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 歲女子被控明知而發布或展示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案件周一(7 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提堂。控罪指她前年在天水圍住所大門、客廳窗戶及單位外走廊張貼旗幟,意圖引起對國家根本制度、特區憲制秩序的憎恨。
被告拒絕當值律師協助,親自應訊,她在庭上重覆表示「我冇犯事,佢哋冤枉我」。《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指無法肯定她是否適合答辯,押後至 9 月 21 日再訊,下令索取兩份精神科報告。她須還押於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61 歲女子被控明知而發布或展示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案件周一(7 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提堂。控罪指她前年在天水圍住所大門、客廳窗戶及單位外走廊張貼旗幟,意圖引起對國家根本制度、特區憲制秩序的憎恨。
被告拒絕當值律師協助,親自應訊,她在庭上重覆表示「我冇犯事,佢哋冤枉我」。《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指無法肯定她是否適合答辯,押後至 9 月 21 日再訊,下令索取兩份精神科報告。她須還押於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
青年被指三度在尖沙咀中港城男廁寫「光時」、「炸死李家超」等煽動字句,他承認刑事毀壞,並經審訊後裁煽動罪成,周三(12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 18 個月感化,以及向中港城賠償 1,500 元。本案為「23 條」新煽動罪被判非監禁式刑罰首案。
官指,危害國安罪行嚴重,拘禁式判罰原本幾乎無可避免,惟考慮被告一直用心學習,珍惜升學機會,亦不排除他 2019 年受網上虛假或片面資訊誤導。官強調沒忽略罪行嚴重性,但認為本案存在特別情況,可從輕處理。官最後寄語被告,「定罪唔係定義你嘅未來,希望日後奉公守法,相信你嘅未來充滿可能性。」
警方國安處去年首度引用非法操練罪拘捕 10 人,指他們涉嫌進行「類似軍事形式」的訓練。其中 5 男被起訴「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等罪,案件周二(28 日)在區域法院提訊。法官陳廣池押後至 10 月 8 日再訊,5 人繼續還押。
官一度關注第三被告被控的「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罪,認為該罪與本案公訴書的重點「有啲脫節」,又指該罪「分分鐘可以喺裁判法院處理」,亦可能導致本案拖長,要求控方考慮需否分拆處理。
警方國安處去年首度引用「23 條」非法操練罪拘捕 10 人,指他們涉嫌進行「類似軍事形式」的訓練。其中 5 男先後被起訴「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等罪。案件周三(8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
總裁判官蘇惠德應控方申請,批准修訂其中一被告面對的「管有爆炸品」罪詳情,指包括含氯酸鉀自製爆炸品等。官並將兩案合併及轉介區域法院。案件押後至 7 月 28 日在區院答辯,5 名續被告還押。
61 歲男子被指 2024 年至 2025 年,在 Facebook 發布 53 則帖文,內容涉推翻中共政權、鼓吹港獨及台獨,被控「23 條」下新煽動罪,他周二(14 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認罪,判囚 12 個月。辯方求情指,被告為法輪功信徒,由於法輪功在國內被取締,並出現中國共產黨強摘法輪功成員器官的虛假訊息,令他仇恨中共而發文宣洩,無意煽動他人。
總裁判官蘇惠德則指,涉案帖文共獲 654 個讚好、90 則回應及 47 次分享,加上帳戶設為公開,影響力不限於有回應的網民。而內容已超越一般政治表達,被告仍以言論自由辯解,顯示其政治立場在心中根深蒂固,行為非偶發,公然挑戰國家政權。
《明報》、《香港01》等多間傳媒報道,深水埗獨立書店「一拳書館」的店長龐一鳴及 3 名店員,周二(24 日)被指違反 23 條下「明知而出售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被國安處人員拘捕。報道引述消息指,國安處人員在書館內檢走一批刊物,包括由壹傳媒前董事祁福德(Mark Clifford)撰寫的《黎智英傳》。
《法庭線》記者周二下午約 4 時半到「一拳書館」,發現已拉閘,而鐵閘貼有告示,稱「突發事故 休息一天 抱歉不便~」。警方回覆指,採取任何行動均會按實際情況,依法處理。
編按:書館周四(26 日)指,館長、經理和兩位兼職同事周三已獲警方保釋,「由於要重新購置手機、電腦等等,一拳將會休息一會,原定活動會先延期再作安排。期待再見大家」。
43 歲、任職社署男子涉去年製作宣傳「願榮光」歌曲的網頁,並向多間傳媒寄出恐嚇信,逼刊登網頁否則火燒報館。他周二(24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煽動罪及 3 項「威脅會摧毀或損壞財產」罪,被判囚 12 個月。
案情提到,涉案網頁載有其前女友丈夫的聯絡資料,以致該男子被警方拘捕。總裁判官蘇惠德指,涉案內容對社會秩序與國安構成公然挑戰,其性質及潛在危害不應輕視,又指被告蓄意以危害國安行為陷害男事主。
警方國安處去年首度引用「23 條」下的「非法操練」罪,拘捕 10 人,指他們涉嫌進行「類似軍事形式」的訓練,又指在工廈單位檢取氣槍、懷疑爆炸品。當中兩男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周五(20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
總裁判官蘇惠德應控方申請,押後至 5 月 14 日再訊,以待控方就專家報告徵詢法律意見。兩被告沒保釋申請,繼續還押。
61 歲退休男子被指 2024 年至 2025 年,在 Facebook 發布 53 則帖文,內容涉及提倡港獨和非法行為。他去年 11 月被捕,兩個月後被控「23 條」下新煽動罪。案件周三(4 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
辯方指已向被告提供法律意見,但他「希望有時間考慮答辯」。主任裁判官蘇文隆遂應要求,押後至 4 月 30 日答辯,期間被告續還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