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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被指煽動案|控方指每篇文章都須持平 鍾沛權:評論不可能每篇加正反意見

《立場》被指煽動案|控方指每篇報道都須持平 鍾沛權:評論不可能每篇加正反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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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立場新聞》總編輯鍾沛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及《立場》所屬公司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案,周四(19 日)於區域法院踏入第 22 日審訊,由控方開始盤問鍾沛權。

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指,在兩人被捕前從未聽過《立場新聞》,詢問部分博客文章是否「黃營」才喜歡看,又質疑《立場》沒有娛樂、星座、親子等欄目,「明顯唔係商業嘅媒體?」鍾稱讀者不能簡單「二元咁分黃藍」,又指媒體是否商業,並非由內容定義,強調只要對公民社會有益,《立場》就會做。

控方另質疑,《立場》評論文章的政治立場「一面倒」,又指若文章被人多次轉載,讀者未必會回到《立場》網站閱讀其他文章,故每篇文章都要做到「持平」,形容:「入咗腦就救唔番」。鍾稱評論不可能每篇都加入正反意見,認為《立場》已盡力做到恰當的持平,「只可以講你繼續畀我哋存在囉,繼續畀《立場新聞》存在囉,咁樣我哋可以繼續製作唔同觀點嘅內容,增加畀人分享嘅機會」。案件周五(20 日)續審。

控方代表為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署理高級檢控官徐倩姿;辯方代表為資深大律師余若薇、大律師黃卉儀,案件由法官郭偉健審理。辯方周一(16 日)完成向鍾沛權的主問,控方表示因鍾沛權作供時提及的時代背景,「同我哋認知有分別」,需時整理資料及查核,要求押後案件至周四(19 日)再交代進展。

控方伍淑娟今指,控方仍在處理相關材料,原打算新年假期後一次過盤問,但考慮辯方反對、涉及國安的案件須盡快處理,因此會先開始盤問,若問題牽涉相關材料,屆時再處理,「咁樣係較為恰當嘅做法」。

控方指《立場》沒娛樂、星座欄目
質疑非商業媒體 鍾:非由內容定義

伍淑娟表示,《立場》在 2021 年 12 月停運前,「我之前未聽過《立場新聞》,除咗知道何桂藍係立場姐姐以外」,其認知是建基於警方資訊,因此希望在盤問下,能得到更多《立場》的基本資料。她指,《立場》欄目涉及 LGBTQ(性小眾)、社會、政治、文化及書評等,沒有一般傳媒所見的娛樂、星座、親子等欄目,質疑《立場》「明顯不是一個商業的媒體?」

鍾沛權指,「係咪商業唔係由內容定義」,指《立場》雖然是註冊私人公司,但屬於非牟利營運,所刊出的內容亦不是為了「最大化讀者量」,而是「對公民社會有益」就會做。伍淑娟詢問,創立《立場》是否想吸引有一定文化水平、有質素的讀者,而非「市井」讀者;鍾沛權稱「唔會咁諗」,認為最準確的形容詞是「關心香港的公民」,又指即使是教育水平不高的讀者,亦可以關注公眾議題。

控方指部分文章「黃營」喜歡看
鍾:並非二元分黃藍 

就早前鍾沛權供稱,2019 年因市民對新聞需求上升,各大傳媒的讀者數量大增,包括 TVB 及《立場》。伍淑娟詢問「MyStand」每月定額贊助會員計劃的增幅。鍾稱,2019 年前有幾百名會員,2019 年後則過萬。伍淑娟提及,TVB 在社運後期遭杯葛,例如抵制廣告及藝人;鍾稱知道,因市民不滿 TVB 新聞部對反送中新聞的處理手法。

伍淑娟提及《立場》特刊《立誌》,詢問是否代表《立場》的立場;鍾稱「可以咁講」,她遂就當中一頁「最高瀏覽量的《立場》博客文章」提問。伍淑娟指,第十位的文章是〈你願意原諒謝安琪們嗎?〉,內容提及謝安琪本來勇於為弱勢出頭,後來不表態,問「藍營啲人中意睇呢類型文章?」鍾沛權稱「判斷唔到」,「唔係二元咁分黃藍,黃藍之間光譜係延續」。

鍾解釋,「黃藍」亦可分成「深藍」、「淺黃」,作者針對謝安琪的情況,嘗試用一種理解的筆觸,表達一個藝人的變化,「夾敍夾議,有啲抒情、感嘆」,又指一篇文章如何解讀,可以有很多角度,「唔同人有唔同立場、睇法,就有唔同解讀,可以豐富辯論」。

伍淑娟之後提及第八位文章〈元朗事件追究起來,警察管理層可能要坐監〉,指未能找到原文,但在「香港討論區」找到相關文章,詢問「香港討論區」是否比較「藍」及支持政府;鍾表示不敢判斷。伍淑娟再問,內容提及香港是選擇性執法,「咁嘅博客係黃營先鍾意睇?」鍾笑指,「鍾意睇同同唔同意係兩回事」,指自己還押期間都喜歡看某作者專欄,「基本上唔同意作者觀點,但想知道佢哋點諗」。

控方要求鍾就「五大訴求」表態

伍淑娟再詢問,第七位文章〈藍絲攻略,拆解 18 種建制〉,能否反映讀者來自「黃營」;鍾稱「你咁推論都啱嘅」,指根據民調顯示,「藍營」的教育程度相對低及年紀大。至於第五位〈為何「五大訴求 缺一不可」〉,伍淑娟著鍾讀出文章,「你讀出嚟呀,你把聲咁好聽」,鍾讀出文章後,伍淑娟稱「五大訴求嘅核心思想,邊點你係同意」?

鍾稱支持設立獨立調查委員會,指訴求的背景有合理性,又指運動升級、持續,與警方就 6.12 事件被人質疑使用不恰當武力有關,「如果呢個訴求早期得到滿足,成場運動發展可以有好唔同既方向」。至於雙真普選,「我相信冇乜人唔支持,藍營、黃營,雙普選基本上係唔會反對嘅訴求」。

伍淑娟詢問另外 3 個訴求,鍾稱「可以討論,答唔到支唔支持」,又指「撤回惡法」是運動基本訴求,其後政府已撤回《逃犯條例》修訂草案,「大家唔使講支唔支持,唯一得到滿足係第一條(撤回條例)」。他又指作為媒體,基本上跟隨事件發展報道,不需要思考立場及看法。

法官郭偉健聞言謂,「控方想睇你嘅個人立場」,鍾稱會支持撤回《逃犯條例》修訂草案;另外兩個訴求「撤銷對義士的檢控」、「撤回暴動定性」,鍾則稱「係可以討論、辯論」,而他認同文章有很強的政治立場,「某程度上反映一定嘅民意、民情」。

控方問鍾制裁官員事宜
鍾:處理文章毋需有自己看法

至於第一位〈高教公民 Progressive Scholars Group:十分鐘,了解《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伍淑娟詢問,鍾是否認為《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能夠幫助香港,又問制裁香港官員對香港政府有沒有利益;鍾指沒意見,又指處理新聞,不需要有自己看法才能處理文章,只需知道該議題是關乎公共利益及在爭議當中。

他又指,該文章看起來「其實幾平心靜氣」,認為作者嘗試仔細表達看法、促進討論,又指他是《立場》博客,重申若文章並非毫無根據、損害公眾健康及即時暴力風險,「我哋都會來稿必登,符合我自己編採準則,我覺得可以刊出」。

控方指每篇文章都須「持平」
鍾:應持續發表不同光譜意見

伍淑娟詢問,根據「最高瀏覽量的《立場》博客文章」,能否反映讀者群中,大部分人都是支持這些博客;鍾認為,自從社交媒體面世,很多文章的瀏覽量,未必來自文章原來發布平台的固有讀者,或是因為放在其他平台,例如香港討論區,「(文章)標題、某段畀人抽出,某啲元素激發咗讀者好奇心」,產生漣漪效應,導致文章流量急升。

伍追問,文章經多次轉載後,或會接觸到非《立場》固定讀者,但看到文章的人,未必會回到《立場》網站閱讀其他觀點的文章,故《立場》應確保每篇文章都「持平」,否則「入咗腦救唔返㗎啦喎」。鍾認為,評論文章是作者的觀點,「我哋唔可能每篇文章加所有正反意見」,而是應該持續發表不同光譜的意見。

鍾又舉例,TVB 的評論欄目「一家之言」也沒有平衡論點,認為《立場》已盡力、盡責做到恰當的持平,又指若遇到有人獨立抽取某一篇文章,「我只可以話,你繼續畀我哋存在囉,繼續畀《立場新聞》存在囉,咁樣我哋可以繼續製作唔同觀點嘅內容,增加畀人分享嘅機會」,並詢問控方「每一篇文章都有所謂嘅正反意見,你可唔可以舉例邊個(媒體)做到?」。

控方:「不批評另一聲音」屬「批評」
鍾不同意

伍淑娟詢問,一般人都會選擇觀看跟自己立場相近的傳媒,例如建制派看《文匯報》,非建制派或是看《蘋果日報》,「蘋果(案件)未審㗎,我講緊極端例子」。鍾認為,政治取向是原因之一,另一因素是內容深度及是否多元化。他亦提出,公民可以從不同渠道獲得資訊及判斷,因此沒有一個媒體是主導。

伍淑娟指她唸書時聽過的故事:有兩個賣沙甸魚的生產商,其中一間大賣廣告,指其沙甸魚沒有致癌物質,因此銷售額大增。她指,該公司沒有說謊,但宣傳廣告似在暗示,他們的沙甸魚沒致癌物質,所以對家的沙甸魚有致癌物,問鍾:「呢個推論啱唔啱?」

鍾指「唔係啱唔啱嘅問題,呢個係廣告取巧手法,你個 point 係?」伍淑娟指,「日講夜講會潛移默化一個人?」鍾稱自己不是心理學家,後指「唔一定囉,我阿媽日講夜講啲嘢,都唔一定潛移默化到我」。

伍淑娟續指,若《立場》不停讚示威者、報道一面倒,即使不批評另一邊聲音,「其實已經係一個批評,因為你冇持平」。鍾不同意,指會紀錄另一邊、即權力機關的聲音,「但我哋更加希望呈現到一般人嘅故事,去了解呢件事係點樣發生」,重申即使示威者的手段、主張未必正確,大眾亦可以討論。

DCCC265/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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