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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稱被誣捏偷煙 46 歲患精神分裂漢菜刀斬室友 認企圖謀殺判無期醫院令

聲稱被誣捏偷煙 46 歲患精神分裂漢菜刀斬室友 認企圖謀殺判無期醫院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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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歲患有精神分裂、幻聽的男子,涉在殘疾院舍轄下單位,聲稱因被誣捏偷煙,以菜刀斬室友,早前在高等法院承認一項企圖謀殺罪,周三(23 日)被判無期醫院令。

辯方求情指,被告已接受精神科治療 20 年,案發時或受到精神分裂影響。法官黃崇厚指,接納被告沒有預謀,惟精神科報告指他重犯機會高。法官認為需要平衡公眾及被告利益,又指被告接受醫院令,可讓他在安全環境下接受適當治療。
辯方:被告案發時受精神分裂影響

法庭早前為被告索取兩份精神科報告,考慮是否適合判處醫院令。庭上透露,被告過往有 5 次定罪紀錄,15 歲因搶劫被判入教導所;他另涉刑事恐嚇、襲擊及傷人,判處醫院令;2020 年再因傷人罪,判監 8 個月。

辯方求情指,被告患有偏執型精神分裂、反社會人格、幻聽及妄想,一直進出青山醫院,在院舍居住時,經常做出暴力行為及與他人爭執。辯方指,被告已接受精神科治療 20 年,案發時或受到精神分裂影響,又指他有悔意,願向事主致歉。

官接納被告無預謀 惟重犯機會高

法官黃崇厚指,事主在睡覺時遇襲、有可能致命,他亦受到實際受傷,幸好獲得適切治療,沒危及生命。

法官認為,被告沒有預謀,惟精神科報告指他重犯機會高,建議接受醫院令。法官續指,認為被告接受醫院令,可讓他在安全環境下接受適當治療,平衡公眾及被告利益後,判處無期醫院令。

案情:被告趁事主睡覺時用菜刀斬頭

被告周偉雄(46 歲)本月 9 日承認一項企圖謀殺罪,指他於 2021 年 5 月 16 日,在粉嶺聯安街寶昌大廈的一個單位內,企圖謀殺石明。

案情指,被告周偉雄原居於殘疾院舍「粉嶺慈欣之家」,2021 年 5 月 13 日稱院舍太嘈吵及不舒適,院舍負責人遂安排他到粉嶺聯安街寶昌大廈一個單位、即案發單位入住。同月 16 日,65 歲事主石明在睡房睡覺時,被告突然從廚房拿菜刀,斬其頭部 2 至 3 次。事主痛醒,被告隨即逃走。

案情續指,事主負傷走到街上,警員到場調查。被告警誡下表示想殺死事主,因他誣捏自己偷其香煙。事主左前額有兩處傷口、深至見骨,左前顱骨外板亦骨折,共須縫 16 針及留醫 5 日。事主的創傷報告顯示,他對案發經過及當時痛楚無記憶,事件亦無對他造成嚴重受傷。

HCCC12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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