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 歲男子被指 2024 年至 2025 年,在 Facebook 發布 53 則帖文,內容涉推翻中共政權、鼓吹港獨及台獨,被控「23 條」下新煽動罪,他周二(14 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認罪,判囚 12 個月。辯方求情指,被告為法輪功信徒,由於法輪功在國內被取締,並出現中國共產黨強摘法輪功成員器官的虛假訊息,令他仇恨中共而發文宣洩,無意煽動他人。
總裁判官蘇惠德則指,涉案帖文共獲 654 個讚好、90 則回應及 47 次分享,加上帳戶設為公開,影響力不限於有回應的網民。而內容已超越一般政治表達,被告仍以言論自由辯解,顯示其政治立場在心中根深蒂固,行為非偶發,公然挑戰國家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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