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敦治醫院非禮案 醫療助理摸女同事臀部罪成 官再押後判刑待索社服令報告

東區裁判法院 東區法院

分享:

辯方進一步求情指,背景報告中出現溝通誤會。感化官在報告中提到被告認為其行為沒有猥褻意圖,但其實被告同意為其行有猥褻意圖,亦希望向事主致歉。辯方解釋,當時感化官問被告是否有性興奮,被告稱沒有,才導致溝通上出現誤會。而還押 14 天對被告亦屬大教訓,希望法庭可考慮判處社會服務令,短期監禁亦可對被告帶來深刻教訓。

事主:臀部遭人用手觸碰

事主在審訊時供稱,她為病人量血壓時,突然有感其臀部遭他人用手掃了一下,歷時約一秒。她隨即回頭,看到被告在自己身後走出病床之間的通道。

就辯方質疑事主不可信,指其口供提及遭「微暖嘅物體」觸碰,惟在庭上指該「物體」為黃的手,官認為事主供詞沒衝突,相關陳述可以並存。至於被告供稱不同意可請事主讓開,官則不接納,指他既然知道通道狹窄,理應可簡單地請對方讓開。

被告黃智恆(現 35 歲,報稱醫療助理),被控一項「猥褻侵犯」罪,指於 2026 年 1 月 29 日,在灣仔律敦治醫院某病房內猥褻侵犯另一人,即 X。

ESCC641/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