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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涉開漏藥 兩時任公院醫生被控誤殺鄧桂思提堂 准保釋4.18再訊

2017年涉開漏藥 兩時任公院醫生被控誤殺鄧桂思提堂 保釋4.18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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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患腎病和帶乙型肝炎病毒的女病人鄧桂思於聯合醫院覆診後,再因急性肝病入院,兩度換肝後,延至同年 8 月不治。醫管局內部調查指,2 名主診醫生疑開漏抗病毒藥。死因庭原定今年 2 月召開死因研訊,但在今年 1 月閉門審前覆核前兩日,警方拘捕兩名涉事醫生,之後死因研訊應律政司要求押後。

兩名醫生周一(16 日)於東區裁判法院首度提堂。控方申請押後 3 個月提訊,待警方進一步審視證人證供和報告,辯方則反對押後。主任裁判官徐綺薇裁定案件押後至 4 月 18 日再訊。兩人獲准保釋,不得離港及不可接觸鄧桂思的女兒及胞妹。

控方於庭上表示,不反對被告保釋,但指鑑於案件的嚴重性,要求增訂 2 名被告的保釋條件,包括將保釋金額由原有的 5,000 元提高至現金 5 萬元;被告不得接觸 2 名控方證人,即死者鄧桂思的女兒和胞妹;不得離港,須交出所有旅遊證件以及 BNO;必須居住向警方提供的地址,如轉換地址,須於 24 小時內通知警方;兩名被告須於每周周二夜晚 6 時至 9 時,分別向沙田警署和尖沙咀警署報到。辯方不反對保釋條件,亦獲裁判官批准。

裁判官下令 2 名被告於周一(16 日)下午 4 時前,繳交其餘現金 4 萬 5 千元,和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及 BNO。

死者女兒曾公開籲捐肝、獲陌生人捐助

翻查報道,兩被告現時仍然於聯合醫院有職務,目前停職留薪,被告陳小劍亦有在尖沙咀一私營診所應診。醫管局主席范鴻齡早前表示,會全力支援兩名醫生,並向死者家屬致以深切慰問,會致力找出死因和改善相關措施。

2017 年 1 月,女病人鄧桂思獲處方高劑量類固醇藥物,惟醫生未察覺她是乙肝帶病毒者,因而未處方抗病毒藥。鄧桂思及後出現急性肝衰竭,兩度換肝後仍不治,遺下 2 個女兒。其大女曾表示願意捐肝,但因與法定可捐贈年齡尚有 3 個月,轉而公開呼籲捐肝救母。一名市民阿甄曾主動捐肝。

被告林治崑(50 歲,醫生)、陳小劍(45 歲,醫生)被控 2 項誤殺罪,首項控罪指林治崑於 2017 年 1 月 20 日與 2017 年 8 月 26 日之間,非法殺死女子鄧桂思;次項控罪指陳小劍於 2017 年 2 月 17 日與 2017 年 8 月 26 日之間,非法殺死女子鄧桂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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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CC0098/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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