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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面設計師涉FB轉發張崑陽籲投白票帖文 認罪囚2月、緩刑18月

平面設計師涉FB轉發張崑陽籲投白票帖文 認罪囚2月、緩刑1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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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12 月立法會換屆選舉,廉署早前起訴 4 人涉在選舉期間於 Facebook 轉載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峯、前大專學界國際事務代表團發言人張崑陽,以及前區議員丘文俊的帖文,涉煽惑他人投白票或不投票。當中 44 歲平面設計師周二(10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認罪,被判囚 2 個月、緩刑 18 個月。

裁判官溫紹明指,本案毫無疑問控罪嚴重,監禁是其中一個判刑選項,但考慮被告沒有案底及其個人背景,相信他犯案是單一事件,不會重犯,另參考辯方呈交的案例後,認為適合判處緩刑。
案情:張崑陽發文同日被告轉發

案情指,2021 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期為 10 月 30 日至 12 月 19 日。廉政公署亦發新聞稿,提醒市民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白票,即屬犯法。而張崑陽是被中止的 2020 年立法會換屆選舉候選人,他在 2020 年 8 月 14 日離開香港。張於 2021 年 12 月 15 日在 Facebook 發帖,呼籲人不要投票,目的為降低投票率及令政府尷尬,張又邀請海外人士分享帖文,共有 66 人分享。被告胡康騏則於同日下午 4 時半在 Facebook 分享該帖文,並連同標題「唔投票係出於自願,無被人煽動」,以煽惑他人杯葛選舉。廉政公署人員及後發現該帖文,於 2022 年 5 月 27 日拘捕被告。

辯方:被告犯案屬單一事件 對家人感抱歉
望考慮被告失業、對社會貢獻判緩刑

辯方求情指,被告現年 44 歲,任職平面設計師,原於玩具廠工作,但於 2022 年 10 月中失業。他屢次在設計比賽獲獎。而是次犯案屬單一事件,被告受查時已即時配合廉政公署,提供電話密碼解鎖,承認擁有涉案 Facebook 帳戶。他承認控罪,節省法庭時間,其親撰的求情信亦提及他已感到後悔,因意氣用事而犯錯,對家人感歉意。辯方向法庭呈交同類案件的列表,希望法庭考慮被告對社會的貢獻,而且不久前失業,判處緩刑。

控罪:4 人涉 Facebook 轉載
許智峯、張崑陽及丘文俊帖文

4 名被告為郝建朝(29 歲,金融從業員)、易美寶(58 歲,無業)、黃智仁(42 歲,物理治療師)及胡康騏(44 歲,平面設計師)。他們被控在 2021 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期間內作出藉公開活動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的非法行為,違返《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

控罪指,黃和易涉於 2021 年 10 月 30 日至 2021 年 12 月 19 日期間,分別在Facebook 轉載名為「許智峯 Ted Hui Chi Fung」的專頁的一個日期為 2021 年 10 月 29 日的帖文,而該帖文煽惑在該選舉中投票的另一人以任何方式處置給該另一人的選票,致使該選票在該選舉中根據任何選舉法被視為無效。

易美寶及黃智仁早前已認罪,同被判緩刑 。

胡則涉於 2021 年 12 月 15 日在 Facebook 轉載一則於同日在「張崑陽」專頁刊登的帖文;郝則被控於 2021 年 11 月 30 日在Facebook 頁面上展示一個日期為 2021 年 11 月 29 日的帖文。二人的帖文均煽惑另一人在該選舉中不投票。

廉署通緝許智峯等 3 人

廉署早前指,調查顯示,郝所展示的帖文,原文為丘文俊較早時在其個人社交媒體專頁發布,正通緝已離港的許智峯、張崑陽及丘文俊。

ESCC2255/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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