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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法庭線報】支聯會被指煽動顛覆案;香港獨立黨案;反恐第二案
上周焦點:
支聯會案延期半年至11月開審 何俊仁擬改認罪 3人還押逾千天
支聯會及其前正副主席李卓人、何俊仁、鄒幸彤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周五(21 日)在高院召開第一次審前覆核。法官李運騰指原定 5 月開審,但因另案超時已不可行,目前最早可排期 11 月審理,形容延期是「萬不得已」,法庭「非常之抱歉」。
辯方表示,何俊仁擬改為認罪,正與控方商討,官限 14 天內書面提出。自行應訊的鄒幸彤則擬提出「撤銷公訴書」申請,稱控方「根本無提供案情畀我哋」、「唔知非法手段係咩,唔知點準備」。官訂定在 11 月開審之前,先處理鄒的申請。3 人至今均已還押逾一千天。
獨立黨案上訴 爭議串謀罪刑期分級不適用
被指為「香港獨立黨」主席的葡籍男子,早前承認《國安法》「串謀煽動他人實施分裂國家」罪,被判囚 5 年,不獲全數認罪扣減。被告不服刑期提上訴,周五(21 日)於高院處理。
上訴方指本案控罪為「串謀罪」,《國安法》的刑罰分級並非強制適用,認罪應可獲全數扣減,亦引「47 人案」為例。另指帖文內容影響有限,原審量刑過重。律政司則指,按《國安法》原意,「串謀罪行」應與「實質罪行」的量刑一致。上訴庭押後頒判詞。
高院上周另頒判決,拒絕被告就爭議自己已失中國國籍一事申請司法覆核。判詞披露,被告黃去年判刑前後,向入境處提出申報國籍變更、退出中國國籍的申請,法官指入境處就兩申請未作決定,現階段不能批出覆核許可。
黎智英指控方捏造 官籲勿爭論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一案,上周完成 3 天審訊,黎就直播訪談節目及專欄文章接受盤問。
控方指其專欄文章提到「勇武派是時候組織領袖團隊」,質疑黎供稱倡和平示威,但沒有於文章譴責或呼籲停止暴力。黎指,勇武派組織領袖團隊,便會有原則、底線控制暴力,又指若呼籲停止暴力,勇武派不會聆聽。
控方質疑黎意圖是煽動暴力,黎否認,又指「我認為你最好不要浪費時間去捏造事情」。法官李運騰指「請不要爭論,這是法庭的判斷」,著黎只需要回答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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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角校巴意外 官擱置聆訊批控方混淆原則
2018 年 12 月北角發生致命車禍,校巴疑因沒拉手掣,溜下斜路釀 5 死 2 傷,司機承認未拉手掣的傳票控罪,罰款 2000 元。死因研訊期間,律政司申請押後,稱需時調查是否涉嚴重罪行,同年再控司機危駕致死等兩罪。區院法官謝沈智慧周三下令永久擱置聆訊。
判詞指,控方在首次檢控前已獲悉所有事實證據,兩次檢控均由「相同或大致相同的事實」導致,裁定第二次檢控違反「免受雙重損害」原則;。官又批評,控方將「一罪兩審」及「免受雙重損害」的原則混淆,援引不適用的案例,質疑「有誤導法庭之虞」。
反恐第二案 警確認拘捕前駐被告隔壁單位
2020 年初,明愛醫院、羅湖港鐵車廂被發現有爆炸品,Telegram 頻道「九十二籤」事後承認責任。7 人被控《反恐條例》罪名,餘下 1 人被控以「企圖製造炸藥」罪。8 人不認罪,上周完成 3 天審訊。
辯方引閉路電視片段揭露,警在在宏創方 503 室拘捕被告之前,有男子帶同行李箱進出隔壁的 502 室。控方重召刑事情報科(CIB)警員作供,他在庭上確認,在拘捕行動前 4 天,已進駐 502 室候命,並帶同爆門工具、頭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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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否認謀殺3歲女 母供稱女屢受虐
3 歲女童於家中昏迷,留院 11 日後,在生日當天宣告不治。其父早前承認虐兒罪,否認謀殺罪,案件上周完成 5 天審訊。
女童母親供稱,事發前 2 個月被告重新與母女同住,多次對女童施襲,包括搖晃她、對她淋凍水、把她整個人倒轉再撞頭等,形容自己每日為女兒搽去瘀膏,但「好似搽極都搽唔完」。庭上亦播出女童生前 WhatsApp 錄音訊息,與父溝通時提及「掛住爸爸」、「Sorry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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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涉灣仔暴動無罪 發還後官准重開案情
2019 年 10 月 6 日、《禁蒙面法》生效後翌日,網民發起「反極權反緊急法大遊行」,5 人包括一名案發時 15 歲男生被起訴,經審訊後獲裁暴動罪不成立,使用蒙面物品罪成。律政司上訴得直,案件發還原審處理,周一(17 日)就兩名被告提出的法律爭議聆訊。
兩名被告提出因應上訴庭判詞,希望改選擇作供。辯方指,上訴庭判詞提及以目前證據,若被告沒作供,應判處有罪;若現不准被告作供,會構成不公。法官經考慮後批准,指上訴庭就此類暴動案應如何推論,下達指導性指引,構成案例所指的「重大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