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歲男涉穿校服潛入德望女廁偷拍學生 認3項窺淫囚6月 官指重犯機會高

30歲男涉穿校服潛入德望女廁偷拍學生 認3項窺淫囚6月 官指重犯機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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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被告有目的地進入學校偷拍

署理主任裁判官高偉雄判刑時指,本案的窺淫罪屬較新的控罪,沒有量刑指引。而案中有多項加刑因素,包括涉及未成年人士,案發地點是中學,當時學生不會預期有其他人侵犯他們的私隱。

就被告稱,案發時原本在學校門口拍照,但被驅趕才一時情急進入學校,裁判官不同意其說法,認為被告有預期、有目的地進入學校偷拍,強調判刑應反映社會對罪行的厭惡性,法庭亦須保障未成年人。

官指,被告長期有易服癖,雖然此為私人選擇、並非罪行,但若以此犯罪滿足性慾,法庭則須向公眾傳達清晰訊息,不容有關事情發生。官又提到,從案中證據來看,認為被告重犯機會高。

就首兩項窺淫罪,即被告在廁所內嘗試偷拍兩名女學生,官各以 4 個半月為量刑起點,認罪扣減後判囚 3 個月。而另一項涉放置手機偷拍的窺淫罪,官指此罪較嚴重,所幸無拍到任何畫面,但不能排除若無人發現,被告或會拍攝到女學生如廁畫面,遂以 6 個月為量刑起點,認罪扣減後判囚 4 個月。

官下令 3 罪部分刑期分期執行,被告終被判囚 6 個月。

案情:一事主看到廁所內紙箱藏手機

案情指,2023 年 10 月 16 日早上約 9 時半,兩名就讀中六的女事主 X 及 Y 進入女廁其中兩個廁格, X 抬頭看到一個黑色物體伸到其廁格上方,遂離開及查看該廁格門下縫隙,看到該人穿著一雙黑色皮鞋。Y 如廁時抬頭發現一個長方形的黑色物體,帶有鏡頭。

兩人遂等待該人出來,並發現該人看似是男人,把頭髮束起,戴上假眼睫毛、藍色口罩,身穿綠色連身裙的德望校服。兩事主立即質問該人是否偷拍,該人搖頭,並逃離廁所及離開學校。

翌日上午,就讀中五的女事主 Z 如廁時,注意到水盆旁有個紙箱,左下方有一個小孔,發現紙箱內藏有手機,立即通知校方。

警方翻查閉路電視片段,並到被告位於新蒲崗的住所,搜出他案發時身穿的校服及皮鞋,被告返回住所時被捕,他保持緘默。警方在單位內搜出 16 套校服,大量女性衣物、內衣、鞋子、錢包、化妝品、假髮、膠帶等,膠帶與案發廁所搜出的膠帶匹配。

被告涉偷拍 3 女童

被告張晉康(30 歲,城巴高級營運主任),被控 3 項窺淫罪。他被控於 2023 年 10 月 16 日、2023 年 10 月 17 日,在德望學校 3 樓女廁,操作設備,暗中為了性目的而觀察或拍攝女童 X、女童 Y、女童 Z,而她處身於令人對保存私隱有合理期望的情況,但張不理會她是否同意被他觀察或拍攝。

KCCC2870/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