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 11 月,渠務署小蠔灣污水處理廠發生工業意外,共 5 名工人在回流井暈倒,其中一名 46 歲女工人送院後不治,死因庭周二(18 日)展開第二日研訊。渠務署一級監工供稱,當日不知有外判工程,但死者丈夫曾致電通知會到場,但他當日有事在忙,故指派下屬查看。後來得知有人暈倒,並在現場發現離心機啟動了,即到大樓指示操作員停機。
渠務署助理電氣督察則供稱,案發當日有浸大學生到場取脫水污泥樣本,因而指示同事啟動離心機將污泥脫水,又指在喉管關閉的情況下,即使離心機啟動,都不會有污水流出。
意外後曾下井救人的機電署二級監工提到,起初只發現 3 名工人,直至呼吸器氧氣不足須返回井口時,發現死者的腰及臀部由水底浮起,狀態「好似煮熟嘅蝦」,惟他已無法救人,回到地面後即通知消防員。
死者王喜梅,終年 46 歲,其丈夫列席聆訊,家屬沒有律師代表,死因研訊主任為大律師吳美華,列作利害關係方的渠務署,由大律師葉海琅代表,研訊由死因裁判官周至偉主審。
渠務署一級監工:事前不知有工程
因有事在忙派下屬查看
死因研訊周二傳召渠務署一級監工胡海鋒作供。胡供稱,事發當日不知道有外判工程,但接獲死者丈夫兼承建商東主李金華電話,通知會到場,逐指派下屬陳偉樂到回流井查看,陳其後沒有向他匯報情況,他亦因「自己做緊嘢」未有追問。
死因裁判官周至偉質疑「你作為監工,你唔知道有工程㗎?」,胡沉默數秒後指,「應該知有工程,但係唔知(工人)幾時開始(工程)」,官再追問胡是否知道當日有工程進行,胡改稱「知知知」。
死因研訊主任問胡,中度風險工程是否須巡查兩次,胡稱「要睇 list,而家唔係好記得」。死因裁判官質疑,「而家都唔知中度風險要巡查兩次?事後無 check 返?呢啲唔係日常工作?」,胡指知道當工程有風險須巡查,但這類工作非經常需要做,因而忘記巡查次數,重申「多數跟 list 做」。

拿風機返回現場已不見死者
胡又指,當日下午陳偉樂告知回流井出事後,他與陳一同趕往現場,到達後看到王稱有人在井內暈倒。胡望向井中發現有人倒臥,但沒留意人數,其後聽到離心機啟動的聲音,逐趕往離心樓,指示操作員停機,再拿風機到回流井。胡稱,當他返到回流井時,已不見死者,因情況混亂沒追問其位置,亦沒再望井內情況,忙著與陳一起接駁風機電源。官質疑「成個過程淨係望咗一眼?駁嘅時候都冇望回流井?」,胡稱「冇留意」。
渠務署二級監工:翌日補寫流水帳紀錄
渠務署二級監工李悅斌則供稱,他不知案發當日回流井有工程進行,而同事陳偉樂於案發翌日,即 11 月 19 日,通知他在控制室流水帳補寫「0945:樂通知有回流井工程」,李沒有詢問陳更改紀錄原因,但他認為「係當有呢項事情發生過」。
助理電氣督察:有學生取污泥樣本
故啟動離心機
至於案發時離心機為何啟動,渠務署助理電氣督察鐘智偉供稱,當日下午約 3 時,有幾位浸會大學學生前來拿取脫水污泥樣本,故指示離心機操作員朱偉民開機將污泥脫水。至下午約 4 時,鍾收到通知回流井有人暈倒,到場了解時不見王在井口。
鐘提到,程序上若得知回流井有工程,不可啟動離心機,但在喉管關閉的情況下,即使離心機啟動,亦不會有污水流入喉管。
離心機操作員朱偉文則指,他啟動離心機前有通知控制室,而當日下午他曾見到胡海鋒衝上離心樓,親自關閉離心機。
機電署二級監工:曾見死者浮出水面
因氧氣量不足無法救助
死因庭續傳召機電工程署二級監工盧偉雄,他指當日下午約 3、4 時,收通知有人在回流井暈倒,到場後望到井中有 3 人暈倒,沒有反應,隨即「就地取材」,拿取地面的呼吸器及戴上救生繩,下井救人。盧稱,當時有一人井底暈倒,水位已達其下巴位置,逐將該人拉回井內平台,然後將身處平台上、上半身已「舂」入井底的工人身體反轉,再將靠近貓梯的工人拉回平台。
盧續指,他用用鮮風機吹向 3 人,約 3、4 分鐘後,平台上 3 人逐漸有反應,他逗留至呼吸器氧氣量不足而鳴響。當他開始爬梯返回井口時,突然看到死者的腰及臀部由水底浮起,形容狀態「好似煮熟嘅蝦」,當時才發現井中有第 4 人,惟他已無法救人,回到地面後即通知消防「水入面仲有一個,快啲救佢」。
機電署二級監工:絮凝池疑有人體殘肢
駐守控制室的機電署二級監工莫偉強則供稱,案發當日沒收通知回流井有工程,訪客簿亦沒有工人到訪記錄。莫指,朱偉民致電通知他已啟動離心機,待莫確認後將啟動污泥泵及藥水泵,莫根據當時回流井沒有工程進行,向朱確認可以開動。
莫另提及,每日都會派下屬何文裔拍攝絮凝池水質,從何於 11 月 22 日交回的照片中,看到池面有漂浮物,到場了解後,發現為疑似前臂或手掌的人體殘肢,於是報警。
死者丈夫李金華問及閉路電視,莫指閉路電視於案發前 1 個月損壞,曾通知同事需安排維修,在事發後 2 至 3 星期後才修復。
CCDI-1053/2021(M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