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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藥迷暈掐死女兒 患抑鬱婦認誤殺判囚 4 年 官:父母無權決定子女生死

落藥迷暈掐死女兒 患抑鬱婦認誤殺判囚 4 年 官:父母無權決定子女生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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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嚴重抑鬱的五旬婦,聲稱受 2019 年社運影響,及擔心 16 歲的女兒談戀愛,同年在天水圍住所讓她喝下有安眠藥的飲料,再𠝹其手腕及掐頸致死。婦人早前承認誤殺罪,今(17 日)在高等法院被判監禁 4 年。法官陳慶偉表示,接納被告患有重度抑鬱,但認為被告殺人某程度是有計劃,強調任何情況下,父母也無權決定子女生死。為表達社會厭惡家長殺害無辜子女行為,法庭必須判處阻嚇性刑罰。

法庭早前為被告索取感化及背景報告,辯方指被告還押超過兩年半,現時精神狀況穩定、不需要住院治療,不會對公眾構成危險,盼法庭判處即時獲釋的刑期。報告提及被告將本案歸咎於特首林鄭月娥,辯方庭上澄清是誤會,被告是指 2019 年社會混亂,強調她願意承擔責任。

官:被告非一時衝動 殺人有計劃

法官陳慶偉判刑時指,法庭接納被告患有重度抑鬱,但認為被告知道自己所做一切,她訛稱混合物是感冒藥,游說女兒服用,認為殺人某程度是有計劃,非一時衝動。他強調任何情況下,父母也無權決定子女生死。為表達社會厭惡家長殺害無辜子女行為,法庭必須判處阻嚇性刑罰,遂以 6 年監禁為量刑起點,認罪扣減至 4 年監禁。

被告稱受社運影響失眠

被告郭蓮彩(54 歲),原被控一項謀殺罪,控罪指她於 2019 年 10 月 10 日,在天水圍住所謀殺女子徐樂頤。控方接納她以神智失常為由減責,承認誤殺罪。

案情指事發早上,有人發現被告危坐單位窗邊故報警。警方及消防破門入屋,發現死者躺在床上,被告警誡下稱「我覺得個女變咗,所以我畀咗啲安眠藥佢飲,然後用生果刀殺咗佢。我殺咗佢,我都唔想做人,我都有鎅自己。」精神報告指,被告自 2004 年起情緒不穩、多次自殘。她稱受 2019 年社運影響,不時頭痛及失眠,醫生診斷她患有嚴重抑鬱症。

HCCC237/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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