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科專科醫生朱建華被指 2015 年為病人做手術後,未為病人作適當檢查、跟進腹痛原因,直至病人另覓醫生才揭發腹內遺下拳頭大小的手術紗布。朱被醫委會研訊小組裁定兩項專業失當罪成,罰除牌半年。他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官上月拒批許可。
醫委會周五(18 日)刊憲,即日執行對朱除牌半年刑罰。公告詳列事發經過及研訊小組裁斷,提到朱犯下的違紀行為「危及病人性命,性質非常嚴重」,而求情時亦沒提出日後會採取任何具體措施,確保將病人福祉放首位。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外科專科醫生朱建華被指 2015 年為病人做手術後,未為病人作適當檢查、跟進腹痛原因,直至病人另覓醫生才揭發腹內遺下拳頭大小的手術紗布。朱被醫委會研訊小組裁定兩項專業失當罪成,罰除牌半年。他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官上月拒批許可。
醫委會周五(18 日)刊憲,即日執行對朱除牌半年刑罰。公告詳列事發經過及研訊小組裁斷,提到朱犯下的違紀行為「危及病人性命,性質非常嚴重」,而求情時亦沒提出日後會採取任何具體措施,確保將病人福祉放首位。
外科專科醫生朱建華被指 2015 年為病人做手術後,未為病人作適當檢查、跟進腹痛原因,直至病人另覓醫生才揭發腹內遺下拳頭大小的手術紗布。朱被醫委會研訊小組裁定兩項專業失當罪成,除牌半年。上訴庭今年初駁回朱的上訴。
終審法院 3 名法官拒向朱批出終極上訴許可,意味醫委會的決定成為終局。官周二(1 日)頒判詞,引述朱一方質疑醫委會應否考慮另一醫生的紀錄及作為、是否有責傳召其作供,但官認為理據並非合理可辯,又指朱及其專家證供已獲詳細審視,不認為他遭受不公平待遇。
新冠疫情期間,醫生戴港盛被指濫發 3,751 張「免針紙」,大多以接種「復必泰」過敏為豁免理由。戴和被指介紹他人到診所的女子一同被控「不誠實取⽤電腦」罪,戴另被控 3 項洗黑錢罪,案件周三(8 日)於區域法院展開第三日審訊。
診所護士供稱,戴指示她自行剔選醫學豁免理由,「應該無」求診者不獲發免針紙。官稱「咁你亂剔都得㗎啦」,她答是。護士亦確認有一家五口在 12 分鐘內全獲戴發免針紙,部分人沒到診。庭上亦透露次被告曾在 WhatsApp 群組談及佣金,稱「今日的,我收 1,800」。
第二日審訊|7名病人供稱診金$1000至$4000、診症沒檢查
新冠疫情期間,醫生戴港盛被指濫發 3,751 張「免針紙」,大多以接種「復必泰」過敏為豁免理由。戴和被指介紹他人到診所的女子一同被控「不誠實取⽤電腦」罪。戴另被控 3 項洗黑錢罪,案件周二(7 日)於區域法院展開第二日審訊。
控方傳召 7 名獲發免針紙的病人出庭,有人指戴問「千五蚊一張(免針紙),O 唔 OK?」而他們供稱診金由 $1,000 至 $4,000,惟戴沒作身體檢查。有證人稱戴診症時聽電話,隔數分鐘着她外出等候。一名傳道人的會診筆記寫他有藥物敏感,他供稱應診時沒說過。
首日審訊|控方:涉發3,751張免針紙 有病人稱十年前吸煙飲咖啡致心跳快
35 歲診所醫生涉偷拍女子私密影像,再恐嚇勒索對方 20 萬元,並發布相關影像。他被控窺淫、發布私密影像、刑事恐嚇及勒索等 5 罪。案件周二(23 日)於區域法院再訊。法官嚴舜儀頒下匿名令,另應辯方申請,把案件押後至 9 月 17 日再訊,被告續准保釋。
47 歲外科醫生謝得言承認前年在中大醫學大樓授課時偷拍女學生裙底,被判 120 小時社會服務令。醫委會紀律研訊小組周五(15 日)展開紀律研訊,並裁定謝專業失當罪成,罰停牌 3 個月、緩刑 3 年。他獲同業、癌症病人、牧師撰求情信,指他關懷弱勢、專業。
主席蔡堅關注謝為何犯案,以及何解尚未對事主道歉。謝解釋案發時受同事長期滋擾,上報醫管局後對方變本加厲,指對方遷入他居住的大廈跟蹤,他終在不堪壓力下犯案。至於尚未道歉,謝稱因案發後不可接觸事主,亦怕再接觸會令事主受困,稱願意向她道歉。
在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被判罪成入獄的前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泌尿外科專科醫生郭家麒,周四(16 日)被醫委會從醫生名冊中永久除牌,屬首宗註冊醫生涉國安定罪的紀律聆訊。研訊小組指,郭家麒作為醫生公然違犯《國安法》,影響公眾對醫療行業的信心,但其回覆顯示毫無悔意,遑論改過自新。
郭家麒同日在 FB 回應稱,對結果毫不詫異,又指事件並非源於專業過失,而是因為他參與初選被定罪。他指日後或需轉跑道,「但我仍然會以幫助有需要的人為己任」。
政府周五(17 日)就郭家麒的紀律研訊結果刊憲,意味永久除牌決定即日生效。醫委會的註冊醫生名冊,在周四時仍見郭家麒的資料,至周五已經下架。
憲報周五(20 日)公布,普通科醫生鄧佩儀盜竊罪成、判罰 8,000 元,並較規定遲 10 天才向醫委會報告罪行紀錄,醫委會研訊小組經研訊後裁定她兩項違紀罪成,判除牌 4 個月,暫緩執行兩年。
據憲報披露的案情,鄧涉 2022 年在屯門 AEON 超市內把 37 項、總值逾 1,600 元貨物放入購物車,僅替當中 4 項貨物付款。她在警誡下稱因不適致混淆等,無意偷竊,但原審官指說法難以置信,而上訴時法官亦維持相同結論。
2018 年,患甲狀腺亢進的女子疑於服藥後出現罕見副作用,她三度向醫生梁鑫暉求醫,其後因咳血、呼吸困難而送急症,兩日後不治。死因庭 2022 年裁定她死於不幸。
醫委會 2025 年對梁鑫暉展開紀律研訊,周五(6 日)憲報公告指,梁涉 3 次診症時未就事主病情作適當診斷,未能識辨病症可能由服抗甲狀腺藥物誘發,行為未達應有水平,裁定梁須負上專業責任,判除牌 6 個月。
醫委會小組又說,梁應明白事主的死亡與他不恰當地處方類固醇有關,但從梁的陳述書看來,他未能展示汲取深刻教訓,「為保障公眾,在梁醫生真正改過自新之前,研訊小組不能容許他繼續行醫」。
外科專科醫生朱建華被指 2015 年為病人做手術後,未為病人作適當檢查、跟進腹痛原因,直至病人翌年另覓醫生,才揭發腹內遺下拳頭大小的手術紗布。朱被醫委會裁定兩項專業失當罪成,除牌半年。
上訴庭周一(12 日)駁回朱的上訴,指兩指控分別針對朱在病人表示腹痛後處理不當,包括未有做進一步檢查確認腹內有否膿腫,未能妥善處理腹腔內可能有異物,而醫委會裁斷朱的專業標準低於預期,不涉程序不公,朱亦未能證明事實裁斷有明顯錯誤。
判詞另提到,醫委會在事發後 5 年才開始研訊,隨後又拖延 4 年,情況極其不理想、不符期望,亦不符合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