膳心小館前年遭檢走月餅 否認無牌食物製造廠、未加標籤等4罪候審

膳心小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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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認 2024 年無牌製造月餅、未加標籤等罪

「膳心小館」餐飲牌照持有公司「張羅顧問行有限公司」,被票控「預先包裝食物未有適當地加上標籤」及「沒按獲授權人員要求提供備存紀錄以供查閱」兩罪;母公司「香港文網有限公司」被控「沒按獲授權人員要求提供備存紀錄以供查閱」、「無牌食物製造廠」兩罪。

控罪指,有人提出告發,「張羅」在 2024 年 8 月 22 日下午 2 時半,於石硤尾邨美葵樓 G06 號鋪售賣預先包裝食物,即傳統雙黃白蓮蓉月餅、傳統伍仁月餅,而該食物未按第 132W 章規定,所訂明的方式加上標記或標籤,即適當的保質期、製造商或包裝商的名稱及地址及適當語文的資料的標記或標籤。

「張羅」被指同年 8 月 23 日,在香港無合理辯解而沒有按獲授權人員,於前一日根據《食物安全條例》發出的通告要求,提供備存的紀錄,以供查閱,即 2024 年 5 月 19 日至 8 月 18 日,所有本地獲取月餅的紀錄或進口月餅的紀錄,及期間所有以批發方式供應月餅的紀錄。

「文網」另被指在同年 8 月 30 日,未有提供於 2024 年 5 月 23 日至 8 月 22 日期間,有關獲取或進口月餅、批發的紀錄;於同年 8 月 22 日,在九龍灣臨興街 19 號同力工業中心 B 座 5 樓 15 室,並非根據和按照署長所批出的牌照而經營食物業,即食物製造商。

辯方由大律師謝英權代表,針對上述 4 罪,辯方表示不認罪。裁判官曾宗堯將案件押至 8 月 25 日審前覆核。

被指去年未加食品標籤 押後再訊

「文網」另被控「預先包裝食物未有適當地加上能量值及營養素含量標籤」罪、「預先包裝食物未有適當地加上標籤」兩罪。

控罪指,「文網」於 2025 年 9 月 17 日在將軍澳至善街 5 號雍明商場地下 5 號舖售賣預先包裝食物,即低糖雙黃白蓮蓉月餅、陳皮紅豆月餅、流心奶黃月餅、流心朱古力月餅,未按第 132W 章規定,加上標明食物的能量值及營養素含量的標記或標籤,即該預先包裝食物上的標記或標籤是中英文兼用,但營養素表沒有同時使用中文及英文標示;同日上址售賣預先包裝的「黑糖馬仔」時,沒有加上有關食物配料的資料的標記或標籤。

針對此兩罪,辯方指需時給予法律意見。官應辯方要求,將案件押至 10 月 20 日下午提訊。

膳心小館
膳心小館(資料相片)
食環曾檢走食品廠月餅 「文網」撤回申訴

「膳心小館」石硤尾店於 2025 年 7 月結業。「膳心」曾向法庭民事申訴,要求食環署賠償 2024 年 12 月於「膳心」食品廠檢走的月餅。食環署職員在審訊供稱,月餅為刑事案證物,行動前已徵詢律政司意見。「膳心」最後決定放棄申訴

另外,石硤尾店被指 2024 年在走火通道擺放雪櫃,及沒呈報店內有電熱水爐運作,遭勞工處票控「阻塞通道」、「沒有以訂明表格向處長呈報指明的資料」兩罪,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判罰款 1.28 萬元。「膳心」已提出定罪上訴,排期 10 月 21 日聆訊。

「膳心」另被指 2025 年 5 月在石硤尾店走火通道,擺放雪櫃、垃圾桶等雜物,被票控阻塞逃生途徑罪,上月獲撤控

KCS3303-6/2025、KCS5054-5/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