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7.21第二宗非白衣人案 被告稱不屬任何陣營 因八卦赴現場 沒即時離開為保護他人

721第二宗非白衣人案 被告稱不屬任何陣營 因八卦赴現場 沒即時離開為保護他人

分享:

被告稱因直播質素欠佳
抱「八卦」心態赴現場

被告何贊琦供稱, 當晚晚上約 11 時回到元朗家中,即梳洗更衣休息,其後得悉網上正直播元朗港鐵站情況,「我記得我係見到啲,即係後嚟叫做『白衣人』嘅人喺月台度,當時個直播係個記者一路陳述緊…佢就話呢班咁嘅『白衣人』,無差別咁樣打地鐵站啲市民」。他稱透過畫面,看到白衣人當時手持棒狀物體,「唔知佢係藤條定係棍」。

何續稱,透過直播見到白衣人離開,警察、救護員到場,之後見「個 live 實在質素唔係幾好,又聽唔到講咩,我就(諗)不如去八卦下,就去元朗地鐵站嗰度」。何又稱,出門時想起有人打人的影像,憂走往西鐵站時有風險,「咁我諗都無諗,就拎咗出門口嗰把遮」。

被告稱英龍圍見爭執
遂上前以身隔開二人

何續稱,他於當晚約 11 時 50 分抵達元朗港鐵站,「入到去第一眼就係見唔到警察」,及後見市民沿 J 出口落樓梯,雖不知原因,但亦隨他們過去,而當時不覺現場有分陣營。他指走至近英龍圍牌坊時,見到兩人狀似爭執,「有啲肢體上面嘅接觸」,其中一名較年長的男子,正抓著較年輕的男子,年輕男子似想離去,惟年長男子拒讓他離開。

何指,旁人見狀擬分開二人,他亦上前勸籲,惟對方沒理會,其身後的人亦情緒激動,何遂以身體分開二人。

何又稱,從衣著、年紀看來,有一刻認為年長男子等人是英龍圍村民,之後他聽到有人籲冷靜,離開英龍圍範圍,而包括他在內的市民,則往後退回西鐵站 J 出口地下。

為何沒於衝突前離開
被告稱發生太突然

何續稱,不足一分鐘,較遠方向已起衝突,「見到啲村民開始係想攻擊啲市民,非常之混亂嘅…前面嘅人想湧埋嚟,後面又有啲市民想湧上去」。他隨即紮馬,再用雨傘保護自己,亦因憂事態惡化,「所以頂住啲人……如果大家都衝上去,只會件事更加差囉」。

何又提及,沒在衝突前離開,因事情發生太快,「你唔會估到無端端爆發」,而在有人籲冷靜時,「其實都走緊㗎喇」。

被告稱丟物為嚇退村民
被告指,當時為嚇走村民,故向對方方向丟物,但沒丟中人。(《香港 01》直播片段截圖)

何稱,之後他轉入 J 出口,亦有市民進入,惟村民仍不斷指罵市民,「有想攻擊我哋嘅動作,即係想拎棍狀物打落嚟,亦都有向市民丟嘢,跟住一埋去有推進,個感覺係逼埋去…一路有攻擊嘅動作」,他指見在場仍有多名市民,「惟有開住遮去擋佢哋」。

何形容,面前的村民是「一班危險嘅人」,又指當時想著,「唔可以俾呢班人入嚟西鐵站,(佢哋)有可能就係我喺屋企見到 live 嘅(白衣)人」。其後認為「一路咁擋都唔係辦法…我做咗個決定,就係執起身邊一樣村民丟嘅嘢,我就丟返過去嗰邊」,以嚇走他們,但稱沒丟中人,又認為如村民沒被嚇走,「可能衝入嚟攻擊市民」。

被問為何仍逗留現場,何稱 J 出口事件後「係想走㗎喇」,但憂村民重返,「又無一個好令我十分安心、安全嘅 signal」,如警察未到場等,就留下觀察。

何稱 J 出口落閘不久,轉身就見 10 多名白衣人衝入揮棒打人,「我覺得都無咩可以做到,就擰轉頭跟埋啲人一齊跑」,並躲在商場住宅範圍內。待平靜後,他認為港鐵站或有傷者,折返現場,但傷者均已有人照料,於是在凌晨 1 時左右回到家中。

控方質疑有風險仍赴現場

同日控方代表、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劉德偉盤問,質疑何稱覺當時外出有風險,為何仍親赴現場。何答「因為我咁大個仔,都未見過之前發生過呢啲事。」劉之後再問,何當刻會否擔心逗留現場有危險,何稱沒有,因警察先前已到場,「以為現場點都唔會有呢啲事情(再)發生喇」。

劉亦提出,當時於英龍圍現場,已有兩個陣營,指當中包括「黑衣人」陣營,何否認。劉再問「你唔同意市民係一個陣營,同白衣人對抗嘅陣營?」何回應「覺得係一班無辜八卦嘅市民,無端端俾人打」。劉質疑他們有還手,何則指,以他在現場的角度,是市民無端受襲。

劉再質疑,為何不即時離開。何表示,當時多名市民在他身後,「我點知我擰轉咗身走嘅話,英龍圍啲村民會做啲咩?」他又稱,不覺得自己屬任何陣營。

控方質疑為何不離開
被告稱為保護身後者

就 J 出口事件,劉問何有否預計,白衣人會從樓梯赴地鐵站大堂,何稱沒有,因當時只覺他們不想市民逗留英龍圍附近,「褪到上嚟,嗰刻覺得佢哋應該唔會走上嚟喇掛」。劉其後問,當時是否相信,村民想他們離開元朗地鐵站,何反問「點解要咁覺得」,之後指不同意。

控方庭上播放片段,指當時 J 出口聚集約 30 人,而白衣人或村民,人數均較市民少。何同意。劉再指,片中市民一方有人做挑釁村民的手勢,何同意。劉問為何聚集者沒離開。何稱不知他們想甚麼,「但我覺得好多普通市民…唔想搞事嘅村民,或者白衣人搞地鐵站,唔知佢哋入咗嚟會搞咩」。

劉指,片中未見白衣人試圖進地鐵站。何稱他們有攻擊,劉反駁「攻擊唔係進入」。何稱「唔知下一步會唔會進入嚟」,又指當時見不到樓梯位置有多少白衣人。劉指當時已有兩個陣營對壘。何否認。

控方指到站為向白衣人還擊
被告不同意

劉再指,片中見到何有對白衣人投擲物品,追問下何稱,不認為雨傘足以防禦自己,同意要攻擊才足夠、其行為屬攻擊,但不同意有關攻擊屬不必要或沒需要,又指「無諗過要揀咩人去保護,我淨係覺得,唔可以畀呢班人入嚟,而我身後係有人,我亦都想快啲趕呢啲人走,快啲將件事完結」。

劉指出「你咁在意保護身邊嘅人」,最安全做法是盡快離開現場,而何不曾呼籲市民盡快離開現場。何均同意。劉再指,他到元朗站目的,是要對白衣人或之前施襲者還擊。何不同意。

劉續指,何在英龍圍一帶逗留,是要聲援黑衣人。何否認。劉再指,何的攻擊不是出於自衛或保護他人,由始至終都是參與對抗白衣人一方暴力陣營,何均否認。

8 名非白衣人被控

被告何贊琦(42 歲,會計師)被控於 2019 年 7 月 22 日,在元朗朗和路與元朗港鐵站一帶,與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士參與暴動。

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及另 6 名「非白衣人」同樣不認罪受審,此案由法官陳廣池審理。經歷 22 日審訊後,法官裁定 7 人暴動罪表證成立,林卓廷現正作供。

DCCC806/2022
焦點
最新文章
最新影片

訂閱支持,撐起《法庭線》

所有報道免費向公眾開放,
有賴讀者付費月訂或年訂支持營運。
全部訂閱收入均用於營運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