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科學園 2023 年發生致命工業意外,38 歲電工學徒在光電子中心天台維修電箱時觸電,送院不治。死者父親周一(7 日)入稟高院向 5 間涉事工程公司追討賠償,指意外因各公司的疏忽、違反法定責任而起。入稟狀沒列明金額。
翻查資料,其中 4 間涉事工程公司早前被票控「沒有採取措施防止發生電力危險」等罪;一公司認罪,另 3 公司經審訊被定罪,下周四將處理求情及判刑。官指公司沒履行相關職責,死者無電工牌照卻處理電力工作,最終付出性命。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香港科學園 2023 年發生致命工業意外,38 歲電工學徒在光電子中心天台維修電箱時觸電,送院不治。死者父親周一(7 日)入稟高院向 5 間涉事工程公司追討賠償,指意外因各公司的疏忽、違反法定責任而起。入稟狀沒列明金額。
翻查資料,其中 4 間涉事工程公司早前被票控「沒有採取措施防止發生電力危險」等罪;一公司認罪,另 3 公司經審訊被定罪,下周四將處理求情及判刑。官指公司沒履行相關職責,死者無電工牌照卻處理電力工作,最終付出性命。
2019 年 10 月《禁蒙面法》實施翌日,多區爆發示威,司機鄭國泉涉駕駛的士剷上深水埗行人路並撞向人群。一名女子指當日被撞傷雙腳,入稟向鄭追討至少 840 萬元。案件周五(21 日)由雙方結案陳詞,法官梁俊文聽罷陳詞,押後頒判決。
原告方指,鄭國泉並非誠實證人,指鄭稱因被示威者襲擊,令其右腳出現反射動作,由剎車掣移至油門加速;但根據片段,事發前沒有人靠近司機位施襲,批評鄭公然說謊,並強調鄭是在事後才受襲,非因受襲導致本案發生。
鄭一方重申,鄭並非刻意踏上油門,而是被人襲擊後無法控制的士,又指鄭因受創而出現混亂,屬誠實證人。鄭一方另指,原告仍有一定活動能力,可過正常而有意義生活,認為索償金額過高。
早前捲入「藥倍安心」原創風波的肝癌權威醫生潘冬平,與妻子、港大醫學院前外科學系助理教授彭詠枝及女兒,前年被鄰居入稟就鋼琴造成的噪音滋擾索償。鄰居一方申請引用專家報告證明鋼琴噪音,周一(10 日)被區院聆案官駁回。
鄰居一方提出以樓板敲擊及喇叭測試噪音,以證明潘家的隔音設備無效。潘家一方則指,該些聲音均與琴聲不同;其鋼琴非常昂貴不可能讓其他人試彈,但若由潘家自行彈琴測試,過程會引起更多爭議,而現實上亦不可能重現過去的琴聲。
55 歲男工 2024 年 6 月,在新油麻地公眾貨物裝卸區工作時,被墮下的金屬喉管砸斃。死者家屬周三(5 日)入稟區域法院,向聯友機械建築有限公司索償。入稟狀未有列明金額。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案件將於 2027 年 1 月 27 日進行核對列表審核聆訊。
政府在新冠疫情期間,推出「本地口罩生產資助計劃」,資助獲選的本地公司設立口罩生產線,並承諾每月向每間供應商採購 200 萬個口罩。有獲資助的公司上周五(31 日)入稟高等法院,向政府追討約 1858.8 萬元。
入稟狀指,政府僅提供首兩期資助,沒按協議沒有支付第三期資助,又指政府在接收、保留及消耗 900.6 萬個口罩後,沒支付相關採購費。政府發言人回覆《法庭線》指,由於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不作評論。
2023 年,剛確診思覺失調的 20 歲青年在葵涌醫院日間復元中心接受訓練期間,疑獨自離開,即日被發現在住所墮樓亡。青年的媽媽曾受訪,質疑院方沒發現兒子離開,更在事故發生後半小時才知兒子失蹤。
青年的母親周一(27 日)就事故入稟區域法院,循人身傷亡案起訴醫院管理局涉疏忽,要求局方賠償。案件排期明年 1 月 21 日,作核對列表審核聆訊。
2019 年 10 月《禁蒙面法》實施翌日,多區爆發示威,一輛的士剷上深水埗行人路再撞向人群。一名女子指雙腳被撞傷,入稟向司機鄭國泉追討至少 840 萬元,案件周五(24 日)在高等法院展開第四天審訊。
庭上播放當日的士總台錄音,鄭事發前提及在石硤尾路障一帶被示威者襲擊車身,「我衝過去、我繞過去、碌過去,佢啲友仔就見到我帶頭衝呢,就搵碌棍喇」。原告方指,撞車事故肇因,是他想重演石硤尾做法突圍。
鄭否認,指在深水埗事發前遭示威者左右襲擊,期間他雙手護頭未有觸碰軚盤,是示威者「搶軚」釀成意外。雙方將於 8 月 21 日結案陳詞。
2019 年 10 月《禁蒙面法》實施翌日,多區爆發示威,司機鄭國泉涉駕駛的士剷上深水埗行人路撞向人群。一名女子稱雙腳受傷,入稟向鄭追討至少 840 萬元,案件周四(23 日)在高等法院展開第三天審訊。
事主媽媽供稱,女兒出院後常發呆流淚,有次看到短褲短裙便落淚,「因為佢已經再着唔到喇」。她擔心女兒再生意外,辭工陪同覆診及照顧,「返咗工,唔知佢會唔會睇唔開,然後『嘭」一聲⋯⋯(指輕生)」。被告方盤問目擊市民時則指,示威者對被告惡意施襲,嚴重至連穿黑衣、戴頭套人士亦出手阻止;證人同意,但否認自己是示威者。涉事司機料周五作供。
2019 年 10 月《禁蒙面法》實施翌日,多區爆發示威,司機鄭國泉涉駕駛的士剷上深水埗行人路並撞向人群。一名女子指當日被撞傷雙腳,入稟向鄭追討至少 840 萬元,案件周三(22 日)在高等法院展開第二天審訊。
原告方傳召目擊市民作供,他稱當時有份拯救傷者,亦有份阻止他人對司機施襲。被告方形容,示威者當時陷入瘋癲失控狀態,但證人向警方錄口供時,以「戳」而非「連環猛打」形容示威者行為,意圖淡化事件。證人同意現場人士情縮失控,但否認有淡化。案件周三續。
2019 年 10 月《禁蒙面法》實施翌日,多區爆發示威,司機鄭國泉涉駕駛的士剷上深水埗行人路並撞向人群。一名女子指當日被撞傷雙腳,入稟向鄭追討至少 840 萬元,案件周二(21 日)在高等法院開審。
呈堂相片顯示,事主大腿和小腿有多處暗紫色傷疤,右大腿肌肉凹凸不平。她指右膝至今未能伸直並有異物感,行走每 60 分鐘便需休息,但因復康費用高昂,未有繼續物理治療或做除疤手術。被告方指她案發時穿黑衣,是否同情「黃營」,又披露在 2023 年曾僱私人調查公司跟蹤事主,見她可連續行走 1.5 小時,認為已屬重過「有意義的生活」。