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團 MIRROR 紅館演唱會墮屏事故,嚴重受傷的舞蹈員李啟言(阿 Mo)入稟向僱主「舞館」索償,僱主多次缺席聆訊,區院法官羅麗萍早前直接判李勝訴,並准許他透過視像作供,以評定賠償金額。法官周一(15 日)頒下判詞,裁定李可獲賠償 629 萬元兼獲訟費。
判詞指,李事故發生前以教跳舞、參與不同演出為生,每月平均收入逾 66,000 元。他因意外四肢癱瘓、永久喪失工作能力,父母在事故後全天候照顧兒子,李現時仍留醫接受治療,須終身被照顧,無法再享受獨立成年生活。而事發至今,「舞館」沒向李支付任何賠償,亦未曾出席聆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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