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至 2023 年期間,保險業監管局時任執行董事許美瑩被指濫用職權,威逼利誘保誠保險,以高薪酬聘用其媳婦。許及媳婦被控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周五(8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首度提堂。裁判官何慧嫻將案件押至 5 月 2 日再訊,候控方準備文件及辯方索取法律意見,兩名被告獲准以 10 萬元保釋。
被告依次為許美瑩(61 歲,保監局前執行董事兼董事局成員)、其媳婦陳芷慧(32 歲,報稱數碼策略顧問),同被控一項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指兩人約於 2022 年 9 月 21 日至 2023 年 3 月 10 日期間,在香港一同串謀,使許美瑩擔任公職期間,無合理辯解或理由,故意作出不當行為,即利用其公職,意圖脅逼或誘使保誠有限公司,以更高薪酬待遇聘用陳芷慧。
許美瑩另被控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交替控罪,即除利用其公職外,亦沒有避免利益衝突,及向保監局申報利益衝突情況。
廉署:許涉向保誠高層發送媳婦履歷表
廉署發稿指,許美瑩涉嫌向保誠一名高層人員發送陳芷慧的履歷表求職,其後在陳與保誠商討薪酬待遇期間,許美瑩又涉向保誠高層批評保誠,稱保誠未能以市場薪酬聘請合適人才,並指若保誠不妥善處理此問題,她會動用保監局的規管權力,要求保誠檢視其運作,這樣可以令保誠花費數以百萬元計。
廉署調查又發現,陳要求保誠給予她一個較她當時年薪(約 96 萬元)高出 30% 以上的待遇,即逾 130 萬元。在與保誠商討薪酬待遇期間,陳涉嫌向保誠表示,她可為保誠與保監局維持良好關係,及提供保監局的內部消息。保誠考慮到有關聘用可能存在利益衝突,主動終止聘用程序。
ESCC63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