主控質疑為何不改由陸招呼、派蔡陪上廁所?陸稱當時沒如此做、沒如此想。
主控指出,陸根本是想自己陪 X 去廁所,從而侵犯 X 。陸稱「絕對唔係」,又指是 X 提出陪同。主控再指出,陸稱陪上廁所是 X 提出一說,是陸單方面指稱,根本不是事實。陸稱不同意。
陸稱於廁所外等、曾有人攜煙敲門
控方質疑沒警告食肆抽煙違法
對於陸稱自己在殘廁外等候 X 時,附近有一男一女清潔工,主控要求他描述 X 步入殘廁時狀態。陸稱「其實佢生勾勾識行」、懂自行開門,自己把注意力放在清潔工身上。
盤問下,陸同意當時有人想進殘廁,他曾代 X 稱不好意思、有人正使用,並補充指對方當時拿著一包煙想去敲門。主控問,食肆內吸煙違法,陸何不警告對方,反而稱不好意思?陸改稱不知對方想入去做何事,又說對方有幾個人,當時身在的大排檔很「雜」。主控質疑被告身為警司,也不敢執法?陸稱當時對方起哄,他夾在中間只說不好意思,形容自己是息事寧人。
主控質疑,片中見陸離開殘廁範圍時沒戴口罩,是否公然違法?陸稱自己有時抹臉油,會除口罩。主控質疑,若該處真有數名陌生人,脫口罩不怕染疫?陸只稱自己可能有脫口罩。主控提出,陸之所以沒戴口罩,因剛在殘廁內非禮 X。陸否認。
第三度陪上廁稱有喚同袍幫忙
主控播片質疑陸撥開同袍
就第三次非禮事件,主控指,當時眾人坐在桌前,X 正伏桌,陸突戴上口罩,站起走近 X 再拉起她,而 X 當時已沒知覺、跌地。陸稱自己當時出於關心,希望讓她坐好、坐直,故上前扶她。主控稱動作見到陸是拉醒 X,而 X 當時差不多不省人事。陸同意描述,但指自己當時是「急救」。
盤問下,陸一度稱自己一般遠離桌子時會戴口罩。主控遂質疑,陸是想把不省人事的 X ,帶至殘廁,所以戴上口罩。陸否認。
主控續指,陸拉起 X 時,蔡一度上前協助,當時 X 與蔡走得較近,但陸撥開蔡,致其後 X 跌倒時,蔡也不敢上前協助。陸否認,稱自己有著蔡協助。主控質疑,若陸有要求蔡協助,蔡不會不聽指示,但現時他不敢上前。陸則強調自己沒叫蔡離開。
被質疑沒即時驗傷
陸稱當時「六神無主」
此外,根據證供,陸於 7 月飯局事發後不久,就襲擊、危駕事件受查。主控質疑,陸沒在口供提及三名督察襲擊他,質疑陸早前說自己寬恕三人,若已至受查階段,是否仍因寬恕不提?陸稱當日除錄影會面外,亦要搜屋、替車輛搜證,自己「無諗咁多」,認為要配合調查,「去證明自己係清白嘅」。
追問下陸再稱當時滿腦子都是配合調查以證清白,沒想原不原諒此一回事。主控再問,陸指稱是遭三人打,「咁你都唔會告發?」陸再重申當晚仍要搜屋等,「去到好夜」,同時媒體有許多報道,手機亦收到逾百段訊息,「自己都好亂」。
盤問下陸同意沒立即驗傷。主控質疑身為資深警官,必知驗傷重要性。陸稱待事情發生至自己身上時,他「六神無主」,又稱錯的是「佢哋」,認為警察會公平去調查,也沒保留特別證據保護自己。另雖沒立即向醫生說肋骨痛,不過稱照 X 光後,醫生見他有肋骨骨裂,問他何事,他當時有稱自己被醉酒同事打。另同意當天沒做酒精呼氣測試,就離開現場。
DCCC137/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