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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被指煽動案|鍾沛權:《立場》曾訪問不同黨派 若等同支持會「人格分裂」

《立場》被指煽動案|鍾沛權:《立場》曾訪問不同黨派 若等同支持會「人格分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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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立場新聞》總編輯鍾沛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及《立場》所屬公司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案,周一(16 日)於區域法院踏入第 21 日審訊。

鍾沛權繼續作供,就涉案 17 篇文章逐一反駁控方指控,否認屬煽動或散播分離主義。他認為博客文章的觀點並非憑空揑造,而是反映社會上有人真實有擔憂,指「提出問題、質疑、批評都被視為犯法,某程度上證實咗個擔憂係真實」。他又指,《立場》曾訪問不同黨派,若報道就等同支持,會「人格分裂」。

他否認與林紹桐「共同謀劃」將《立場》作為政治平台,提到林於 2020 年因患病長時間沒上班,重申自己擁有涉案 15 篇報道的最終審批權,「冇同任何人協議,亦唔需要,因為我話事」。

辯方完成主問,控方表示暫未能開始盤問,因鍾沛權作供時提及的時代背景,「同我哋認知有分別」,需時整理資料及查核,要求押後案件至周四(19 日)再交代進展。
鍾:不能審查受訪者的政治主張
否則是誤導讀者

控方代表為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署理高級檢控官徐倩姿;辯方代表為資深大律師余若薇、大律師黃卉儀,案件由法官郭偉健審理。

鍾沛權續就控方案情作供,當中控方指涉案專訪的受訪者,不斷作出煽動陳述、針對政權及政治秩序、歌頌抗爭行為、呼籲公眾參與示威及請求制裁等;博客作者則散播分裂國家思想、作出毫無事實根據的指控。

他不同意控方說法,指涉案專訪的受訪者都是新晉、年輕的政治人物,「佢哋主張無論有幾激烈都好,關乎公眾利益,都要如實報道,唔可以自我審查,磨平某啲觀點」。他認為,只要受訪者真誠相信自己的政治主張,即使不一定正確,也不應被視為惡意煽動及違法。

鍾舉例提到鄒家成的專訪,指鄒提到「現在我們要多談香港被殖民、香港民族主義」。鍾沛權認為,民族主義不一定是「港獨」或分離主義,亦有「本土優先」的意思,重申不能審查、粉飾及掩飾受訪者的政治主張,否則是誤導讀者。

至於鄒家成在訪問提及「當初政權的紅線可能是不能提倡香港獨立,但紅線是會不斷飄移,不斷收窄」,余若薇詢問此言有否詆毀《國安法》;鍾沛權認為此說法有事實基礎,提到公職選舉中的參選資格經常改變,如「香港眾志」羅冠聰及周庭分別在 2016 年及 2018 年參選立法會,「佢哋政綱冇變過,都係要自決,一年前得(獲得資格)、一年後唔得(不獲資格)」。

鍾沛權續指,至 2020 年,「再溫和嘅候選人都被 DQ(取消資格),例如公民黨楊岳橋,(公民黨)歷屆都可以入閘,甚至高票當選」,認為指控、批評非憑空幻想。他續指,《國安法》造成的影響、並「激活」煽動罪,是真實的擔憂,過去兩年仍然受爭議,「如果連提出問題、質疑、批評都被視為犯法,某程度證實咗個擔憂係真實」。

鍾:「某字眼唔喜歡就煽動,就太危險」
指受訪者及博客作者均關心香港

至於 9 篇博客文章,控方指作者散播分裂國家思想、內容沒有事實基礎,如陳沛敏的文章提及「文字獄」、「以言入罪」及「政權殺快必儆香港人」。鍾沛權認為,評論並非憑空揑造、穿鑿附會,指作者顯然是想指出政策及執法過程錯誤。他又指,文章背景是「快必」以煽動罪被捕,是「好古老、我依家面對緊嘅控罪」,又指上述字眼只是陳腔濫調,「某啲字眼唔喜歡就煽動,就太危險啦」。

至於區家麟的〈災難現場〉,鍾沛權指他以災難形容社會情況,指修辭恰到好處、精準,「如果(比喻)寫作手法唔被容許,世界冇文章可以睇咁濟」。他又指,留意到最近兩宗暴動案的判詞,法官分別以「地獄圖」、「戀童癖」等形容示威情況及示威者,認為即使是「相對嚴格」的判詞,有時候都會用到比喻,「畀人感覺好激烈」。

他認為,針對權力機關的評論文章,「要畀最大包容,因為無權無勢的一介公民,應該享有最大嘅言論自由,而唔係反過嚟,反而係權力機關針對無權者,可以有一套嘅言論自由空間,無權者針對公權力嘅評論仲細,唔應該係一回咁嘅事」。

鍾沛權重申,博客作者的撰文意圖是指出錯誤及缺點,否認文章是「仇恨言論」,「遠遠未去到呢個程度」。他認為,若要為涉案 17 篇文章的受訪者及博客作者「勉強搵一個共通點」,就是他們都是出於真誠的政治信念,「都係關心香港、重視香港」,部分人因非常緊張香港原有的自由環境,而衍生批評及指控,即使有激烈倡議,都並非基於不問情由的「仇恨」。

鍾否認與林紹桐「共同謀劃」發煽動刊物

余若薇引述開案陳詞指,鍾沛權、林紹桐及《立場》所屬公司在案發期間,「協議」或「共同謀劃」將《立場》作為政治平台,以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鍾沛權指,「冇辦法掌握控方嘅政治平台定義」,指《立場》沒有政治藍圖、政治綱領,強調《立場》只是擁抱民主、法治、人權及公義等價值觀,及體現言論自由。

他又指,《立場》過往曾訪問「和理非」、本土派甚至建制派,「唔可能支持晒佢哋主張,政治光譜極端,如果唔係我哋會人格分裂」。他又指,「你話我哋戇居又好,畀好多自我期許、好多原則,我哋做緊嘅嘢對社會有益,唔會因為名或利去改變我哋原則」。鍾沛權形容林為「好出色嘅同事」,但否認與他「共同謀劃」將《立場》作為政治平台。

他提到林紹桐在 2020 年患病,當時正值疫情,遂批准林在家工作,並容許他支薪休假,指他「有非常、非常長時間冇參與《立場》編採工作」。鍾沛權又指,林主力負責法庭版及調查報道,重申自己擁有涉案 15 篇報道的審批權、決定權,「唯一得我可以上架、下架,冇同任何人協議,亦唔需要,因為我話事」。

鍾:下架文章僅為保護同事

控方指,《立場》必然知道何桂藍專訪、區家麟博客等 4 篇文章有違法風險,故安排重新審視內容,但其後仍將上述文章刊於網站。鍾沛權指,17 篇涉案文章都是《人權法》、《基本法》容許下發布,其後只是因應蘋果高層被捕一事,決定將同年 5 月之前刊出的博客文章「一刀切」下架,強調這樣做只是為了保護機構及同事,「唔係因為文章可能違法,而係唔知違法條界線點劃」。

鍾沛權早前供稱,因壓力問題一度將何桂藍專訪下架,今補充指專訪有意思、「唔捨得文章下架」,最後將文章保留,又指區家麟其中一篇博客文章,是在 2021 年 5 月後刊出,因此毋須下架。

至於警方去信《立場》批評中大衝突兩周年報道「不盡不實」,鍾沛權指前同事已跟進及「Fact Check」,經過嚴格查核後,認為沒有錯誤,「體現佢哋嘅勇氣,體現佢哋係專業新聞工作者,報道係過到自己嗰關,喺咁大壓力底下、山雨欲來,每次政府團體講都會引起好多擔憂」。

控方指需時查核鍾口供申押後
辯方擔心再押後對被告不公

辯方今日完成主問,並就法官郭偉健早前詢問會否呈遞「攬炒十步曲」相關證物回應,余若薇指向兩名被告索取指示後,得悉《立場》從沒發表或轉載「攬炒十步曲」文章,即使網上有相關文章,但辯方指本案重點是 17 篇文章、其他文章「牽涉太遠」,認為沒有證案價值。法官一度詢問「咁係咪我可以用我嘅『司法認知』,因為都有廣泛報道」,最終向辯方指「呈交咩證供由你決定」。

控方伍淑娟則指,在辯方主問下聽到鍾沛權的供詞後,認為他提及的時代背景,「同我哋認知有分別」,需時整理資料及「Fact Check」,望於本周四(19 日)再法庭交代案件需否因而押後。

余若薇則指,「時間拖太長會有問題」,並對被告不公,又指雖然兩人獲保釋,但他們是家庭支柱、有一定壓力,認為控方聽畢鍾沛權的口供便要求延期,「情況唔理想」。她指,案件由 2022 年 10 月開審,經歷聖誕、元旦及農曆年,「好擔心唔知仲要拖幾耐」。法官最後應控方要求,押至本周四(19 日)再訊,但指屆時若反對控方押後要求,「就要即刻開庭」。

DCCC265/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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