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 歲日本男子,被指本周一(24 日)在日本大阪飛往香港的航班上,偷拍兩名女子裙底,被控一項偷拍罪,周三(26 日)被解往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提堂。
庭上男子需日文傳譯。裁判官陳慧敏應控方要求,押後案件至 2026 年 1 月 7 日再訊,以候控方索取法律意見。另被告沒保釋申請,但保留 8 天保釋覆核,押後下周四(12 月 4 日)處理,期間須還押。
涉日本飛往香港航班上偷拍
日籍被告大西龍(46 歲,IT 經理),控罪書指他持護照訪港,居於日本,在港沒固定住址。
他被控一項「非法拍攝或觀看私密部位」罪,指他於 2025 年 11 月 24 日,在香港從日本大阪飛往香港國際機場的國泰航空航班上,出於拍攝女子 X 及 Y 的私密部位的意圖,為了從該女子 X 及 Y 的衣服下方,拍攝其私密部位,而操作設備,即一部手提電話,而操作設備的情況是若非該設備如此操作,該部位本來不是可讓人看到的,及被告為了不誠實地作出以上所描述的作為,及不理會自己以上所描述的行為是否獲得 X 及 Y 同意。
WKCC5396/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