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 歲醫療助理涉今年一月在律敦治醫院病房內摸女同事臀部,他早前被裁定非禮罪成,案件原定周三(16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王證瑜指,被告承認其行為有猥褻意圖,有真誠悔意,可給予機會,下令為被告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再作判刑。官強調所有判刑選項仍然開放,案件押後至 10 月 8 日判刑,被告獲准以 4,500 元保釋,每周五到警署報到、不得返回律敦治醫院。
辯方進一步求情指,背景報告中出現溝通誤會。感化官在報告中提到被告認為其行為沒有猥褻意圖,但其實被告同意為其行有猥褻意圖,亦希望向事主致歉。辯方解釋,當時感化官問被告是否有性興奮,被告稱沒有,才導致溝通上出現誤會。而還押 14 天對被告亦屬大教訓,希望法庭可考慮判處社會服務令,短期監禁亦可對被告帶來深刻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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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主:臀部遭人用手觸碰
事主在審訊時供稱,她為病人量血壓時,突然有感其臀部遭他人用手掃了一下,歷時約一秒。她隨即回頭,看到被告在自己身後走出病床之間的通道。
就辯方質疑事主不可信,指其口供提及遭「微暖嘅物體」觸碰,惟在庭上指該「物體」為黃的手,官認為事主供詞沒衝突,相關陳述可以並存。至於被告供稱不同意可請事主讓開,官則不接納,指他既然知道通道狹窄,理應可簡單地請對方讓開。
被告黃智恆(現 35 歲,報稱醫療助理),被控一項「猥褻侵犯」罪,指於 2026 年 1 月 29 日,在灣仔律敦治醫院某病房內猥褻侵犯另一人,即 X。
ESCC641/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