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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教溝女」索兩學員逾54萬「換裝費」等 誤導營銷罪成 拒求情稱自己是受害者

男子「教溝女」索兩學員逾54萬「換裝費」等 誤導營銷罪成 拒求情稱自己是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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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男子在 YouTube 開設頻道﹐自稱「鬼王」,教授「溝女」技巧。2022 年初,他被指向兩名男學員索取合共逾 54 萬元的學費及「換裝費」,又上載與事主見面的影片,威脅對方支付費用,否則不會刪除片段。被告被控違反《商品說明條例》受審,周四(15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准保釋至 7 月 6 日判刑,候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

裁判官陳志輝指,兩名事主支付的款項是學費,而非被告所指的「課金」。他續指,被告在片段提到,學員就相關課程只需付款一次,從未提到有額外的「形象改變費」,形容他作出「相當誤導性嘅遺漏」。被告表示不會求情,又稱自己才是受害人,「我鬼王過千名入室弟子,只有呢兩個老鼠屎走出嚟。」
被告稱涉事費用是「課金」
官拒接納、指是「學費」

裁判官陳志輝裁決時指,本案其中一個重點是,被告有否提供約會課程。裁判官指,被告雖然沒有作供,但從其盤問方向可見,他認為與兩名事主是師徒關係,費用並非「學費」,而是「課金」,又指他們均自願支付。

裁判官指,隨著時代轉變,上課不一定在課室,影片亦提到「實戰培訓」、「頂級軍師」。加上根據被告與事主的對話紀錄,被告曾著對方繳交「1 on 1 實戰班學費」,可見涉事費用並非「課金」,而是「學費」。

官稱影片提及課程僅需付款一次
不涉額外形象改變費

另一爭議點是,被告有否以不明確、難以理解等方式提供重要資料,導致消費者作出交易。裁判官認為,被告在網上明確表示,學員只須就涉事「全方位提升溝女能力值課程」付款一次,並獲得 VIP「鬼王」資格,從未提到有額外的「形象改變費」。

官續指,兩名事主支付的換裝、買錶費等,比原先費用高出數倍,並非小數目,形容被告作出「相當誤導性嘅遺漏」。他又指,兩位事主曾稱,若當初知道需要支付額外費用,他們不會報讀課程。

裁判官考慮上述理由,裁定兩項作出屬誤導性遺漏的營業行為罪成。至於被告有否威脅事主支付換裝費,裁判官則指不是控罪元素,不影響控方案情。

被告指官錯誤陳述事實
稱遭海關污名化、人格謀殺

被告沒有律師代表,聞裁決後表示不會求情,指裁判官錯誤陳述事實,「我冇誤導佢囉」。他認為,法庭要求他歸還費用是不合理,「冇話唔畀佢出嚟上堂」,又指遭海關「污名化」、「人格謀殺」。他強調自己才是受害人,「我鬼王過千名入室弟子,只有呢兩個老鼠屎走出嚟。」

控方表示被告有兩次不類同定罪紀錄,分別與暴力及版權有關。裁判官將案件押至 7 月 6 日判刑,候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屆時亦會處理賠償令及充公證物等事宜,被告續准保釋。

被控兩項誤導性營業行為罪

被告周柏賢(33 歲,報稱導師),被控兩項作出屬誤導性遺漏的營業行為罪,指他於 2022 年 1 月 26 日,在香港作為商戶向鄭姓男子以不明確、難以理解、含糊或不適時的方式提供重要資料,即鄭需要就其提供的約會課程繳付 3.82 萬元,再額外繳付 10 萬元購買飾物及衣服,否則將不再容許繼續參與;他另在同年 2 月 15 日,要求陳姓男子就課程支付 7.6 萬元,和額外繳付 33 萬元購買飾物及衣服。

ESCC502/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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