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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恐首案|辯方指被告許湛榮曾表明不參與犯法活動 彭軍壕:不清楚

反恐首案|辯方指被告許湛榮曾表明不參與犯法活動 認罪被告彭軍壕: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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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周四供稱,反修例時加入由曾參選區議員、綽號「大嚿」劉偉德發起的組織,是想為社運「做返啲嘢」,「冇諗過會做啲可能會傷害到人嘅嘢」。辯方指,吳智鴻帶彭出席會議,當中談及遊行時用真槍及炸彈,彭同意吳信任他,但否認是對方的「左右手」、「第二把交椅」。

《反恐條例》首案,7 人不認罪受審,僅女被告劉佩凝獲准保釋。(繪圖:Kensahung)
彭稱準備擲鏹水彈時買食物
辯方稱捏造為減輕罪責

被指屬同謀者吳智鴻團隊的被告賴振邦一方,周五繼續盤問。就彭早前供稱,與吳智鴻、賴振邦及許湛榮,擬在 2019 年 10 月 3 日晚高處向警方擲鏹水彈,但失敗告終。

賴的代表大狀是香媛關注,當日是否 4 人均負責掉鏹水,彭稱有此機會。是遂指,他們攜有鏹水和洗石劑,準備尋找有利位置投擲,但在此重要時刻,彭卻離開買食物。彭回應指「肚餓咪買嘢食」。是質疑,「又唔早買、又唔遲買,啱啱要掟你就去買嘢食」;彭稱是。

是遂指,買食物一事是彭捏造以減輕罪責,並指出當時賴振邦並不在場;彭不同意。

是香媛另問,彭知悉吳智鴻的計劃激進,有否向吳提出不欲使用暴力。彭指於 11 月試槍後「屠龍」向吳索槍,當時他向吳提出不想如此暴力,惟吳未有理會,及後彭續按吳的指示,取槍械和炸藥。

彭指錄影會面心存僥倖、「講少啲」

據彭主問供稱,爆竊大學實驗室取炸藥原料、測試炸彈引爆裝置、試槍和炸藥,以及案發前夕製造炸彈,被告賴振邦均有參與。是香媛先後指出,賴並沒參與上述事件,彭一概不同意。

針對 11 月 14 日爆竊大學實驗室,是香媛引述彭的錄影會面,指彭提到自己只在大學外圍,無份爆竊實驗室;但其庭上證供則指,彭有份爆竊浸大的實驗室。彭靜默片刻後稱,錄影會面時「仲有少少僥倖嘅心態」、「講少啲」。是香媛指出,爆竊大學實驗室一事,賴振邦沒出現和參與;彭不同意。

辯方指賴振邦沒參與試槍、製炸彈
彭不同意

至於 11 月 16 日西貢試槍事件,是香媛指出,當天出席試槍人士均有蒙面、過程間沒交談,彭因而認錯出席人士,而賴振邦沒參與;彭不同意。

就彭稱兩度到訪賴的店舖「3C 維修工作室」,期間曾測試炸彈引爆裝置、懂合成炸藥人士欲直接與吳商討製造炸彈價錢。是香媛指出,賴均不在場,彭不同意。及至行動前一晚,彭稱與吳智鴻製造炸彈,及後找來賴振邦幫助。是香媛指出,賴當晚從無出現;彭均不同意。

辯方稱彭虛構指控賴振邦
以換成為「金手指」

是另問及彭被捕後,轉任「金手指」一事,指彭兩度申請保釋被拒,遂「改行第二條路,舉手做『金手指』」;彭否認。是質疑,因其手機資料與錄影會面說法有矛盾,故彭拒向警方提供手機密碼;彭不同意。

彭在盤問下另同意「諗住篤多啲人出嚟」,但否認為搏取獲接納為「金手指」,加重其他人和減輕自己罪責。是最後稱,彭指控賴的所有事情均屬虛構,目的是「拉多啲人落水」,換取成為「金手指」;彭不同意。

辯方指許湛榮與吳智鴻為好友
吳曾為情自殺、許休學回港陪伴

同被指為吳智鴻團隊的許湛榮一方,同日展開盤問。其代表大狀陳偉彥指,許湛榮與吳智鴻同就讀香港華仁書院,是最要好的朋友,猶如「孖公仔」、形影不離;彭確認。

陳再指,於 2013 年時,吳智鴻為情自殺不果,當時身在海外的許,特意休學回港長期陪伴吳;彭指不清楚。彭另確認,行動前一晚獲告知行動內容,當時吳智鴻沒提及許在行動中的角色和任務。

辯方指吳邀許參與台灣軍訓
期間為許慶祝生日

陳轉而問及台灣軍訓,指過程中曾參觀廟宇、到酒吧消遣等,「有預到你?」彭稱不清楚,指訓練後多數留在宿舍。陳指,許湛榮獲邀參與軍訓的主要目的,是許在旅程期間生日,吳欲為他慶祝,於台灣時曾舉辦生日會;彭稱不知。

陳另指出,軍訓時許湛榮從沒製造或投擲汽油彈,亦沒使用真槍射擊;彭不同意。

辯方指許表明不參與犯法活動
彭稱不知道

至於彭早前供稱準備到天台擲鏹水彈時,離開買食物,回來時獲告知計劃失敗。陳指出,計劃告吹,是因為許湛榮提出反對;彭稱不知道。

就試槍一事,陳指出,當吳智鴻拿出槍械時,許明確表示「唔會掂呢啲嘢」;彭稱「記憶中冇」。陳再指出,試槍後許向吳稱,不會參與任何犯法活動;彭稱不知道。

陳另引述被指是賴振邦手機擷取的訊息,於 12 月 9 日、即吳智鴻等人被捕後,賴私訊彭,問「群組入面有冇邊個唔可以知道最新訊息」、「榮係其中一個仲有冇」。彭確認,「榮」是指許湛榮。

HCCC164/2022、HCCC255/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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