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17歲男生被控在學校非禮、偷拍女子 准保釋5.8答辯

17歲男生被控在學校非禮、偷拍女子 准保釋5.8答辯

分享:

被控在校內非禮及偷拍

被告姓江(17 歲,學生)被控 3 項猥䙝侵犯,指他分別於 2023 年 1 月至 9 月、5 月至 6 月及 11 月 29 日,在元朗一間中學,猥䙝侵犯女子 X。

被告另被控 1 項偷拍罪,指他於同年 11 月 28 日,在元朗一間中學的課室內,以手機拍攝女子 X 衣服下方,而該部位本來不是可讓人看到的。被告為了性目的或不誠實地作出以上行為,不理會是否獲得女子X同意。

TMCC639/2024
焦點
最新文章
最新影片

訂閱支持,撐起《法庭線》

所有報道免費向公眾開放,
有賴讀者付費月訂或年訂支持營運。
全部訂閱收入均用於營運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