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讀者新年平安!據報 2023 年有兩男兩女「元旦BB」出世(而本網最近亦有一名成員初為人父!)。正所謂「唔怕生壞命,最怕改壞名」,我們未可與大家探討生辰八字風水命理,不過可以談談在香港改名的法律規限 —— 究竟改名有沒有限次數?可否改姓?有禁用字嗎?
改名的權利
身份證上的「姓氏」(surname) 及「個人名字」(personal name) 均可更改,沒有次數限制。
註冊中英文姓名,或只有英文姓名均可。法例並無要求必須跟隨父母姓氏。中文姓名最多6個字,英文姓名最多40個字元(連空格)。
但如果申請人未滿18歲,需要父親、母親或合法監護人同意才可更改名字,姓氏則須父母雙方同意才可更改。此外,兒童年滿11歲後,不得在出生登記記項(出世紙)加名或改名(但仍可更改身份證上的姓名)。
有沒有禁用字?
2010年,名為「凌晨一吻」的本地男子企圖爆竊罪成,判囚3年。2014年,法國來港的留學生以「激烈的海胆」註冊作中文名;2015年,從荷蘭來港工作的男子亦選用「屠龍麥粒花」為中文名。在首宗違反「檢疫令」罪成案件中,本地男子「成見恭介」(英文 SING KIN Kung Kai)於 2020 年認罪,判囚 3 個月。以上事件經媒體報道,不少人都關注事主的姓名。
其實,人事登記辦事處並無明文禁用特定字眼作為姓名。不過,姓名是十分重要的個人資料,相信人們大多會慎重選擇一個自己喜歡、不會惹人反感的姓名!
可否自創中文字?
如果可以自創英文姓名,又可否自創中文字呢?
答案是不可以。一般而言,入境處只容許選擇政府字庫內有記載的中文字。根據政府網頁,香港政府字庫採用「ISO/IEC 10646 國際編碼標準」並以《香港增補字符集》補充。若不確定所選的字能否使用,可先查閱前述兩個資料庫,再適時向人事登記辦事處確認。
若果希望將新字加入政府字庫,可向政府「中文界面諮詢委員會工作小組」申請,以供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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