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女銀行家張淑玲注射肉毒桿菌(Botox)後不治,93 歲矯形外科醫生李宏邦被控誤殺。陪審團去年裁定李有做出嚴重疏忽非法殺害張的行為,但李因其精神狀況終獲判無條件釋放,2026 年被醫委會永久除牌。
李宏邦被指在 2023 年向友人借 1,200 萬元,支付刑事檢控的法律費用,惟罪脫後遲遲未還款,該友人周四(9 日)入稟高等法院,向李追討欠款。
入稟狀:原告與李2023年相識
李稱不想坐監、需要律師費
原告 King Yuen Fung Diana 由高李嚴律師行代表入稟。入稟狀指,被告李宏邦在 2020 年 5 月被控誤殺等罪,涉及一名在 2018 年注射肉毒桿毒後不治的 52 歲女病人。2023 年初,原告開始認識被告,並與被告及其妻子定期聯絡,不時一起吃飯。
入稟狀指,約於 2023 年 4 月,被告向原告披露他被刑事起訴,不想坐監,然後又指他需要一些資金來聘請律師,原告口頭同意應被告請求,給予被告一些金錢,而原告知道她沒有絕對義務這樣做,被告日後需要在原告要求時還款。在 2023 年 5 月至 2024 年 8 月,原告應被告請求,14 度轉帳給被告,總額為 12,170,280.01 元。
2025 年 11 月 12 日,被告因罹患認知障礙症,在誤殺案獲無條件獲放,2026 年 3 月被醫委會永久除牌。
入稟狀:李稱其兒子在美國可代還款
入稟狀稱,原告自 2025 年中開始請被告還款,但被告一直沒有還款,又向原告稱其在美國的兒子 Warren H. Li 非常富有,可以代他還款,但公開資料找不到一名為 Warren H. Li 的人。原告現入稟向被告連本帶利追討借出的 1,200 萬元。
李涉兩案均因不宜答辯獲釋
李宏邦因 Botox 命案被控一項誤殺罪,案件 2025 年 9 月在高等法院進行聆訊。辯方指被告患有認知障礙、失智症,不適宜答辯,獲陪審團接納。但審訊繼續,陪審團考慮證據後裁定李曾作出誤殺行為。法官郭啟安採納報告,認為不適合判處監管治療令或監護令,最後判李無條件釋放。
就同一事件,李亦被控兩項「企圖誤導警務人員」、19 項「沒有備存有關危險藥物的登記冊」罪。該案 2026 年 1 月 5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訊,庭上同樣提及,李因身體狀況不宜答辯,他最後獲撤控。
HCA1187/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