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十一侮辱國旗、區旗 19歲自閉症男生供稱無侮辱意圖 母稱子無法自控

被指十一侮辱國旗、區旗 19 歲自閉症男生供稱無侮辱意圖 母稱子無法自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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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閉症 19 歲男學生,被指於 2022 年 10 月 1 日,在深水埗 3 度損毀 5 支國旗及區旗旗桿,旗幟並沒受損。他否認「侮辱國旗」及「侮辱區旗」共 3 罪,周一(20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受審。

男生作供指事發當天街上多了很多國、區旗,有別往年,且旗幟顏色鮮艷,「感到刺激和不適」,於是扯下旗桿。他強調沒侮辱的意圖,加上旗幟完好無缺,故「唔代表我唔尊重佢」,但認同如尊重國區旗,便不會觸摸。

被告母親亦作供,稱兒子 2 歲起經診斷屬嚴重自閉,曾有類似行為驚動警方,雖有警惕,但無奈他十分敏感,無法控制自己。案件押後至 5 月 24 日作陳詞,如時間許可將會即日裁決,期間被告獲准續保。
男學生被告警誡下稱
「見到成街國旗個心唔舒服」

辯方表明,不會爭議被告身份,亦不否認被告有損毀國旗及區旗,將循被告沒意圖侮辱的方向抗辯。控方主要依賴閉路電視、錄影片段及書面供詞舉證,不傳證人。

雙方同意事實指,現場閉路電視片段拍攝到,被告曾在 3 個地點拉扯及屈曲旗桿。警方即日拘捕被告,其後發現涉案旗幟沒有損毀,但旗桿金屬表面由下至上被壓扁,伴隨破裂。在警誡下,被告表示「見到成條街都係國旗,個心唔舒服,所以扯爛佢。」

官裁表證成立
男學生作供:不具侮辱意圖

裁判官李志豪裁定表證成立後,被告男學生及其母親出庭作供。男學生透露,自小診斷屬自閉症、過度活躍及專注力不足,現時與任職清潔的母親同住深水埗一單位;其父去年不幸逝世。

男學生續指,案發當日欲前往姨媽的寓所,惟一出門便感覺被多面國旗及區旗包圍,加上旗幟顏色鮮艷,對他來說很「刺激」,於是扯下旗桿,繼而拉低旗幟,以減輕眼前的不適感。被告強調,他並非因為國旗及區旗的象徵而感不適,亦不具侮辱意圖。

控方盤問:
為何不直接回家避開旗幟?

控方質疑,被告的寓所與其中一個案發地點僅相距 50 米,為何不直接回家避開旗幟。被告回應指,曾在案發前試過躲在家中,但仍能看到外面的旗幟。

控方又質疑,該處有多面旗幟,被告僅扯下其中 5 面,無助減輕不適感。被告稱感覺上會「舒服少少」,又稱 2021 年的街道未如 2022 年掛滿國旗及區旗的情況嚴重。

對於被指扯下旗幟猶如「下半旗」,被告坦言知道旗幟一旦被破壞會構成犯罪,但涉案旗幟沒有任何損壞、仍完好無缺,故「唔代表我唔尊重佢」,屈曲旗桿亦不會予人不尊重的感覺。但他認同如控方所言,如自己尊重國區旗,便不會觸摸。

被告母親作供:
曾有類似事件 子無法自控

被告母親則指,兒子自 2 歲起經診斷屬嚴重自閉,曾在 2018 年有過類似行為,當時南昌街突然出現 2 個易拉架,兒子因感到不適,因而上前收起,被誤會偷竊,警察亦有到場處理,最終更鬧上新聞。辯方呈上《蘋果日報》報道。母供稱,該次有為兒子帶來警惕,但無奈他十分敏感,無法控制自己。

其母又稱,案發當日兒子曾提及街外旗艦令他不適,於是她向兒子提議避開,但他反問「成街都係、密密麻麻,點避?」她當時因心情欠佳,故沒有再回應兒子。

被問兒子會否被特定顏色刺激,她表示沒有留意,但只要環境有轉變,兒子便會相當敏感。至於 2021 年的街道情況,她肯定地指「以前邊有咁多(國、區旗),係隔好遠先有一支。」

男學生被控深水埗
侮辱國旗、區旗

被告黃俊樂(19 歲,學生)被控 1 項「侮辱國旗」罪及2項「侮辱香港特別行政區區旗」罪。控罪指,他於 2022 年 10 月 1 日在深水埗南昌街休憩處外,公開及故意地以玷污國旗的方式侮辱一支國旗。及於同日在深水埗荔枝角道及界限街交界,聚魚道及通州街交界,公開及故意地以玷污的方式侮辱 1 支及 3 支區旗。

WKCC3705/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