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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真咬趙家賢左耳被「私了」 被告稱踢背為阻施襲 良好市民有責任制止罪案發生

陳真咬趙家賢左耳被「私了」 被告稱踢背為阻施襲 良好市民有責任制止罪案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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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高縫(被控時 61 歲,律師樓文員)及鍾志宏(36 歲,無業)否認暴動及有意圖而傷人兩罪。控方由署理高级助理刑事檢控專員阮兆妍、檢控官梁栢誠代表,案件由暫委法官高偉雄處理。

男生改認罪續准保釋

被告徐俊傑(20 歲,學生)周一(11 日)改認罪,控方周二(12 日)讀出承認案情。當晚約 7 時 34 分,徐俊傑被拍攝到太古城商場西出口,徐在人群中跳起,以全身之力踩在其前方地上的 3 名男子、包括陳真身上。其後他撥開人群,向陳真「大力一指」,同時有一把聲音大叫「打柒佢」。

約 6 分鐘後,徐看見警車逃跑,警員上前追截,警員調查後放行他。2019 年 11 月 19 日,徐在觀塘住所內被捕,並被搜出一件犯案時所穿的黃色 V 領 T 恤。2022 年 1 月 25 日,徐再次被捕。

法官考慮徐需時確認能否延長學位,批准他繼續保釋,惟警告他必須準時向警方報到,提到他曾遲到 10 次,審訊期間亦曾遲到,「明白大學學業好忙,但你一定要遵守(保釋條件)」。

被告:回家途中目睹陳真施襲

現年 63 歲的被告高縫供稱,與妻子育有兩女一子,在太古城居住逾 30 年。他稱沒有政治立場,亦沒有仇恨政府及警方。案發當日,高與妻子出席友人喪禮,故穿著黑色衣物。其後兩人分頭處理事務,相約在太古城中心會合,一同回家。

高縫續指,甫推開商場門口,看到陳真襲擊途人,遂著妻子報警,他則跑入商場高呼「斬人!斬人!」及尋求協助。高形容陳真是危險人物、失去理性,看到施襲一刻感到震驚,同時回頭發現妻子不在。之後,高得知她正照顧其中一名傷者的兒子,兩人躲在停車場附近,情況安全。

被告稱有責任制止罪案發生

辯方播放案發片段,顯示高縫踢陳真背部幾下。高解釋,當時陳真發狂襲擊一名男子,他欲拯救對方,故踢陳真以分散其注意力,「係合理武力」。高稱踢陳真 3 秒後,該男子成功逃脫,他亦停止腳踢動作。高又指,看到陳真欲反抗,遂摺疊其雙腳,「想減低佢嘅活動能力,唔想佢襲擊人,然後等警察到」。

高表示反對私刑、不支持暴動,當時看到有人想襲擊陳真,故撥開對方。他又指,事後向警方提供自己身分證資料,表示願意擔任控方證人指證陳真,亦曾在陳真襲擊途人高院案作供。高強調自己沒有做錯,「身為良好市民,有責任制止罪案發生」。

署理高级助理刑事檢控專員阮兆妍盤問時指,若高認為陳真如此暴力,又為何接近他。高表示看到陳真發狂襲擊男子,「盡市民責任拯救(男子),唔想佢受傷」。阮質疑高有很多機會報警,又指他仍然留在現場,高稱:「因為我太太照顧緊傷者兒子,我點可以離開現場呢?」。

被告妻稱曾報警不果

高縫妻子黃淑瓊(音譯)供稱,高個性善良、有正義感,並非好勇鬥狠的人。她看到一名傷者的兒子哭泣,故照顧對方,待男童家人接走他,才與丈夫回家。她稱當晚報警但「打唔入」,因此感到奇怪,「好少 999 唔通」,但相信已有人報案,再致電只會重複警力,故沒再報警。

4 人認罪候判

4 名被告張潤鋒(25 歲,咖啡師)、容志強(32 歲,侍應)、鄭朗穎(25 歲,文員)及徐俊傑(20 歲,學生)認罪至 12 月 22 日求情,張潤鋒、徐俊傑獲准繼續保釋,其餘兩人還押。

DCCC32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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