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評論員王岸然(原名黃覺岸)被控妨害調查罪及煽動案,周三(28 日)在區院踏入第十三日審訊,控方針對其煽動罪,循他涉煽動他人憎恨司法、行政和執法機關,以至中國和特區政府等言論盤問。
王確認,在片中提及 47 人、黎智英和支聯會案都是政治檢控,但稱有提改善建議,例如放人、輕判。他亦確認,曾批評李家超、鄧炳強、國安處,稱是出於批判官員能力、阻止香港邁向「警察政府」。他又說批評「中國夢」和「大國堀起」等說法,因擔心引來戰爭而提出警告。審訊周四續,王將繼續接受盤問。
王岸然沒有律師代表、選擇自辯,他獲安排坐在證人台,身旁有懲教人員看守。主控、高級檢控官莊文欣周二針對他的「妨害調查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罪盤問(見報道),周三則圍繞「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盤問。
控方引47人案等 質疑王煽動憎恨司法
莊文欣先針對司法機關盤問,指王在片中質疑 47 人案歷時 5 年的合理性何在,問他是否想表達該案屬政治檢控、政治逼害、「由頭到尾都係唔公道」?王同意,指「政治又好,逼害又好啦,係政治性。」莊質疑,王評論時沒提及判決有何不公。王指,他在片中一直有所提及,「喺我嚟講,係講慣嘅事,唔需要次次再(講)⋯聽開我嘅人都知㗎喇。」
莊續指,王在片中稱黎智英欺詐案涉「利用個法律逼害佢⋯為咗要針對呢個人」,問他是否認為黎智英受法律逼害?王同意。莊追問,「係政治檢控去針對呢個人?」王答「百分之一百」,並同意黎是「政治人質」。
對於王在片中曾說黎案「非法」及違反人權和自然法,王庭上解釋這是國際對事件的定性,而他認同。莊追問,王片中稱黎「罪成已寫在牆上」,但當時尚未有裁決?王答「未有,嗰時係咁,結果都啱吖。」
莊問,王是全盤否定 47 人案和黎智英的「檢控正當性」?王同意,並指「而家可以加埋支聯會案」。莊再問,王是否認為所有國安案件都是「政治逼害」?王答「所有?唔係嘅,大多數啦。」莊追問,「包括你覺得你自己嘅案件,都係搵一個替罪羔羊?」王同意。
莊遂指,以上種種,王都為煽動觀眾對司法的憎恨、藐視,以及「至少都有一啲不滿」。王一概否認。莊遂指,就 47 人案、黎智英案和支聯會案,王從沒提出改善建議。王笑答,「唔同意。放人、輕判咪改善⋯令到件事冇咁令人遺憾或者尖銳個觀感⋯好多嘢可以中間落墨,一直都有建議。」莊問是否包括無罪釋放?王答是「不提證供起訴」,指這是制度一部分。莊問,「放人都係一個選擇?」王同意。
王認不滿國安官 但否認煽動憎恨
莊指,王亦在片中形容總裁判官蘇惠德等人是「契弟」,並提到他們「玩到香港個法治,即係有咁肉酸得咁肉酸啦,反正你總有啲戴假髮嘅人,協助做到場戲好好睇睇,好似好啱咁。」王同意他說過,而戴假髮者除了法官,亦包括控方。
莊再指,王片中曾指「法官⋯⋯係同共產黨冇分別」、「而家嗰個中共嘅法制,我哋嘅法制,愈嚟愈傾向成為一種武器、一種工序,即係唔尊重人權」。王答,這是來自馬克思「法律係為統治階級去服務」的理論,他同意香港法律愈來愈近似這種現象。
莊遂問,王是否意在否定《國安法》司法制度的正當性。王答「冇錯,多過我針對個別法官。」莊指,王評論時並不是依據判詞作分析。王同意是按印象,亦認為毋須根據判詞,「因為從無例外過」。
對於王曾說「制裁國安法官好喇,唔好咩法官都制裁」,莊指王是主張制裁國安官。王表示他的用意是提醒,如有人要行使制裁權力應要把法官分清楚,不要令一般人受害,但同意希望制裁能帶來壓力,令法官判案輕手一點。他否認其分析,會令觀眾憎恨國安法官。
針對王曾評論宏福苑大火獨立委員會,委任法官擔任主席的安排,稱「搵法官⋯咁你搵郭偉健定陳廣池?⋯你搵彭寶琴又唔信你⋯咁又點呢⋯張舉能呀?冇人可以⋯」 ,莊質疑其目的是令公眾對整個法官團隊失去信心。
王表示 「唔係,《國安法》法官啫」。莊追問,是否審國安的法官就沒公信力?王答「冇任何公信力係就極端咗,係唔妥、非常唔妥,好似變咗另一個 system,唔係一個正常司法制度下出現嘅嘢。」
王認曾批評李家超、鄧炳強 但旨在防範「警察政府」
針對煽動憎恨政府官員,莊指王片中說「寧生敗家仔,莫生蠢鈍兒。我哋有個李家超喺香港,我哋固之然嬲啦」,涉人身攻擊李家超。王同意,但指他批評李家超時,整體是批判其能力。莊問王是否想削弱特首權威?王反問「佢有咩?」引來旁聽笑聲,在控方追問下再答不同意。
莊指王在片中亦說過「鄧炳強⋯個樣係似,成個賊咁」,並描繪他是殺人犯。王答他當時憶起身故示威者周梓樂,而事發於鄧炳強等領導之下,故衝口而出。追問下,王說認為香港愈來愈傾向「警察政府」,他才強烈批評,意在「阻止佢繼續做落去」。
王認批評國安處 稱非一味貶低曾讚專業有禮
針對國安處和執法機關,莊指王在片中說「國安有冇效呢?冇㗎,係人都做得㗎,講句嘢都拉,我不嬲都覺得混帳,應該取消」、「警察野蠻,唔好用警察思維去管成個香港」。王同意說過,但指其意思是處理國安事務時,「唔係用呢啲應付古惑仔,或者小販,拉呀、嚇呀嗰啲咁嘅做法。」
莊續指,王片中提及國安處涉「誅連」。王同意指以鄭敬基為例,他的表妹代其處理事務,國安處便通知記者,涉製造壓力,「誅連佢(表妹),關佢咩事?就算你想問下嘢,唔係通知記者做呢件事,咁做咩效果出嚟?」莊問他是否指白色恐怖?王答「已經係啦」。莊追問,他是否「睇唔起佢哋做法」?王答「唔同意啦,冇咩資格睇唔起人。」
王其後補充,他不是一直貶低國安,例如他在片中曾讚國安處人員專業和禮貌,「唔係完全負面,講到啲人好衰好壞。」
王確認不認同「中國夢」
針對國情,莊指王片中說過「中國冇還富於民⋯中國夢,做世界第一」。王指,「中國夢」涉倡「大國堀起」的霸主思維,因中國已是世界第二,「堀起」便明顯是要爭世界第一。他其後補充,現時世界第一是美國,而中國目標是 2049 年做世界第一,「已經定晒好長遠計劃」,如美國選擇對抗,中國或會走向與西方開戰的路線,就會帶來災難。
莊指,王片中提起俄羅斯,是否想指中國亦是專制國家?王指,「兩個領導人都好惺惺相識,呢個唔係好事。不過你睇到獨裁好處,唔怕死人,死成百萬人唔緊張,美國就唔得嘅。我哋一有戰爭,會計較人命損失。」
莊追問,王是認為中國走獨裁方向?王答「佢自己講人民民主專政,即係唔容許有反對派,唔會有兩黨制,唔要多元制衡,佢要單一。」莊質疑,王的種種批評,涉否定國家憲法運作的正當性。他答「憲法先做到咁,人民民主專政。」
莊續指,王的批評不是為完善國家根本制度。王答「完全係為咗完善國家,唔好極權、專權⋯唔好引起大事,文革、大躍進⋯即係咁㗎咋。但改變唔到佢,冇機制。有機制就搞選舉⋯(我)只係提出警告,係盛世嘅危言。」
王稱批評旨在警告不要走錯路線
針對中港關係,莊指王說過「所有嘅錯都係共產黨搞出嚟嘅,所有香港好嘅嘢係我哋自己努力」,是完全把香港和國家放在對立面。王否認,指自己僅提出發展過程,又指香港在 1997 年前後都是大都會、國際金融中心,曾有民主發展,但現在沒有。
王續說,「有咩以前冇,而家有,而又一定要多謝佢?呢個係我長時間心裡疑問。回歸生活水平唔同咗?唔係,香港都發展緊,使咩要多謝祖國?佢冇令到我哋更好、跳咗去另一個 level,咁點解我哋要多謝佢呢?香港人冇咁嘅需要呀我覺得⋯⋯基礎係之前整落,即係唔好搞佢、唔好郁佢先至啱㗎」,因此他是旨在警告,「我哋唔好繼續行一啲錯嘅路線啫。」
莊指,王另曾說過「天滅中共」。王指,這句話是不喜歡共產黨的人會掛在嘴邊,「唔算係咩戰略目標」,又說自己贊成共產主義,他亦是社會主義者。莊再指,王曾形容中國為「匪國」。王答這用詞自小便聽過,刻在腦中才這樣起用。莊再說王曾稱「同共產黨鬥長命」。王解釋「長命先有機會睇到改變,意思係等佢改變」。
王否認以上言論,旨在引起市民憎恨國家,或激起對特首藐視或離叛。
王否認解說不投票權利屬煽惑
莊另指,王曾籲觀眾立法會選舉不投票,王稱當時政府把投票視為義務,但他提出理論分析,投票是一種權利而非義務,「將權利變成責任,呢個係歪理。要批判呢啲歪理,講下講下變咗真理咁嘅做法。」
追問下,王同意他說起不投票時的字眼經過精心挑選,「係避稅嘅 concept ,唔係逃稅嘅 concept」。他又說,支聯會案都說過要構成煽惑,有關行為前題是犯法,若不屬犯法,就應該是合法,「你用合法方法逼政府改變,係合法嘅改變,唔係一種煽惑嘅行為。」
否認兩罪受審
王岸然原名黃覺岸(起訴時 71 歲,現 72 歲,報稱退休)被控兩罪。當中一項「妨害調查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來自《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 88 條,是警方首次動用起訴,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監禁 7 年。另一項為「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
DCCC303/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