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條|22歲男子被指於X、IG發布煽動帖文 控方指不排除有額外控罪 案件押後再訊

23條|22歲男被指於X、IG發布煽動帖文 控方指不排除有額外控罪 案件押後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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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新煽動罪

被告陳浩騫(22 歲,報稱餐飲業服務員),控罪指,被告於 2024 年 6 月 27 日至 2025 年 4 月28 日期間,在香港,明知刊物具煽動意圖而發布該等刊物,即在 X 和 Instagram 發布陳述、相片、圖片及/或影片,具意圖:

(a) 引起中國公民、香港永久性居民或在特區的人,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確定的國家根本制度的憎恨或藐視,或對其離叛;
(b)煽惑任何人企圖不循合法途徑改變中央就特區依法制定的事項:或在特區依法制定的事項;及/或
(c) 煽惑他人作出不遵守特區法律或不服從根據特區法律發出的命令的作為

WKCC1859/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