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元朗區議員、「同行搬屋」創辦人林進,涉於去年 10 月在葵涌華榮工業大廈,放置一個長闊高為1.2 米的正方形貨物,被消防處票控一項「阻塞逃生途徑」罪。林周四( 4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認罪。裁判官劉綺雲判罰林 2,500 元。
林開庭前受訪提及,近來多次被不同政府部門巡查,早前亦有同事拉貨時被指阻塞通道,未知聆訊日子。

林早前發文稱被多個部門「輪流教學」
林開庭前受訪指,近來多次被不同政府部門巡查。除了今次案件之外,早前亦有同事拉貨時被指阻塞通道,惟該案未知聆訊日子。
「同行搬屋」上月在社交平台 Facebook 發文,透露今次票控一項「阻塞逃生途徑」一案,帖文亦指連日被受到多個政府部門「輪流教學」,「由消防,海關,人民入境事務處,商業登記處,積金局,警務處,稅局,屋宇署等等等等輪流教學⋯⋯我感受到香港政府幾甘(咁)重視,正當商人。」
林今早開庭前笑言今次案件瑣碎、不值一提,只是因為上庭日子為 6 月 4 日,「咪出個 post 講吓」。
林周四沒有律師代表,親自應訊並承認一項傳票控罪。控方指,林初犯。裁判官劉綺雲認為,適合以罰款方式處理案件,判林罰款 2,500 元,並須在同日繳交。
控罪:1.2米長濶高貨物阻逃生途徑
被告林進(33 歲),被消防處票控一項「阻塞逃生途徑」罪。控罪指,有人提出告發,指稱他在 2025 年 10 月 31 日,擺放或留下一板貨物,約 1.2 米(長) x1.2 米(闊) x1.2 米(高),在 12 字樓公共走廊近 A 單位,而該等物件或東西阻塞或可能會阻塞位於新界葵涌永業街 14 – 20 號華榮工業大廈的處所的逃生途徑。
案情指,案發當日下午 2 時 15 分,一名高級消防隊長及一名高級消防隊目,到達控罪所指的位置巡查,發現控罪所提 1.2 米長闊高的貨物,阻塞該工廈的逃生路線。而上述貨物,令逃生路線只餘0.2 米闊的長度。
案情續指,人員調查後發現貨物是由林進擺放。林在警誡下承認,並指該些貨物已被放置一至兩日。
WKS5659/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