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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真咬甩趙家賢耳遭「私了」 3人否認暴動受審 控方:施襲者非為調停

陳真咬甩趙家賢耳遭「私了」 3人否認暴動受審 控方:施襲者非為調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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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人認暴動、傷人等罪
餘下 3 人不認罪受審

6 名被告依次為張潤鋒(25 歲,咖啡師)、容志強(32 歲,侍應)、鄭朗穎(25 歲,文員)、高縫(61 歲,律師樓文員)、徐俊傑(20 歲,學生)及鍾志宏(36 歲,無業)。

6 人被控暴動及有意圖而傷人兩罪,指他們於 2019 年 11 月 3 日,在太古城中心 2 期北座西門外,與其他人參與暴動;及同日同地非法及惡意傷害陳真,意圖對其身體造成嚴重傷害。容志強另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指他管有一支伸縮棍。

張潤鋒、容志強及鄭朗穎承認上述控罪,張潤鋒獨自面對的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罪,存檔法庭。張獲准繼續保釋,其餘兩人還押;高縫、徐俊傑及鍾志宏不認罪受審。

案情:陳真襲擊一對男女
咬掉趙家賢部分耳朵

控方由署理高级助理刑事檢控專員阮兆妍、檢控官梁栢誠代表,案件由暫委法官高偉雄處理。

綜合案情及開案陳詞指,網民於案發當日在太古城中心發起「東區集氣人鏈日」,示威者在商場內集結,叫反政府口號、高唱《願榮光歸香港》,警方奉召到場。容志強與其他示威者包圍一名保安及與對方爭吵,質問他為何讓警察進來。

案情指近晚上 7 時,商場聚集更多示威人士,他們辱罵警方、爭執不斷,「劍拔弩張,商場內瀰漫不安氣氛,衝突一觸即發」。半小時後,男子陳真突然以普通話與在場人士口角,並襲擊一對男女,時任區議員趙家賢試圖阻止陳真試襲,陳真則咬掉趙部分耳朵。

案情:被告分別踩踢陳真
以伸縮棍打其頭部

在場市民分開趙家賢及陳真,陳被大批人士包圍拳打腳踢,包括蒙面的張潤鋒。高縫用右腳踢陳真數下,徐俊傑則在人群中跳起踩向陳,另有人用雨傘粗暴地打他。戴口罩的鄭朗穎向陳真投擲垃圾筒,容志強則揮動金屬伸縮棍,大力打已倒地的陳真頭部,導致其頭部嚴重受傷,面部及雙臂染血。

控方指,當陳真躺在地上動彈不得時,高縫用雙手屈曲陳真雙腳,容志強則用左腳連鞋踩陳被扭曲的右腿,又踢其下身一下。陳真全身染血倒地,其位置已遠離趙家賢,容志強再次用伸縮棍打陳真頭部。陳真負傷站起逃走,容志強第三次用伸縮棍打他。

控方:陳真已停止襲趙
施襲者非為調停

之後,鍾志宏用縮骨遮不斷打陳真,陳被施襲者逼到店舖櫥窗外,繼續遭拳打腳踢,鍾志宏再次用雨傘打陳真超過 10 下,當時陳已嚴重受傷,「氣喘如牛,背靠著牆」,鍾手持縮骨遮,與其他施襲者繼續圍堵陳真,鄭朗穎則拾起一個橙白色交通圓錐筒,擲往陳真方向。

陳真被送往東區醫院急症室急救,醫療報告顯示其頭皮裂傷、右手掌尺側裂傷、肋骨骨折及左眼眶周腫脹等。警方到場截停及拘捕張潤鋒及鄭朗穎,兩人身上物品均染血,容志強被送往醫院,警方在醫院在他身上搜出染血的伸縮棍。經化驗後顯示,物品上的血跡來自陳真。

至於高縫、徐俊傑及鍾志宏,則在案發後 16 至 17 日後於住所被捕。控方指,陳真當時已停止襲擊趙,「因此這些人的行為並非調停或拉開陳真,免趙家賢受傷害」。

陳真供稱腦袋一片空白
不知受襲經過

正服刑中、現年 53 歲的陳真出庭以普通話作供,他戴眼鏡、穿著恤衫和西裝,沒有戴上手銬,懲教職員坐在其身旁。陳真供稱,他於 2009 年移居香港,居住在太古城,從電視上得知反修例事件。案發當晚,他吃飯後蒸桑拿以清除酒氣,再返回住所。

陳真指,途經商場時聽到有人高呼「光復香港」,他遂以廣東話說「光復台灣」,「就是好玩一下,也沒有甚麼特別想法」。其後,幾個人追上來說「大陸仔」、「呢到係香港」,他稱「因為(我的)廣東話不標準,一聽就聽出來」,遂聞言回頭,但未有理會人群,繼續向前行。

控方指,其後陳真與人群口角,發生傷人事件,他亦因此受審。陳真表示,「我當時腦袋一片空白,不知道發生甚麼事」。控方播放《蘋果日報》片段,指陳真初時身體未有受傷,後來滿頭鮮血。陳稱「打我怎樣,我不知道⋯我已經昏迷,第二日在醫院醒來看片段,才知道這樣子被他們打」。控方再指,陳真當時拿著垃圾桶,陳稱亦不知道為何拿著。

陳真上訴刑期獲批許可

陳真早前就同一事件,在高等法院被裁定 3 項蓄意嚴重傷人及 1 項普通襲擊罪成,判監 14 年半。陳真獲批判刑上訴許可,案件將於 2024 年 2 月 22 日處理。

DCCC32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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