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 10 月初,28 歲男子涉於凌晨時分偷竊一名醉酒人士的 iPhone 11,周二(31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一項盜竊罪,判囚 7 個月。裁判官引述辯方求情指,被告飼養的兩狗隻將因為被告入獄而無人照顧,酌情減刑一個月。
裁判官之後准被告先用手機聯絡他人,助安置兩狗隻;準備散庭之際,被告突然一躍而起、跨越犯人欄,控方及保安欲阻截但不果,庭內有人大叫「走犯啊」。
被告及後推門衝出庭外走廊,數名執法人員隨即追捕,之後把被告制服地上,被告期間稱「我兩隻狗會死」。現場所見,中等身形的被告,被制服時掉落一隻鞋,最後被鎖上手銬,拉回犯人欄,事件擾攘近 10 分鐘。
辯方求情指被告擔心狗隻無人照顧
被告認罪。案情指,於案發當日凌晨 2 時 18 分,便衣警員於油麻地發現被告形跡可疑,觀察被告一分鐘後,發現被告接近醉倒地上的事主,並拿起一些東西,截停後發現他手持涉案手機,且無法解鎖手機,及後醉倒的事主醒來,並能夠解鎖手機。被告於警誡下承認因貪心而犯案。
被告由當值律師代表。暫委裁判官陳安婷判刑時,引述辯方求情指,被告家中正飼養兩狗隻,狗隻沒有植入晶片,擔心一旦遭判囚,狗隻會無人照顧,最後被人道毀滅。官表示,考慮被告狗隻的情況,酌情減刑一個月,經認罪扣減後,判 7 個月即時監禁。
被告楊孟德(28 歲,報稱無業),被控於 2023 年 10 月 3 日,在油麻地彌敦道 332 號地下偷竊一部黑色 iPhone 11 手提電話,價值港幣 7,000 元,而上述物品為 NASSER HUSSEIN SALEH SAEED 的財產。
KCCC2856/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