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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胸痛入院一晚亡 丈夫:及時診治生存率絕對可以存在

57歲女子胸痛入院一晚亡 丈夫:及時診治生存率絕對可以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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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急性主動脈撕裂極罕有、死亡率極高

死者潘玉玲(終年 57 歲)的死因研訊由死因裁判官林希維審理,醫管局列為有利害關係方,死者丈夫、女兒均到庭應訊,沒有律師代表。

死因庭傳召另一名由法庭延聘的專家證人、心臟專科醫生范瑜茵作供。她在庭上解釋專家報告,提到急性主動脈撕裂極罕有,根據歐美病例,每 10 萬人僅 3 至 6 個個案,有兩成人未送院便死亡,若未能接受治療,患者的死亡率每小時會上升 3 至 4%,而 26% 患者在 6 小時內過世、半數患者在 24 小時內過世,因此及早診斷及接受治療尤其重要。

死者的死因是急性主動脈撕裂帶心包積血,范指出僅三成主動脈撕裂病人出現心包積血,而一旦出現心包積血,死亡率會高一倍,達 54%。范指,死者在上病房時有腸胃不適,估計可能當時已出現心包積血問題。

心臟專科醫生范瑜茵(《法庭線》記者攝)

專家:死者情況難斷症 醫生已考慮有心血管問題

范續解釋,急性主動脈撕裂的典型病徵為嚴重胸痛,病人時常描述為「撕裂嘅感覺」,延伸至背部,亦可能有氣喘、頭暈、中風、腳痛、四肢癱瘓等症狀,由於症狀與冠心病、血管栓塞、中風等常見疾病相似,因此非常難診斷,最主要的診斷方式是進行心臟電腦掃描和超聲波。

死者送院時有嚴重胸痛,但上病房後再沒胸痛,改為上腹痛、胃漲氣等,及至過世前的兩小時,死者沒有任何不適。范認為主動脈撕裂的病徵可有許多變化,而死者的病徵改變更非典型情況,解剖報告可見她的血管撕裂範圍較小,令斷症更加困難,因此醫生必須保持高度懷疑,保持頻密監察「可能會有幫助」。

范續分析事發時院方的診症情況,急症室醫生陳宇泰進行驗血、心電圖、量度左右臂血壓、處方脷底丸,可見他已考慮死者有心血管問題,惟未有進行心臟電腦掃描或超聲波,確認死者的病症。

專家:上房後沒跟進胸痛「好多位好似中間斷咗」

死者由急症室上病房後,內科醫生何皓琳的診斷方向改為腸胃問題,但同時有懷疑心臟問題,建議考慮進行心臟超聲波。范認為當時未有即時進行超聲波,可能與已經夜深有關,但亦質疑為何上病房後,醫生沒有繼續懷疑死者有心血管問題,「好多位好似中間斷咗」,未有持續了解死者胸痛的原因,例如醫生在病房懷疑死者心臟有雜聲,或可以找心臟專科醫生協助,「可能結果會唔同咗」。

因應急症室醫生懷疑死者有冠心病,范亦認為一般應持續進行心電圖、抽血做心臟酵素檢驗,惟上房後未有繼續檢查心臟問題,建議各部門的醫生加強交接和溝通,盡快傳遞病人的重要資訊。

專家:係好難,好難,好難去 diagnose

死因裁判官形容,此病「難於察覺,易於致命」,院方亦不可能安排所有胸背痛病人均進行電腦掃描,了解是否主動脈撕裂,自言「都頭痕咗兩日」要如何給予建議。

范同意診斷極困難,因為主動脈撕裂的病徵「差唔多可以話模仿其他病」,加上大部分患者入院前已死亡,導致醫生事發時考慮過這可能性,但沒有進一步檢查。

范又強調,死者的病徵變化非典型,上病房後胸口痛完全消失,「係好難,好難,好難去 diagnose(診斷)」,從紀錄可見醫生有考慮過死者患主動脈撕裂的可能性,但後來因她的症狀轉為腸胃不適而改變診斷,「成個過程係好挑戰,好艱難」。

專家:實時監測可降風險 但視乎資源

至於死者應否接駁心臟實時監測儀器,范認為儀器能實時顯示死者的維生指數變化,可以即時讓護士知悉死者情況轉差,盡快處理,有助減低風險;惟急性主動脈撕裂的突發程度和死亡率極高,儀器雖有一定幫助,死者仍可能突然病發,「你監察到已經太遲」,是否安排監測儀器,亦視乎醫院的資源和人手問題。

死者家屬亦關注,死者左右臂的血壓差距大、縱膈腔寬度闊,但未及醫生供稱的主動脈撕裂標準,是否代表標準有問題。范認為不能單憑數值判斷患者是否有主動脈撕裂,形容「有時醫學真係一個藝術,唔係話有條 formula(方程式)寫出嚟」,醫生需要考慮的因素很多。

死者丈夫:及時治療增生存率 對家屬屬不幸

死者丈夫孫智聰在短暫休庭後進行結案陳詞,他首先感謝法庭、證人、專家「讓我了解到我太太點樣離開,好多謝你哋」,亦指接受到太太的死因為主動脈剝離帶心包積血,惟始終懷疑如果能及早醫治,她應有一定存活機會,「所以對家屬嚟講係好不幸嘅情況」。

孫續指,庭上可見主動脈剝離難以監察和治療,現時醫療系統對治療此疾病未有明確方向,希望日後有這種情況,可以避免悲劇發生,因此提出一系列建議。

死者丈夫及女兒(資料圖片)

家屬倡培訓增醫護認知及警覺性

孫建議醫管局投放資源,培訓醫護人員對主動脈撕裂的認知及警覺性,尤其讓他們知道撕裂性的胸背痛為此病症的典型徵狀,醫生應保持懷疑態度,進行電腦掃描等檢查,確認病人是否有主動脈撕裂。

治療方面,孫認為一旦懷疑病人有主動脈撕裂,院方都應該每 3 至 4 小時進行心電圖檢查和檢驗心臟酵素,以及安排實時心臟監測儀器,直至能夠排除心臟問題。

醫管局一方:醫生溝通沒中斷

代表醫管局的代表大律師馮國礎則陳詞指,專家范瑜茵亦認為,醫院未必有資源安排普通病房有心臟監測儀器,而根據護士及醫生的證供,他們自行判斷毋須監測器,而是否需要監測器,正正是靠醫護的個人判斷,反問「如果就咁話佢心口痛,就擺一個心臟監測器,咁個資源方面係咪可以承受到呢?」

馮續指,醫生證供可見內科醫生參考了先前急症室醫生懷疑死者有心血管問題的診斷,溝通沒有中斷,只是內科醫生自行檢查病人後,有自己的獨立判斷,沒有抺殺心臟病的可能性,並建議翌晨醫生考慮做心臟超聲波。而過程中醫生並非對主動脈撕裂沒有認知,只是根據臨床病徵,判斷並非主動脈撕裂。

死因裁判官聽罷陳詞,押後至周四(6 日)早上裁決。

CCDI-1063/2021(M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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