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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歲殘疾院舍院友 疑因被誣捏偷香煙以菜刀斬室友 認企圖謀殺候判

46 歲殘疾院舍院友 疑因被誣捏偷香煙以菜刀斬室友 認企圖謀殺候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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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 46 歲男子涉在殘疾院舍轄下單位,聲稱因被誣捏偷香煙,以菜刀斬室友 3 刀。男子周三(9 日)在高等法院承認一項企圖謀殺罪,法官押後案件至 11 月 23 日,等候索取男子兩份精神科報告,考慮男子會否適合醫院令以作判刑。

被告承認一項企圖謀殺罪,控罪指他於 2021 年 5 月 16 日,在粉嶺聯安街寶昌大廈的一個單位內,企圖謀殺石姓人士。辯方指,事主的創傷報告顯示,事主對案發經過及當時的痛楚無記憶,事件亦無對事主嚴重受傷。
案情:被告與事主事發前暫住同一單位
被告在事主睡覺時用菜刀斬頭

案情指,被告周偉雄(46 歲)原居於殘疾院舍粉嶺慈欣之家。他 2021 年 5 月 13 日稱院舍太嘈吵及不舒適,院舍負責人遂安排被告到粉嶺聯安街寶昌大廈一個單位、即案發單位入住。

65 歲事主石明則曾入住該單位,惟後來流落街頭,院舍負責人遂安排事主再度暫住該單位。事主與被告本來互不相識。

案情續指,2021 年 5 月 16 日當事主在睡房睡覺時,被告突然從廚房拿菜刀斬事主頭部 2 至 3 次,事主痛醒,被告隨即逃走。事主負傷走到街上,遇到另一名室友,對方協助報警。被告亦在附近電話亭致電警方自首。

案情:被告警誡下至少 4 次稱想殺死事主

警員到場得悉情況後,與該名室友一同到案發單位調查,期間並接報發現被告位置。被告被捕後向警方承認,用菜刀斬事主頭部。

案情亦指,事主清醒送院,醫療報告顯示事主左前額有兩度長 4 厘米、闊 2 厘米的橫斬傷口,深至見骨,以及左前顱骨外板骨折,共需縫 16 針,留醫 5 日。被告警誡下,至少 4 次稱他想殺死事主,因事主誣捏他偷事主的香煙,所以趁室友不在時,拿菜刀砍事主,意圖殺死事主。

被告在裁判法院提堂時,曾為其索取精神科報告,報告顯示被告精神狀態穩定。

HCCC12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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