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恐條例》首案,不認罪 7 人周一(2 日)在高等法院踏入第 44 天審訊。控方傳召政府法證化驗師,分析於涉案電話備忘錄中載有的化學程式,另傳召電子專家檢驗於香港華仁書院附近檢獲的兩個炸彈電子裝置。
化驗師指,備忘錄中其中一條化學方程式,與製作黑火藥的組合脗合,屬低性能炸藥。而黑火藥在人類歷史上已使用多年,網上隨時找到製作資訊。電子專家則指,案中「細炸彈」的裝置中包含手提電話,致電可啟動。至於「大炸彈」,專家指該裝置並無安裝電子火柴,若啟動會令繼電器發熱,但最終未必會「著火」,甚至高溫會損毀零件,認為此裝置設計上有問題。
化驗師:備忘錄化學程式與黑火藥組合脗合
主控周凱靈傳召專家證人、政府法證化驗師陳凱耀作供。控方向陳展示被指為「屠龍小隊」隊長黃振強電話中,搜獲與另一被告吳智鴻之間的訊息,當中提及 TATP 的製作流程。陳形容,TATP 屬高爆炸性炸藥,狀態不穩定。
控方再展示電話備忘錄中檢取的內容,陳指,備忘錄寫上不同化學品名稱,包括 Potassium nitrate(硝酸鉀)、Sulphur(硫磺)及 Charcoal(木炭),另寫上「75%+15%+10%」。陳形容,此化學程式與他所認知嘅「gun powder」組合,即黑火藥組合脗合,屬低性能炸藥。
陳續指,備忘錄上另一化學程式,包含 Copper (銅)、Aluminium (鋁)及鐵的其中一種氧化態,若混合會燃燒,發出「好光好熱」的反應,與鋁熱劑脗合。至於備忘錄中提及的Ammonium nitrate (硝酸銨)、Potassium permanganate(過錳酸鉀),陳指如把上述兩者與甘油混合,靜置一段時間,會自行燃燒。
化驗師:可於市面購入上述化學品
控方問,市面上是否可購入上述化學品?陳指,可於藥房購買 Potassium permanganate(過錳酸鉀),主要用作醫治香港腳;ammonium nitrate (硝酸銨)則較難買,但仍有辦法購買。其他強酸則屬通渠水,或可於五金鋪購買。
控方續引述手機中的瀏覽紀錄,當中有人搜尋炸藥發展史,「炸藥發展史丨其實黑火藥沒啥威力的」。陳形容,黑火藥在人類史上已使用多年。張銘裕的辯方大狀姚本成問,是否可隨時上網搜尋製作黑炸藥的資訊?陳確認。
陳凱耀另檢驗警方於灣仔香港華仁書院附近發現的爆炸品,發現當中有具爆炸性「HMTD」,另有木屑及炸藥「ANFO」等。
電子專家:「大炸彈」設計出問題
啟動裝置亦未必「著火」
針對警方於香港華仁書院附近檢獲的兩枚炸彈,控方傳召時任高級督察、電子電路信號分析專家盧永楷,他於本案分析炸彈電子裝置。盧解釋,案中的「細炸彈」裝置,由手提電話、電池、繼電器、電芯盒等組成,可燃點電子火柴。盧測試裝置時,曾致電裝置中的電話,成功令其啟動。
至於案中的「大炸彈」裝置,盧指此裝置並無安裝電子火柴,而是裝有金屬圈。如啟動裝置,會令繼電器發熱,但最終未必會「著火」,「佢可能要著好耐,可能有零件發熱甩咗先」。盧認為,此裝置設計出現問題,應使用更易提升溫度的金屬原件。
盧在辯方提問下指,若有人致電「大炸彈」裝置中的電話,可能在啟動裝置後,需要長時間發熱,亦要考慮該通電話是否「繼續響」,因為若通話停止,裝置便會停止運作。盧確認,裝置運作時,或會產生高溫再損毀零件,可能最終不會爆炸。
7 人被控《反恐條例》等罪名
案件由法官張慧玲及 3 男 6 女陪審團審理。7 名被告為張俊富、張銘裕、嚴文謙、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及劉佩凝,起訴時年齡介乎 20 至 29 歲不等。
HCCC164/2022、HCCC255/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