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利冰室」前員工周四(21 日)入稟區域法院,向公司提出人身傷亡訴訟,指 2021 年 11 月在荔枝角分店廚房內工作時,因店舖經理跣倒,被經理手中熱水灑向自己右臉和右手致燙傷,要求賠償。
翻查資料,「友利冰室」最後兩間分店,包括涉事的荔枝角分店,於 2024 年 6 月起暫停營業,同月傳出老闆離港、拖租欠薪。積金局向媒體證實,「友利」拖欠逾 30 員工強積金供款約 13 萬元,部分人其後入稟勞資審裁處申索追薪。同年 11 月,審裁處在資方缺席下,裁定 6 名員工欠薪申索得直,友利須付逾 19 萬元,當中未見本案原告。

指經理跣倒、遭其手持熱水燙傷
原告為 Mak Hei Min;被告為 Amazing F&B Company Limited(友利冰室勿當奴)。
入稟狀指,原告於 2021 年 11 月 28 日,在友利冰室勿當奴長沙灣 D2 Place 店舖工作。早上約 10 時,原告被指示在廚房內洗毛巾,期間店舖經理持一壺熱水,從左手邊經過原告,突然跣倒、撲向原告,熱水灑至原告右臉、右前臂,致有關部位燙傷。
DCPI3916/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